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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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政区域将全县划分为三级网格管理体系,设立镇(街)集成管理指挥分中心。
统一划分网格,统一规范数据,统一运行平台,统一管理职责。
一级网格(14个)。
12个镇(街)辖区、经开区和景区作为一级网格责任区。
二级网格(215个)。
每个村(社区)的辖区管辖范围为二级网格责任区。
全县共划分215个行政村(社区)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
根据村小组(街巷)、城区住宅小区分布,对二级网格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三级网格。
确定网格责任人和网格管理范围。
城区网格划分:
在城区,城关街道办为第一网格;
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对接、方便群众”的要求,以城区现有8个社区为二级网格;
以城区现有的273个住宅小区以及对主要街道和背街小巷进行合理划分,设121个三级网格。
三、工作职责
(一)网格长职责:
由各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对辖区内网格化工作负总责。
主要负责辖区网格员的管理、督导;
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强调安排网格化工作,听取辖区及所负责网格的工作进展情况,对网格化工作进行研判,提出改进措施;
每周向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报送本辖区、本单位的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对不负责任、工作出现失误、考核排名长期靠后的网格员进行辞退、替换,并将替换名单及时报送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二)网格员职责:
城区住宅小区及主要街道、路段由各包联单位确定专人担任,网格内住宅小区和街道覆盖不到的盲点及背街小巷等区域由各社区设置的网格员担任。
主要负责网格内具体事件的处置和上报;
要熟悉《***县网格化事项管理清单》,牢记事项分配任务,熟悉工作流程,做到事项清单一口清;
按照责任网格,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结合事项清单手册,发现问题及时、准确上报;
建立民情日记,对本网格内房屋、建筑、人口、设施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处置本网格内问题,积极发挥作用,做到解决问题快速高效。
(三)专职巡查员:
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10人的专职巡查员队伍。
主要负责定期巡查和随机巡查城区所有网格,主动发现问题;
每天巡查过程中对发现和收集的问题进行上报,定时完成巡查记录台账;
对重要批示事件进行督促落实,协调推进条块联动事项,对办结情况进行核查反馈;
检查、指导、监督网格员在岗履职情况等。
四、工作流程
“***县12345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是目前网格内所有问题上报、处置和回复的主要渠道。
各网格长、网格员和专职巡查员要全部关注“***县12345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进行账号绑定,实名认证。
(一)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工作流程
1.集中受理。
网格员和专职巡查员发现网格内的问题应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简单描述,通过12345公众号进行拍照上传,由集成管理指挥中心集中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收到的信息按照其重要程度、紧急程度、业务归属等进行分拣、归类。
2.集中办理。
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将事件按照事项清单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电话告知责任单位,并在30分钟内派遣工单至相关责任单位处置。
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任务,确定网格事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派单处置。
3.集中处理。
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对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的工单,按照事件等级进行全程跟踪。
对于职能部门的处置反馈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处理,同时进行核实、回访。
对于不满意、不符合办结要求及逾期工单,及时回退至责任单位进行再次办理或督办。
集成中心对各部门的工单办理情况定期整理归档,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坚持日汇总,并形成工作周报、月报、专报,及时呈送县委、政府分管领导阅示。
(二)网格事项处置工作流程
1.事项上报。
网格员和专职巡查员在发现问题后,进入“***县12345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在“我有诉求”模块中点击“诉求上报”,认真填写上报人员(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详细位置、上报类别、详情说明等事项要素,需照片印证的,点击“上传图片”,进行拍照上传,所有事项要素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即可传送至集成中心后台系统。
2.事项接收。
集成中心通过后台系统接到问题事项,对上报人员姓名进行登记,以备考核打分。
按照《事项清单》进行分类,确定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电话告知责任单位网格化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派遣工单至相关责任单位处置。
3.事项处置。
承办单位的网格化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人在接到工单事项后,应在30分钟内作出反馈响应。
安排本单位网格员或专人负责,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在办结时限内处理完成。
4.限时办结。
服务管理类或简易事项应现场办理;
一般事项在3个工作日办结;
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跨部门、跨区域、疑难复杂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协调督办。
涉及跨部门、跨区域事项,由集成中心负责确定牵头部门按责办理;
对逾期办结、办理结果不实或办理程序存在明显问题的事项,由集成中心交由两办督查室督办。
6.结果回复。
承办单位按照程序对问题事项处置完毕后,经本单位网格化工作专班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以邮箱和纸质版报集成中心。
7.评价反馈。
集成中心对承办单位的办结工单进行回访核查或现场认定,了解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和群众满意度,回访核查结果应如实进行影像记录或录音,对结果不真实或群众不满意的打回承办单位,从第2步程序重新办理。
8.整理归档。
现场认定、影像认定真实或群众满意后,对问题事项处置流程的所有资料,分为电子档和纸质档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评价体系。
考核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抓牢结果真实性、群众满意率、按时办结率等核心指标,采取每旬预警、月度通报、年度总评方式,确保考核更加平衡、更加科学、更加精准。
对未按要求上报问题事项进行分值倒扣,每少报一条扣1分,对周末、节假日上报问题事项的每报一条加1分。
(二)强化考核运用。
主要考核超时响应数、超时办结数、满意率、问题工单数、交办、催办、督办事项、疑难事项牵头处置等共性指标。
对于未主动发现问题、被动接受反复投诉3次以上的应急类、民生类、需求类等事项,网格员未及时巡查上报,每发现一起扣5分。
核查结果不真实、未整改工单,每件扣5分;
推诿扯皮、转圈派发工单,每件扣5分;
二次工单、超时工单,每件扣2分。
(三)加强考核通报。
网格员每周(五个工作日)至少主动发现2-3个问题事项。
鼓励网格员在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坚持开展网格巡察发现问题工作,集成指挥中心将对其进行加分奖励。
对一周内未主动发现问题的进行预警,两周内未主动报告情况和主动发现问题的网格员、巡查员,向其网格长建议退出、替换,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并在周报、月报上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