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员“星级”管理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乡镇党员“星级”管理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党员“星级”管理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因地制宜、简便易行;
广泛参与、民主公开;
立足本职、分类量化。
二、考核对象
8村1社区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考核方式
党员“星级”管理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按季度组织在家党员、流动党员分类实施,先由党员自评,再由党小组初评,最终由党支部(党总支)根据自评、初评情况,结合党员履职及群众满意度等评定。
(一)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等特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和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可不纳入“星级”管理范围,具体人员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流动党员要将在流动地参加组织生活、党务活动、为民服务等工作的相关图片、资料、视频反馈给支部、党小组,形成个人年度台账资料。
四、考评周期
每季度考核一次,每个季度公示“星级”管理积分,年底由党组织计算月平均积分,按照积分评定党员星级,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五、“星级”管理内容及办法
“星级”管理分值由基础分、加分、一票否决三个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2。
(一)基础分项目100分:
由带头讲政治(20分)、带头守纪律(20分)、带头联群众或支部(20分)、带头创佳绩(20分)、带头扬正气(20分)五个部分组成。
(二)加分项目:
根据该季度实际表现确定。
(三)一票否决项目:
六、结果运用
按照党员年度“星级”积分评选进入“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黑榜”。
年底基础平均分在98分以上的,授予“五星”党员称号;
基础分平均在97分-90分的,评定为“四星”党员;
80分-89分的,评定为“三星”党员;
70分-79分的,评定为“二星”党员;
60分-69分的,评定为“一星”党员;
59分及以下的不评星,直接进入“黑榜”。
(一)对评定为“五星”的党员由镇党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党员,优先参评当年市、区、镇、村(社区)各类先进。
(三)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二星”的党员,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提醒谈话,第三年继续被评定为“二星”的,直接进入“黑榜”,由党组织对照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进行处置。
(四)对当年被评定为“一星”的党员,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提醒谈话,第二年继续被评定为“一星”的,直接进入“黑榜”,由党组织严格对照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进行处置。
(五)对当年进入“黑榜”的党员,由党组织对照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进行处置。
七、其他要求
(一)公示“星级”管理情况。
党总支(支部)按季度、年度将党员“星级”管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党员对本人“星级”管理有异议的,可向党总支(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总支(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二)建立“星级”管理档案。
党总支(支部)要完善《平桥镇党员“星级”管理手册》,确保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安排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记录员,动态记录党员“星级”管理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