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及村振兴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推进试点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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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及村振兴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推进试点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纳入省新旧动能项目库优选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1.7亿元;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2.14亿元,完成投资28.07亿元。

天顺风能、圣元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投产运营,绿色新材料产业园、睿鹰现代医药产业园、风电设备集成智造产业园、益客产业园等一批专业园区破壳化形,渐露峥嵘。

三是调结构持续发力,产业质效逐步提升。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2家,总数居全市第3;

实施技改项目34个,完成投资18.5亿元,同比增长22.5%;

挂牌企业达到45家,“四上”企业达到315家;

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家;

化工产业园被评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

阳成生物被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中禾健元被评为省级瞪羚企业。

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到120家;

实际利用外资5441万美元,实现历史新突破。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益客肉鸭养殖、汉世伟生猪养殖等项目投入使用,农业科技产业园单体大棚占地140余亩;

彭楼镇被评为省级特色产业镇;

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5%,被评为省级“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

四是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双城”同创全面告捷,被评为省级文明县、省级卫生县城。

完成拆迁、征收房屋1800套、21万平方米,加快棚改安置建设,回迁交房8993套。

融媒体中心、鲁商城市广场、农博智慧城、市民中心、智慧停车场等民生项目开工建设;

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公共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投资8.2亿元,新建改建城区道路26.6公里、雨污管网89公里。

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17公里;

濮水湿地公园一期对外开放,护城河公园开工建设,新建绿地57万平方米,新增供暖162.6万平方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清洁取暖3万户,星级村庄验收通过率全市第1。

建设高标准农田9万亩,清淤河道326公里;

新建改建用水管网86.4千米,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

五是攻坚战扎实推进,短板弱项逐步补齐。

脱贫攻坚顺利通过省验收;

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5个先进县之一,是全省唯一一个被推荐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的县区。

滩区迁建四类工程全面完成,4.1万余名滩区群众搬进了新家园,被评为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土壤防控日趋完善,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力度,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高分通过省级食安县复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

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在全市率先推行食品经营领域告知承诺等4项制度,工作经验被省市推广。

六是惠民生力度加大,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

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实现“零疑似、零确诊”,为全市守好了疫情防控的“北大门”。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3所,长江街学校、翰林国际学校、古泉中学投入使用;

启动镇街卫生院改扩建工程8处,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验收;

新增城镇就业79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5%;

大力实施“归雁兴鄄”,创建返乡创业服务站6个,新增返乡创业7959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恶目标逃犯全部抓获归案;

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1、优化农业经济结构。

我县在稳定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招引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全面优化我县农业经济结构。

一是稳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

全县小麦种植面积94.99万亩,玉米种植面积82.26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80.43万吨水平。

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蔬菜种植面积28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5.6万亩、山药1.8万亩;

早春西瓜2.8万亩、中药材3.2万亩,特色林果1.2万亩,食用菌4.58万吨,其中毛木耳4.5万吨,生猪存栏量15万头。

三是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82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4家,基本形成了以粮油加工业、果蔬加工业、木材加工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2、适度规模稳步发展。

全县规范化土地流转49.7万亩、托管44.5万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4347家,其中,家庭农场4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886家,辐射带动发展了500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32个,其中,千亩以上的园区17个,包含万亩以上园区1个,园区涉及种植、养殖、观光、休闲、采摘等。

3、我县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已完成总投资7164.2万元、涉及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591.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72.7万元。

开挖疏浚沟渠62.542km,建渠系建筑物369座,埋设节水管道136.84km,新打机井471眼,架设输变电线路102.896km,新修混凝土路30.36km。

栽植法桐20838棵,喷灌设备76台,土壤改良2875亩。

于2020年7月通过市级验收。

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9万亩,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9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403万元。

涉及什集、左营、李进士堂、旧城、彭楼、临濮、董口和箕山8个镇,

(三)家庭农场及农业规模经营户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461家,已上级要求全部录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

2019年以来共创建示范场16个,其中县级示范场6个、市级示范场10个。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各领域;

我县共有农业规模经营户2300余家,其中70%以上为粮食种植户。

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户脱贫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四)面临的问题及瓶颈

1、家庭农场主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县从事家庭农场经营主主要是是原来的种养大户和返乡创业人员。

他们的共同点是热情高、能吃苦,实践经验丰富,但受学历、经营理念等因素影响,缺乏科学的生产和管理能力,多数仅限于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

2、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风险较大、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

大多数家庭农场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资金短缺的难题,由于农民缺少可以抵押的资产,很难向金融部门申请到大额贷款,仅靠小额信贷根本解决不了规模扩大、生产发展中资金短缺的矛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的正常发展。

3、家庭农场内部规范运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我县家庭农场起步晚,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还有待完善,大部分家庭农场内部运作不规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家庭农场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科学内涵,其最鲜明的特征是在要素投入、生产作业、产品销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等环节,都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继承和体现家庭经营的诸多优势;

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劳动力而不是依靠雇工;

