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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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重,严格新建农房的审批和验收,强化农房建设过程监管,做到房屋构件不少、外墙装饰不缺、建筑风貌不偏,并确保全县农村不再新增裸房。

(四)注重风格,彰显风貌。

推进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要注重风貌管控,整治改造方案总体上要符合传统民居特色风貌,同时要深入挖掘村庄自身的独特资源,因地制宜,培育村庄的特色和文化氛围。

对历史文化、传统资源丰富的村庄,应力求改造后的既有农房(裸房)与村庄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色彩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宜将柠檬黄、绿色、蓝色、紫色、红色等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外装饰主色调,坡屋顶与墙体色彩要相协调,尽量选用经久耐用的建筑材料)。

(五)落实责任,遏制隐患。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6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农村自建房施工监管责任、户主及承建方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购买工伤保险)。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问题的,项目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设计,确保既有农房(裸房)改造施工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存量裸房整治

裸房原则上是指建设未完成、未经装饰的房屋、构筑物。

主要包括:

未按照设计完成建造施工的房屋、构筑物(含屋面建筑构造设施不完善的房屋);

墙面未经勾缝填缝、水泥砂浆抹面、涂料粉刷、瓷砖贴面等工艺进行外立面改造的建筑;

外立面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

全县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总体上以行政村为基础单位,分重点提升类村庄、老区基点村、基础整治类村庄等三类情况进行推进。

重点提升类村庄是指三年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有一定的整治基础、能达到较好示范作用的村庄,主要包括:

“两高沿线”(衢宁铁路段、古政高速公路段)和G237、G235国道沿线村庄;

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甘棠乡新田村、长桥镇柏源村、寿山乡白玉村、屏城乡村头村、岭下乡富竹村、双溪镇高安村、棠口镇棠口村、代溪镇北墘村、熙岭乡龙潭村、路下乡路下村)和点连线成片3条乡村游线路(北乾-龙潭、城区-仙山牧场、白玉-双溪)沿线村庄;

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其他村庄风貌相对完整、村级组织凝聚力强、村民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庄。

第二类老区基点村,包括路下乡三万里村,长桥镇上圪村,双溪镇岩后村,代溪镇淦山村等4个村庄。

除重点提升类村庄和老区基点村以外的其他村庄作为基础整治类村庄。

裸房基础整治的要求主要包括:

对已批未建成的裸房,鼓励群众建至经批建楼层,且需达到屋面结构完整、外墙装饰清楚,房屋外观整洁美观的要求;

对其他类型的裸房,要通过清洗墙面、砂浆抹面、装饰立面、规范设置空调外机及水箱、加固改造破旧门窗、勾勒窗框门套、砌筑女儿墙、修整屋顶等方式改造整治,以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居住功能改善,建筑风貌提升,村庄建筑立面基本整洁,风格基本协调。

重点提升类村庄除完成上述基础整治要求外,还要达到以下要求:

实施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制定以问题清单和整治实施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规划;

通过危房、违建房及危旧围墙的拆旧建新、拆旧复绿,做到房屋整齐美观;

完善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和休闲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

通过规整缆线和进行外墙涂料粉刷、彩绘或面砖装饰等方式,提升建筑风貌;

实施“平改坡”,采用传统民居特色的青瓦坡屋顶,或增加屋顶斜坡女儿墙等装饰进行屋面改造,统一村庄整体风貌,体现闽东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

(二)有序推进裸房整治工作

1.推进分类处置。

对当前全县152个行政村在建房屋审批和建设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梳理,对符合规划要求和农村建房有关规定且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在建农房,按审批手续实施;

对符合规划要求,尚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未批先建的在建农房,应当停止施工,待取得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属于“两违”的在建农房,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到位。

2.实行挂牌施工。

充分发挥群众对村民建房的监督约束作用,对在建农房实行“建房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号、户主、用途、界址、面积和住宅用地红线图、立面效果图、监督电话等),施工队伍及项目业主在施工期间应接受职能部门监管、村民监督、村规民约的约束。

3.确保专人负责。

建立在建农房挂钩联系责任人制度,对全县152个行政村当前所有在建农房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专人挂钩联系制度,积极督促建房人按审批内容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建至经批建楼层,一次性完成房屋构件和外墙装饰,确保不再新增裸房。

(三)全面规范新建农房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严格监管、改进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的既有农房(裸房)治理体系。

1.突出规划引领。

推进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在编制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村民建房用地,以“节约资源、提升品质”为目标,推动集中建房,落实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

督促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步推进,将保护历史文化工作前移。

2.严格建设监管。

依法依规按照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审批农村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审批制度,一律实行先审批后建设。

