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48037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决策部署、省政府202***年9月25日第125次专项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智慧县域十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420号)精神,我县与蚂蚁金服及旗下支付宝(中国)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县“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建设,建立区域专属数据库和行业特色的授信模式,为农民群体提供免担保、无抵押的纯信用贷款,支持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升“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和智慧县域政务民生服务两个部分。

  “普惠金融”主要是通过蚂蚁金服网商银行为县域提供信贷金融服务。

通过对“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针对我县农业产业搭建具备地方行业特色的授信决策模型,为农户提供无抵押、免担保、全天候的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

单户授信额度1000元至20万元,整个申请流程由农户在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完成,实现3分钟申请、1秒钟审核放款、0人工干预、按日计息(日利率0.22‰~0.45‰)、随借随还。

贷款对象主要面对18-55周岁的农户(不包括在校大学生)。

贷款授信额度及利率主要依据财政局提供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农业局提供的农户土地确权信息、合疗办提供的农户新农合参保信息综合评估的信用。

  “智慧县域”主要是借助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内的智慧县域服务平台,免费为县域内的民众、机关、单位、企业及自然人提供“普惠金融+X”的服务,其中“X”包括生活缴费、旅游推介、就医挂号、公交出行等功能,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年1月底前)

  拟定项目推进方案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县政府研究。

  

(二)签署合作协议(2月底前)

  县政府与蚂蚁金服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业务合作及保密协议,完成整体法律审核流程,确保项目依法合规。

  (三)确定“三农”客群,提出合作方案(3月底前)

  县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提供在本地开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所需的数据信息: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农业局负责提供土地确权信息、合疗办负责提供新农合参合信息,用于确定“三农”客户群体,建立授信增信模型,明确农户享受蚂蚁金服网商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优惠利率。

  同时,县政府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提出生活缴费、政务民生、社保查询等智慧县域标准化模块功能的需求及上线顺序,由蚂蚁金服合作服务商进行方案初样、意见征询,确定最终版本。

  (四)项目研发上线(3月底前)

  由蚂蚁金服及合作伙伴根据***县域农业生产经营特色及农户大数据情况,完成支付宝手机客户端专属页面设计、本地特色模型配置,实现标准化模块功能打通,完成普惠金融业务应用上线。

农户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及民生服务等操作。

  (五)支付宝手机客户端线上及线下推广运营(4月底前)

  由蚂蚁金服牵头,***县政府配合,服务商具体实施,进行业务推广运营,宣传推广本项目涉及产品的使用,定期进行业务报告、总结及优化工作。

  四、其他事项

  普惠金融项目业务开展过程中所有信用风险由蚂蚁金服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承担,县政府不承担风险与催收义务。

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合疗办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智慧县域项目涉及基础平台、智慧应用等所需数据由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