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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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
(二)退出标准及程序。
对纳入困难职工援助范围的职工家庭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视为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
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的,由职工所在基层工会申报,县级及以上工会复核后,县总工会审核公示后,退出困难职工援助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难职工信息共享机制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将困难职工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与公安、人社、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基础信息库进行对接,在严格个人信息保护、保密的基础上实现职工社保、医保、公积金、低保、房屋、私家车等信息共享。
暂不具备网络共享条件的数据信息,可定期交换有关数据信息。
(牵头单位:
县总工会,责任单位:
各镇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就业创业服务机制
2.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递进式就业帮扶,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社区可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开发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看管维护等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有关工作部门)
3.支持困难职工自主创业。
有创业需求和能力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自主从事小型餐饮服务、食杂店零售、社区服务、网上经营和家庭手工艺等生产经营项目,按规定为其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各镇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三)落实社会兜底保障机制
4.稳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各镇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县民政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县财政局、县残联)
5.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各镇办,县发改局)
(四)完善医疗帮扶机制
6.健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扩面提质,除职工参加商业保险外,鼓励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全国总工会建立的职工互助保险。
县医保局)
7.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根据纳入援助范围的困难职工具体情况,鼓励其自愿加入长期护理保险,着力帮助其改善生活质量。
县医保局,责任单位: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8.整合慈善资助资源。
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药品、医疗器械等方式,参与困难职工家庭救助帮扶。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资助等单项救助制度之间的互联互补,形成救助合力。
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慈善协会)
(五)健全住房救助机制
9.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困难职工实施住房救助,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
县住建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
(六)健全子女教育救助机制
10.全面落实各类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对在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给予资助。
县教体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11.持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通过强化物质和精神帮扶等举措,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多元化的助学服务,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助学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
各镇办,县教体局)
(七)完善社会保险覆盖机制
12.落实养老保险补贴待遇。
困难职工家庭成员自主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各镇办,县财政局)
13.推动社保待遇落实。
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做好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社会保险接续、转移和待遇落实工作。
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各镇办,县总工会)
(八)建立生活帮扶救助机制
14.推行法律援助服务。
困难职工申请司法鉴定、公证服务,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应当减免服务费用。
支持和鼓励其他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职责范围内,利用自身资源为职工家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县总工会)
15.建立领导帮扶联系制度。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县政府领导分别联系1家困难企业、1户困难职工。
县总工会联系2—3家困难企业,县总工会班子成员联系2—3户困难职工,镇办工会主席、县总工会机关干部和企业工会主席联系1-2户困难职工,负责协调推动落实有关解困脱困政策,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和“交友帮扶”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县政府办、各镇办)
(九)落实困难职工扶志扶智机制
16.实施心理疏导关怀。
搭建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平台,根据需要对困难职工进行辅导和心理关怀,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心理健康治疗队伍。
各镇办,县卫健局)
17.评选自强励志类道德模范或家庭。
在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最美系列人物等各类评选活动中,积极向困难职工家庭予以倾斜支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正能量。
县文明办,责任单位:
18.积极开展技能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高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就业能力,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十)建立困难职工收入保障机制
19.保障基本工资收入。
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各类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杜绝工资拖欠。
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采取协商薪酬、弹性工时、倒班轮岗等措施,做好职工生活保障和稳岗工作,最大限度做到减少裁员或者不裁员,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20.多种方式提高困难职工收入水平。
鼓励各镇办各部门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困难职工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使困难职工在基本收入得以保障的基础上,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办、县级有关工作部门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县总工会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突出精准导向。
把“精准”二字贯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不断提高解困脱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统筹抓总的责任,参与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搞好协作配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督查问效的责任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提高困难职工对各项解困脱困帮扶政策的知晓度。
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就业创业、医疗帮扶、教育救助等方面的先进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长效化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都能通过努力过上幸福生活,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