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脏乱差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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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坚持“共建共享”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脏乱差小区改造工作,人人动手,人人参与,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凝聚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
2.坚持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从完善基础设施入手,统筹环境整治、建筑修缮和公共安全,完善便民设施,推进社会治理。
重点组织对脏乱差小区的水电气、雨污分流、道路交通、绿化环境、停车场等民生设施的整治改造,可分类施策,优化组合改造时序。
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3.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立足小区实际,把握标准、创新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对基础较好、有条件的无物业小区,由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鼓励小区按程序进驻物业,通过物业公司规范管理;
对基础较差的小区,积极争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条件,达到规范管理。
4.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
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履行综合整治、规范管理主职主责,积极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整体推进。
各相关职能部门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摸底。
各镇(街道)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脏乱差小区数量、居民户数、面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资料。
城区及集镇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落后、卫生状况差、无物业服务管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居民小区应全部纳入综合整治计划。
按照“分类治标、逐个治本”的原则,由区住建局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编制分年度综合整治规划,建立项目库存档。
2.精心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库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脏乱差小区综合整治方案,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愿后公布实施。
区住建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居民意愿强烈、小区自治程度高的小区优先纳入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
3.实行长效管理。
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综合整治行动后,对于基础设施健全,有条件的小区,由区住建局督促、指导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组织成立“两委”(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和党支部,依法按规定程序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
对基础设施基本健全,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的,引导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
对低收入人群集中且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小区,由镇(街道)纳入社区保障物业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脏乱差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跟线副主任、区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综合等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要落实辖区脏乱差小区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并将常态化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要将脏乱差小区综合治理与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控建拆违等工作结合起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要充分调动小区居民和社会各主体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3.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脏乱差小区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养成良好习惯。
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座谈会、居民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等方式做实宣传工作。
4.强化督查考核。
区脏乱差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加强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定期督查,并通报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脏乱差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