加强农村建房法律法规宣传和建筑风貌引导,建立巡查机制,对未按审批内容实施建设或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村民建房,应立即责令停工并会同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杜绝新增裸房。

建立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审批系统,实现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化。

3.加强服务指导。

加强农村农房建筑风貌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采取“送图下乡”等方式免费提供农房建设通用图集,将《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等彰显地域风貌的建房规范落实到农村房屋建设中;

加强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发动本地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师下乡参与农村住宅设计,做好农村工匠和农房建设队伍培训和农房整治政策宣传工作。

4.强化基层治理。

农房建设过程中,各乡(镇)要强化审批和监管职能,注重发挥村“两委”管理和广大农民群众监督作用,将建房承诺和农房整治要求列入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对拒不配合的村民加以约束。

同时,对不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既有农房(裸房)整治任务的行政村,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以形成农房规范建设的强大合力;

深化并推广建房挂牌制度、农房建设挂钩联系人制度、农房建设定期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强新建农房施工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一栋农房、每一个环节全部可控。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农村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确保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部署发动到位。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村村行动、户户知晓的良好氛围。

(二)摸排建档。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两委”作用,组织人员对存量裸房和在建房屋开展全面摸排,彻底摸清裸房底数,按照基础整治类村庄、重点提升类村庄、老区基点村等三类情况对既有农房(裸房)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确保在202c年7月底之前完成既有裸房和在建农房“一房一档”工作。

县住建部门负责汇总全县既有农房(裸房)和在建房屋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明了。

(三)集中攻坚。

全面落实县、乡二级督导机制,采取整村推进的办法,按照重点提升类村庄、基础整治类村庄、老区基点村的整治要求,对既有裸房开展集中攻坚整治。

其中:

“两高沿线”、世遗大会、老区基点村沿线重点村庄和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等共20个村庄要在202c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点连线成片3条乡村游线路沿线村庄要在202c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其他村庄逐年实施,在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升。

各乡(镇)要对重点提升类村庄、基础整治类村庄、老区基点村等三类既有农房(裸房)集中攻坚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经验做法和长效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最终消除存量裸房,实现“全域无裸房”;

持续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建房挂牌”制度,形成“建房须审批、施工要挂牌、无牌必停工”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

遵循“集中居住、节约用地”原则,引导村民集中建设住宅,持续加强农村农房建筑风貌引导,推动形成地域特色明显的农村建筑风貌,实现县域“无裸房、有风貌”新时代乡村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农村既有农房(裸房)整治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各项任务。

各村要成立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既有农房(裸房)整治落实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好落实,明确县、乡(镇)、村三级职责分工。

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负责既有农房(裸房)整治统筹协调工作;

乡(镇)是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既有农房(裸房)整治的组织动员、工作落实以及资金监管;

各村是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我县农村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整治工作成效。

(三)强化技术支撑。

县住建部门通过具有地域特色的《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加强对农村农房建设地方风貌的指引。

结合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对农村工匠的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工匠的安全施工意识,打造一支懂技术、有经验、守规矩的农房建设工匠队伍。

组织建立农村裸房整治专家服务团,从高等院校、设计团队、建筑施工企业优选一批专家,公布专家名录,服务指导农房建设。

(四)落实资金保障。

落实以村民自筹为主、县乡两级财政奖补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

对外立面粉刷采用“砂浆抹面+涂料或外墙漆”的既有农房(裸房)按4000元/栋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乡(镇)统筹;

对采用“砂浆抹面+真石漆或软瓷”的既有农房(裸房)按6000元/栋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乡(镇)统筹;

对屋面平改坡整治采用塑脂瓦的既有农房(裸房)按5000元/栋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乡(镇)统筹;

屋面平改坡采用青瓦、陶瓦的既有农房(裸房)按6000元/栋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乡(镇)统筹。

县、乡两级要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将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奖补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

县级奖补资金下达后由乡(镇)统筹分配使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奖补实施细则,明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村两委要充分发挥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既有农房(裸房)整治,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承接项目、提供“陪伴式”技术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既有农房(裸房)整治。

(五)重视宣传发动。

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机关联乡村、党建促振兴”机制作用,以村为单位,建立本地籍公职人员名录库,发动机关干部走前头、做表率,着力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主动挂钩帮助原籍地开展好既有农房(裸房)整治。

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并参与相关整治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六)强化监督推进。

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要建立既有农房(裸房)整治月报、季评制度,确保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按时序推进。

各乡(镇)要及时报送调查摸底进度、房屋整治进度及整治成效等情况,形成“比学赶超”氛围。

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实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严肃问责,确保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1.县既有农房(裸房)整治村庄分类名单

2.县 

乡(镇) 

村裸房整治审批表

3.县 

村既有裸房批建面积审核表

4.县 

村裸房整治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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