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户主体。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要以农户为主体,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的多种发展模式。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首先就是要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在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要鼓励那些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2、坚持规模适度。

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

特别要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实践中,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多大最适合,标准就是看效益。

只要是实现了最佳规模效益,规模可以大点,也可以小一点。

未来,要引导家庭农场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

3、坚持市场导向。

要遵循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

要提高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发展壮大。

政府的作用就是保驾护航,做好引导和支持,切忌行政干预,搞强迫命令。

4、坚持因地制宜。

要鼓励各地立足当地实际,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

要根据本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要多模式培育、多元化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

5、坚持示范引领。

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同时,还要树立一批一批的典型,总结好的经验,推广成功做法,从而促进全国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稳步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三)试点目标

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以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指导服务,健全支持体系,促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1、帮助家庭农场积极应对各类风险。

疫情发生以来,县家庭农场积极应对,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努力抓好生产经营。

但仍有不少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疫情影响较大,特别是产品销售、用工、资金周转等面临困难。

针对这些困难,要采取针对性措施。

县支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和出台鲜活农产品应急收储补助政策,对用电、用水、用气实施费用缓缴和阶段性减免。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纳入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信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范围。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拓宽线上销售渠道。

鼓励各地组建劳务合作社,加快推进线上培训、网络指导,帮助家庭农场解决实际困难。

2、提升家庭农场工作重视程度。

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本县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

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县、乡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工作力量,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强化家庭农场管理指导服务。

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调整为名录管理,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纳入名录的条件和程序,实行名录动态管理,确保质量。

重点抓好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工作,让广大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享受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开展家庭农场抽样调查。

合理确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

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发展标杆和榜样。

4、加大家庭农场政策扶持力度。

重点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改善设施、提高能力等方面探索一套符合家庭农场特点的支持政策,重点推动建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助、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政策。

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资金,支持家庭农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

推动出台金融支持家庭农场政策文件,进一步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

推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

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

5、加强家庭农场发展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宣传好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

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宣传好家庭农场发展中出现的好典型、好案例以及各地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与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联合与合作。

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逐步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体系。

6、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发展制度。

通过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体制机制,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家庭农场培育发展数量取得较大突破,处于菏泽市前列;

建立健全全县家庭农场登记认定办法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机制;

争取2022年底,全县新增家庭农场170家,评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0家,整理3个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典型案例。

三、试点任务

(一)试点内容

1、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支持体系。

在现有支 

持政策基础上,出台配套完善措施,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机构人 

员和经费。

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才培育和农业基础设施建 

设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以适应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需求。

探 

索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保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所需的仓储、冷链物流、晒场、农机库棚、农产品加工等设施用地能够基本满足。

2、进一步加强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

强化家庭农场名录 

制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和各 

类家庭农场信息及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录入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

及时对接市场监管、统 

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家庭农场多头向有关部门报 

送数据,切实减轻农场主负担。

3、进一步发挥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和认定标准,增加家庭农场信用评分和农产 

品质量分值,引导家庭农场带户提升带户脱贫能力,巩固带户脱贫成效。

创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 

现代家庭农场。

加大对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培育、推荐和 

宣传力度,争创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鼓励支持示范场农场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 

职称评定。

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基础设施建 

设。

4、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

充分利用农村 

基础网络、新基建等建设机遇,加快推动农业大数据、物联网、 

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技术向家庭农场延伸。

支持有条件的家庭 

农场进行信息化改造,探索发展云农场,促进家庭农场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农产品线上营销,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和作为 

线上供货基地等新业态、新经济,促进农产品出村,增加农产品 

销售渠道。

(二)进度安排(2021年3月-2023年3月)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至5月底)

宣传阶段;

利用电视台、纸媒、网络新媒体和发放明白纸等载体,采用多渠道宣传的方式,充分宣传《县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全面启动阶段(2021年6月-8月底)

一是建立推进机制。

成立县家庭农场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批培训的模式,加强对工作人员和经营主体的培训,全面解读相关改革政策。

3、强力推进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底)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试点任务目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和各类管理平台,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力度,按照“区分轻重缓急、分步稳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我县试点工作,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等四级示范场,力争基本完成试点任务。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底)

走访家庭农场记性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对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以来,存在的问题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出台相应的完善文件,进一步完善提升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试点推进工作。

5、总结经验(2023年1月-2023年3月底)

对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方案、成果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全面总结提炼,找准补齐短板,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各类涉农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认证和注册商标,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展标准化生产。

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政策,保障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需求。

(三)提供人才支撑。

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现代农业科技水平。

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积极选派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各项技能培训,使家庭农场经营者分批得到轮训,计划在2021年全县家庭农场主轮训一次以上,举办1-2期农场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一批家庭农场骨干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四)强化监督考核。

把发展家庭农场纳入乡镇绩效考评内容,将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建立家庭农场电子信息档案和示范家庭农场“一场一档”资料,加强县、镇、(街道)两级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定期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五)规范土地流转。

健全完善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有效提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以及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村承包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六)搞好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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