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45813 上传时间:2022-12-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2.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教育救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脱贫帮扶对象和监测帮扶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低保边缘家庭、重点困境儿童中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已接受其他助学救助的,若救助额低于入学学费,可以继续申请“朝阳助学”项目;

若救助额高于入学学费,则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二)特困在读本科生

在国家正规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大学本科教育的在读我市城乡低保对象、脱贫帮扶对象和监测帮扶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低保边缘家庭、重点困境儿童,可享受特困在读本科生慈善救助(包括专升本在读学生)。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及私立学校大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申报本年度特困大学新生救助的,不能同时申请该项救助。

三、救助标准

(一)特困本科新生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名本科新生一次性救助7000元。

其中,城乡低保对象省级救助2000元,市级救助2000元,县(市、区)级救助3000元。

脱贫帮扶对象和监测帮扶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中每名学生市级救助4000元,县(市、区)级救助3000元。

低保边缘家庭、重点困境儿童中每名学生市慈善总会救助7000元。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专升本本科新生由市慈善总会救助3000元。

(二)特困专科新生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名专科新生一次性救助3000元。

其中滨州市级慈善救助2000元,市慈善总会救助1000元。

(三)特困在读本科生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名在读本科生一次性救助1500元。

(四)其他优惠

爱尔眼科医院为受助学生提供免费眼科检查,并为有配镜需求的大学新生免费捐赠眼镜一副。

捐赠眼镜的价格和款式由市慈善总会和爱尔眼科医院共同确定。

四、资金来源

省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资金,滨州市、市慈善捐款。

五、救助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根据身份类别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辖区民政所或乡村振兴部门办理申请。

也可通过华为应用商城下载使用滨州e家大救助APP(或浏览器扫描二维码下载),选择“朝阳助学”项目提出线上救助申请。

(二)审核。

镇(街道)民政所、乡村振兴部门对申请人提报的身份信息、考取院校及学费情况分别进行核对,并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复印存档(一式两份,上交市慈善总会盖章复印件一份,由镇街统一汇总上报)。

经核对,手续齐全且无误的,由镇(街道)民政所登录e家大救助平台上传有关证件,根据需要打印核对信息报告。

市慈善总会联合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

(三)审批公示。

核对无误后,市慈善总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实施救助。

公示无异议的,市慈善总会通过转账方式将助学金发放到位。

六、救助帮扶措施

1.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依托慈善助学活动,整合社会各类慈善公益资源,对籍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同时,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2.搭建受助大学生返乡实习就业桥梁。

开展柔性服务,将受助大学生纳入“青鸟计划”学子库。

邀请参与“家乡行”活动,感受家乡风貌,了解家乡发展。

在寒暑假为受助学生安排“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工作,做好人生规划。

在就读期间进行动态管理,掌握学生的就业需求,及时为他们发送就业信息,搭建回邹就业的桥梁。

七、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将《通知》及时转发各村(居)民委员会,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救助。

(二)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助学金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助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

工作人员在提报审批过程中,出现造假、误报、漏报等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工作责任。

要确保每名受助学生于入学前领到助学金。

(三)在使用e家大救助平台遇到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市民政局e家大救助平台工作专班,联系人:

**。

其他慈善救助事宜,请联系市慈善总会,联系人:

(四)市慈善总会负责该项目的最终解释。

附件1:

大学新生(本科、专科)救助需提供材料

附件2:

在读大学本科生救助需提供材料

附件3:

市慈善教育救助人员汇总表(大学新生)

附件4:

市慈善教育救助人员汇总表(在读本科生)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