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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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所有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住宅小区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分五星、四星、三星等三类。

(一)分类星级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分类分级评分进行综合排名:

总分排名前五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五星级企业;

总分排名第六名~40%(含40%)的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四星级企业;

总分排名前40%~90%(含90%)的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三星级企业;

总分排名后10%的物业服务企业且考核分值低于五星级最低档分值80%以下的评定为年度整改类物业服务企业。

季度考核分值连续两次排名黑榜的予以约谈预警,连续三次排名黑榜的自动列入整改类企业。

(二)分类星级管理

县住建局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同评分定级结果,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相应的激励、惩戒。

评分定级结果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类评先评优、物业管理招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并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

1.对五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评定有效期内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并给予一定激励:

(1)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

(2)纳入县物业服务企业扶持培育行列;

(3)在评分定级有效期间内,承接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公开招投标时,在评审信誉分上予以加分;

2.对四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在评定有效期内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次的日常检查,并予以适度奖励和扶持;

3.对三星级类物业服务企业在评定有效期内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监管,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所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

4.对未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年度整改类企业,并实施以下措施:

(1)在评分定级有效期间内,承接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公开招投标时,在评审信誉分上扣分;

不建议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新项目;

(2)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不列入推荐企业名单;

(3)县住建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明确整改措施,将评级结果抄告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属地社区,建议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启动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

物业服务企业分类分级评定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每年进行一次,经申报和核定后公布评定结果,抄送各乡镇并在网站媒体上公示。

评定结果有效期自评定生效之日起至新的评定结果生效之日为止。

六、相关要求

住宅小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的好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各住建分局(所)、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将“争先创优”活动落到实处。

附件:

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5-

附件

县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

小区名称:

收费标准:

元/㎡

序号

基本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分项达标评分细则

扣分记录

1

党建

工作

联合小区党员、业委会等成立小区党支部(拓展型支部)

2

未建立党组织的扣2分

加强小区党建阵地建设,配备功能齐全的小区党员活动室或党群微家

4

没有小区党建阵地的扣2分,设施简陋、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开展红色志愿服务,推广小区楼栋长等做法

未开展志愿服务的扣1分,未建立楼栋长制度的扣1分

推行小区重大事项“三审两公开一备案”制度

未推行或推行打折扣的扣2分

基础

管理

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1.业主大会未决定解聘或续聘的,按原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不扣分;

2.未依法签订合同进入项目管理的,按严重不良行为另行处置。

3

按照规定进行物业接管验收

未签订查验协议或者移交书的不得分。

建立业主档案

不齐全的扣1分,未建立的扣2分。

5

建立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

包括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

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的扣0.1分。

6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

主要包括:

值班、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安保、停车、绿化、环境卫生、财务等管理制度;

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中央空调等操作规程。

1.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每发现一处不完整的,扣0.1分。

7

订立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电工、车库管理、消控员和电梯安全员等岗位责任,并组织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及各工种员工培训,实行定期考核。

1.未订立、未培训的,每缺一项扣0.2分;

3.未组织考核的,每项扣0.1分。

8

订立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电梯、消防、防台防汛、断水、断电、断气、高空坠物以及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防范等应急预案。

2.未组织预案演练的,每项扣0.1分。

9

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物业管理方案配齐人员。

未按规定配齐人员的,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0

执行《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1

持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证、电梯安全员证、电工证、保安证和二次供水水泵房管理人员健康证等。

每发现一例扣0.5分;

其中,未持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证上岗的,按一般不良信息另行处置。

12

设立并公示服务电话,及时处理业主的物业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有登记、处理、回访和记录。

1.未公示服务电话的扣0.5分;

2.每发现1次未及时处理的扣0.2分;

3.每发现1次无回访记录的扣0.1分。

13

业主满意度测评。

1.未开展的不得分;

2.对业主不满意未回访的,每发现一例未回访的,扣0.1分。

14

秩序

统一服装,佩证上岗。

发现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

15

楼幢、机房、游泳池、景观水池(水体)、屋面等处标志、标识和有危及人身安全的警示标志、标识明显清晰。

1.无标识的不得分;

