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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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
在干旱缺水区域,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积极发展稻田冬季蓄水,增强蓄水抗旱能力。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
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等养殖技术。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在有条件的乡镇和社区推动计量收费。
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实施“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三)工业节水减排
8.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
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9.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缺水区域,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未按期淘汰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10.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四)城镇节水降损
1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重点抓好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1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
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重点推动老城区、老校区等管网高漏损区域节水改造。
1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缺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区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
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15.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
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应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缺水地区禁止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五)科技创新引领
16.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因地制宜开展国家成熟节水技术转化推广工作,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的价差。
2.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
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3.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
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市场机制创新
4.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
探索流域内、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
探索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
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5.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
成立县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完善财税政策。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订、节水宣传教育和培训等。
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三)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国情市情县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家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
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节水志愿者活动和“节水使者”评选活动、中小学“绿色小使者”评选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附件:
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序号
目标
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
1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
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区域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水资源临界和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
202b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
县水利局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审查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
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经信委、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局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对城镇新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高耗水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取用水项目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县发改委
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经信委、县住建委
开展城镇新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高耗水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取用水项目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时,同步规划节约用水内容。
县规资局
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加强对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县城管局
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经信委
3
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建立管行业必管节水的工作机制,实行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规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税务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
建立工作台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于每半年结束后至下一个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
4
大力推进节水灌溉
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
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5
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规资局
6
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
到2022年,建设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
县科技局、县规资局、县水利局
7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建委、各乡镇(街道)
以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为契机,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县卫生健康委
县住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8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县经信委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到2022年,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县水利局[直接取水企业]、县城管局[自来水供水企业]
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市场监管局
9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未按期淘汰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到2022年,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税务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
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10
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
县经信委、县水利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
11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
县住建委、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规资局
县住建委
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规资局
12
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重点推动老城区、老校区等管网高漏损区域的节水改造。
县住建委、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规资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委
13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区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县住建委、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教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到2022年,80%的区县级机关及35%的区县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14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
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委、县文旅委、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15
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
16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规资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教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县住建委、县城管局
17
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县科技局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商务委
18
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委、县农业农村委
19
推动水资源税改革
与水价改革协同推进,探索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税制度体系,结合全国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经验,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加大水资源税改革力度,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
20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
到2022年,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供用水分界断面实现取水计量并统计汇总用水量
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统计局
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配备工业取用水计量器具,提高工业用水计量率。
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并统计汇总用水量
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配备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提高市政用水计量率并统计汇总用水量
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21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统计局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计划用水监督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用水报告制度、重点单位监控用水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建委、县商务委
22
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县规资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
23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为节水改造和管理提供服务
县教委、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城管局、县住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26
加强组织领导
县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规资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县级有关部门
27
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国情市情县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
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县发改委、县教委、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