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49594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三、主要措施

(一)严把工程设计第一关。

1、设计单位应编制防渗水设计专篇,保证设计深度符合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要求,明确具体施工措施,绘制相应节点构造图。

2、施工图审机构要对防渗水设计及设计变更进行重点审查。

凡是未落实上述要求的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3、设计单位应参加防水设计专项图纸会审、防水工程样板验收和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对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设单位是防渗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发挥牵头和总负责的作用。

1、建设单位应将防渗水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并承担合理施工费用,在工程开工前下达防控渗水任务书,明确内容和目标,并将防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

2、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防水工程的应用。

3、建设单位不得将防水工程肢解发包,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防水设计内容,不得以优化设计的名义降低工程防水设计标准。

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渗水防控专项图纸会审,对图纸防水设计深度达不到防控标准的提出变更要求。

5、加强防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管控,严格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严格组织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建设单位应按照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三)压实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施工单位要成立防渗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细化措施,压实责任。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防渗水治理内容,并明确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3、施工前要对一线操作技术人员进行防渗水业务知识培训,保证一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防渗水操作规程技术要点。

4、严格按程序进行详细的防渗水技术交底,确保交底到具体操作人员,贯彻落实样板引路制度,严格过程控制,严把中间验收环节,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编写住宅工程防渗水总结报告,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验收。

(四)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1、监理单位要切实做好渗水问题防控措施组织和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控,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施工过程中对防渗水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

加强防水材料验收,参加样板验收及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

3、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防渗水情况进行评估并填写工作报告。

凡是发现报告失实或者上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验收。

(五)严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关。

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要在监理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实施。

(六)落实业主预验房制度。

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交付业主使用前,鼓励设立业主开放日,由建设单位通知业主分批次对拟交付使用的房屋进行预查验。

建设、施工、监理、物业等企业人员共同对分户内有防渗漏要求的房间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确认、登记,并由施工企业进行维修。

实际交付使用时,由业主对质量问题维修情况进行确认。

(七)完善住宅工程防渗水质量保修与投诉处理程序。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渗水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直接负责处理。

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渗水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通知责任单位进行保修处理,责任单位不履行保修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当先行组织维修。

(八)其他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在开展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物业等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以及市防控手册的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有利氛围。

(九)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将住宅工程渗水问题防控作为工作中重点,列入监督计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可控。

对监督中发现的渗水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要采取停工整改、返工重做、诚信评级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

202a年11月15日—202a年12月31日。

召开专题会议,公布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活动动员和部署。

(二)全面实施攻坚阶段:

202b年1月1日—202b年8月31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三)自查迎查阶段:

202b年9月1日—202b年9月30日。

组织全县治理年开展活动情况自查、巡查,迎接市住建局专项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

202b年10月1日—202b年12月31日。

对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郯城县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在建住宅工程项目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工作推进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科室要强化工程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

有关单位、科室及住宅项目参建各方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和治理成果,尽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在建住宅工程项目要于202a年12月15日前将本项目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当季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中职中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