区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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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三)强化进货、销售渠道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不供假药劣药。

    (四)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严格执行重庆市“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相关工作要求。

    (五)4小时内响应网上订单、72小时内配送到位(急抢救药品4小时内配送到位)。

    (六)按要求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及县联合体举办的会议。

    (七)本企业配送期内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县联合体进行书面备案。

    五、配送会员进入机制

    

(一)参与对象

    符合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

    

(二)进入方式

    配送会员实行备案管理,含新增配送会员首次备案、现有配送会员延续备案。

    (三)进入程序

    1.新增配送会员首次备案程序

    ①每年10月15日—10月25日,药品流通企业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资料内容见附件1)。

提前或延后均不受理。

    ②每年11月10日前,集中审查备案资料。

    ③审查、公示、确定备案企业名单。

    2.现有配送会员延续备案程序

    每年12月10日—12月20日,现有配送会员向县联合体提交本年度配送工作总结、下年度延续备案申请。

    同一集团型企业的内部企业之间,已取得县联合体配送会员资格的,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允许申请将配送资格替换为集团内其他公司,一个配送年度内只能申请调整一次。

    六、配送会员考核机制

    在县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下,县联合体对本区域内现有配送会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医疗保障局。

    

(一)考核对象

    县联合体考核年度内的现有配送会员。

    

(二)考核时段

    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时段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组织

    县联合体负责配送会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障局指导并监督县联合体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数据采集、现场查看(或平时检查)、资料报送等情况对医药采购联合体现有配送会员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核分值

    实行100分制。

    (六)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考核指标主要包括:

配送覆盖面、配送额度、到货情况、及时程度、药品与订单一致性、售后服务、不良记录、备案采购、满意度、“两票制”执行情况、参会及培训情况、资料报送情况、仓库建设及管理。

    (七)考核情况通报

    每年年初通报上年度考核结果,原则上从2月1日起执行考核结果,清退不合格配送会员。

    (八)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延续备案要求的,确定为下一年配送会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清退。

    3.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商业贿赂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

    七、配送会员退出机制

    

(一)清退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联合体配送会员资格:

    1.不符合配送会员资格条件的;

    2.被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通报有生产或经营假药、劣药行为的;

    3.企业申请破产的;

    4.公司更名或地址变更未向县联合体通报情况并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

    5.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

    6.在药品销售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国家或重庆市市场监管(药监)、医保、卫生健康、税务、药交所、人民法院或其他药品监管等任一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的;

    7.未按要求提交本年度配送工作总结、下年度延续备案申请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企业主动提交退出申请的;

    9.拒不签订购销合同或廉洁购销合同的;

    10.对签订合同后产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

    11.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药品,到货率低于80%,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12.3家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供货不及时,导致临床用药短缺,情节较为严重的;

    13.对短缺、急救药品,特别是罕见病治疗药物品种,因量少、金额小而拒绝配送的;

    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清退程序

    1.县联合体梳理情况,拟定清退名单。

    2.清退名单报县医疗保障局审定。

    3.公示清退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清退涉及企业。

    八、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如遇国家、市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此前我县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本办法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资料提交清单

          2.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资料提交清单

    1.封面

    2.备案资料目录

    3.备案申请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药品配送承诺书

    7.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9.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重庆药交所注册配送会员协议复印件

    11.药品配送企业简介

    1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3.经营场所平面图

    14.库房平面图

    15.具备市内区县药品配送会员资格佐证材料

    16.

用工合同复印件(职工10人及以下的企业提供所有人员用工合同复印件,职工10人以上的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

    17.

上年度所有职工保险费缴纳统计表及缴费资料复印件

    18.药品配送车辆(含冷藏车)行驶证复印件、原车照片

    19.通过重庆药交所平台取得一级商业代理权的药品清单

    20.上年度纳税情况

    21.体现企业战略布局、优势的其它文件复印件

    22.属集团型企业的应提供所属集团名称、集团成员及关系

    备注:

①药品配送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书页式装订成册(各种证照原件除外)。

②委托代理人(资料提交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

③提交资料时查验各种证件、证照原件,查验后将证件、证照原件当场退还委托代理人。

④所有材料应真实、完整。

附件2

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办法

1

配送医疗机构覆盖率

14

以考核时段内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配送覆盖率达50%及以上得14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

2

配送额

5

配送额排名第1名者得5分,以后排名每降1名扣0.1分。

3

到货率

18

以重庆药交所配送会员交易诚信评价值为准。

到货率*18分。

4

合同响应及时率

合同响应及时率*4分。

订单响应及时率

订单响应及时率*4分。

约定时间配送及时率

6

约定时间配送及时率*6分。

规定时间配送及时率

规定时间配送及时率*18分。

退货响应及时率

退货响应及时率*4分。

配送药品与订单一致性

配送药品与订单信息完全一致。

现场抽查医疗机构网上订单和药房药品,进行双向比对,每发现一个品规信息不一致,扣2分,扣完为止。

(以每次现场检查记录为准)

售后服务

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为医疗机构退、换货,及时开具发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等方面),无投诉。

每发生一起投诉扣1分,扣完为止。

(以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调查处理记录为准)

7

满意度

每年在医疗机构中开展配送会员满意度调查。

实得分=满意票数÷

总票数×

4分+基本满意票数÷

2分

8

不良记录

实行倒扣分制。

每发现一次不良记录扣2分,扣分分值全年累计。

(以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通报为准)

9

备案采购

严格执行备案采购制度,实行倒扣分制。

现场抽查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应当网上备案但未进行备案、配送企业进行了配送的,每发现一个品规扣3分,扣分分值全年累计。

10

两票制

建立“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两票制票据管理规范。

未正式启用“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扣2分。

不定期现场抽查配送会员单位的网上订单、两票制票据,并与医疗机构收票情况进行核对,每次查3个以上订单、5个以上品规。

每发现一个品规两票制票据不全扣1分,扣完3分为止。

11

参会及培训

按要求参加县医疗保障局会议和培训,每次会议执行签到制,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参会扣1分,扣完为止。

(以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记录为准)

12

资料报送

各配送会员应按照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每缺报一次资料扣1分,每迟报一次资料扣0.5分,扣完为止。

13

仓库管理

仓库“三色五区”、各种间距及温湿度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说明:

1.实得分=有分值项目得分-倒扣分。

    2.到货率=已收货的产品数量/订单产品总数量*100%

    3.配送医疗机构覆盖率=有收货记录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全县联合体成员数量*100%

    4.合同响应及时率=配送会员72小时的合同数量/该配送合同数量*100%

    5.订单响应及时率=4小时内响应的订单数量/订单总数量(已撤销的除外)*100%

    6.配送及时率=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及时配送的订单数量/应配送的订单总数量*100%

    7.约定时间配送及时率=在约定时间内及时配送的订单行数量/约定时间配送的订单行总数量*100%

    8.规定时间配送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配送的订单行数量/规定时间配送的订单行总数量*100%

    9.退货响应及时率=72小时内响应的退货订单数量/退货订单总数量*100%

    10.不良记录包括:

相关证照被有关部门收回,被药品交易、食药监、工商、税务、价格、银行等部门通报不诚信情形。

    11.年度内无交易成功记录的,配送医疗机构覆盖率、配送额、到货率、及时程度、配送药品与订单一致性、满意程度均不得分。

    12.医疗机构系指县医药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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