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戒毒(康复)工作的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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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禁毒办,由刘干兼任办公室主任,顾文柏、周春花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负责全镇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并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由村(社区)干部、戒毒专职人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等组成。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也可以吸纳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或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参加。
对女性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建立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至少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参加。
三、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一把手”负责举措。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主任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各村(社区)书记为该村(社区)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现禁毒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有力格局。
二是全面推行制度落实举措。
党委坚持每年专题研究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不少于两次,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并向党委汇报镇禁毒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党委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综治年度考核范围,对各单位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实行政绩考核,签订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进行一次禁毒工作检查,年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镇对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评先授奖的条件。
三是抓好基础设施和各项保障工作。
由袁驿镇党委协调解决社区戒毒(康复)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办公室场所,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
研究确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保障额度及保障途径和办法;
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站(点)建设;
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的济困、帮扶工作机制。
四、职责任务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袁驿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镇禁毒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协调镇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负责镇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奖励;
袁驿派出所负责采取定期或突击方式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尿液检测和登记,并将尿检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支持、指导、监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积极收集证据,报请批准强制隔离戒毒。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医疗工作;
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规范和管理自愿戒毒医疗工作,并将参与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信息定期流转至袁驿派出所录入动态管控系统。
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
配合派出所开展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来抓,并定期将出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流转至袁驿派出所录入动态管控信息系统。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镇社保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镇财政所负责将本级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教育行政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种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由镇禁毒领导小组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确定。
(二)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2.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可以委托戒毒人员亲属(或监护人)负责对其日常生活、戒毒治疗的监护,无亲属(监护人)的,指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的一人具体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所在的单位(服务处所)应积极配合。
3.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款第三项之规定,对接受社区戒毒人员每月找社区戒毒人员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
对社区康复人员每2月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了解其在戒毒治疗、身体康复、家庭生活、就业工作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并给予其在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等方面的辅导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传授。
4.对无业和无劳动技能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并鼓励其自谋生路。
5.对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低保。
6.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疾病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本人或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7.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办法的规定,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到派出所接受检测。
8.对短期外出提出请假或者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视情况给予批准。
对需要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报告。
9.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派出所报告。
10.动员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
11.依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历次检测结果和是否违反《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等现实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和效果评估。
社区戒毒(康复)期满,依据历次评估结果,提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具体意见,由袁驿派出所报送区公安局批准。
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镇禁毒办每季度召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会议,听取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部署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检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情况。
(二)日常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日常监护工作(日常监护工作见: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
(三)建档统计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落实“六位一体”措施,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认真做好谈话、尿检等情况记载,及时统计上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和数据报表,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流转至派出所。
(四)监督检查制度:
镇党委每月要核查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组织开展尿检、谈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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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密制度: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于知晓的戒毒(康复)人员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泄露相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规定动作,也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岁末年初全区社会平稳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
镇社区戒毒(康复)办要统筹兼顾,充分调动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民政、教育、社保等部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动员志愿者投身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动员吸毒人员积极参加治疗。
(三)加强指导,注重实效。
镇社区戒毒(康复)办要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社区禁毒(康复)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经常性指导和检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断促进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属于镇管理综合治理重要考评内容之一。
镇党委年终将组织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区禁毒办。
(五)各村(社区)、单位必须把宣传引导和预防教育作为重点来抓,把《禁毒法》纳入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要以村(社区)为重点,以“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村(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推动《禁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