2.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2分。

16

外立面整洁美观,阳台封闭统一有序,色调一致,设备安装位置统一。

1.有破坏外立面的扣1分;

2.阳台封闭不统一的扣0.5分;

3.设备安装位置不统一扣0.5分。

17

对业主和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违章装修行为及时制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有整改通知书、书面报告和相关公示信息。

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5分

18

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2分

19

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0

做好垃圾分类管理、高层撤桶、共用部位无垃圾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违规饲养畜禽、无乱张贴、无乱涂写;

公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

环卫设施完好清洁,定期进行“除四害”消杀。

21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

绿化带、草坪无杂物。

22

车辆停放基本有序,外来车辆有出入登记记录。

1.每发现一台车辆(含非机动车)乱停放扣0.1分;

2.车辆出入无记录的扣1.0分,记录不全的扣0.5分。

23

秩序维护队伍24小时值班,记录完整。

1.未实现24小时值班的扣2分;

2.值班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3.巡查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4.保安睡岗、脱岗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4

登记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知悉或者出租人告知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并报送公安机关。

1.有信息但未登记未报送的,不得分;

2.有登记未报送的,每发现一例扣0.2分。

25

设施

设备

设施设备管理记录完整、准确;

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2分

26

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1.整个系统不正常的不得分;

2.每发现一处不正常的扣0.5分。

27

创建“微型消防站”。

未建立的不得分。

28

消防设施有年检、有维保。

1.未维保的不得分;

2.未年检的扣1分。

29

消防设施无遮挡、移位和损坏;

消防设备无锈蚀、无破损;

消防通道畅通;

消防通道出口和消防操作登高面无占用;

灭火器、水带、龙头等消防器材无缺失、损坏;

消防逃生指示标志无损坏,指示清晰。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30

小区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好,有视频记录的保密措施。

31

规范设置电动自动车充电设施,无违规充电现象。

1.未设置的不得分;

2.每发现一起违规充电的,扣0.2分。

32

电梯轿厢、井道整洁;

电梯机房干净、通风、照明良好;

电梯运行平稳;

警铃、通信设备正常;

各类标识齐全。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5分。

33

电梯有年检、维保。

1.未年检的不得分;

2.维保不及时的每一次扣1分。

34

供水设备运行正常,无渗漏;

二次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有保障措施。

1.每发现一处渗漏的,扣0.2分;

2.无二次供水水质保障措施扣0.5分;

3.二次供水水质未检测的不得分。

35

配电房整洁、防护器具齐全。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2分。

36

发电机运行正常、有维保,按规定试机。

1.运行不正常的不得分;

2.未维保的扣1分;

3.不按规定试机的扣1分。

37

风机等其他设施设备保养完好,运行正常。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0.5分

38

单元对讲系统完好。

39

避雷装置完好,有年检。

1.无年检不得分;

2.每发现一处避雷装置损坏的,扣0.5分。

40

设施设备、器材和各种管道有养护。

1.未养护的不得分;

2.每发现一处有锈蚀、脱落的,扣0.2分。

41

各类机房地面无灰尘,提倡油漆或铺地砖等地面保护。

1.每发现1个机房地面无保护的扣1分;

2.每发现一处地面有起尘的扣0.5分。

42

其他

各类专项行动和创建活动,例如疫情防控、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垃圾分类、扫黑除恶、创文明卫生城市等,由社区(村居)评价。

满意的得2分、基本满意的得1分,不满意的不得分。

43

设立宣传栏或者其他宣传平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内容。

1.未设立的不得分;

2.未开展宣传的扣0.5分。

44

接受社区(村居委会)监督指导,协助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做好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活动。

1.与社区开展重大节日文化活动(有记录、图片)的得2分;

2.无记录、图片或无活动不得分。

总分值

100

扣分值

说明:

1.其他项,征求社区(村居委员会)评价意见;

业主满意度测评,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

2.每季度未20日前将季考核结果上报县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3.结合各住建分局(所)日常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工作纳入考核项目。

考核工作人员签字:

考核得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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