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比办法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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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综合评比(60分)。
(1)组织保障方面评比(6分):
主要对城市综合管理组织保障、队伍建设、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评比。
(2)城市精细化管理实地评比(42分):
实地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
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广场、行政执法等方面,分值分别占比20%、20%、20%、20%、10%、10%。
评比组每季度对县区城市综合管理进行评比评分,结果汇总至市城管委办公室后,反馈各县区。
(3)其他评比(12分):
主要对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比。
2.第三方评价(40分)。
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通过第三方(社会机构、两代表一委员等)评价方式对各县区城市综合管理情况进行测评。
内容包括:
现场考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效及重点问题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值占比60%;
社会评价(公众监督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完成,分值占比40%。
(二)市直各部门、国有企业(100分)
市直各部门、国有企业城市综合管理评比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评比内容由共性目标、个性目标、社会评价组成,共100分。
(附件2)
共性目标(35分):
主要对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城市综合管理制度执行、强化应急保障、加强执法联动、规范台帐及信息上报、信访投诉及各类抄告问题处理、城市综合管理宣传、年度目标任务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比。
个性目标(55分):
主要对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管工作、年度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城市综合管理有关事项办理、相关问题处置等方面进行评比。
社会评价(10分):
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市民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反馈列入评比内容。
(三)各县区部门、街道办事处(含城区乡镇)评比内容(100分)
各县区部门、街道办事处(含城区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比由县区城管委参照评比细则组织进行,并将排名情况上报市城管委。
四、计分方式
(一)评比分数
采取平时检查、季度评比,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
评比情况实行季度评比奖励、年度汇总评优评先的方式进行。
(二)年度评比得分
年度评比得分为四个季度得分的总和,加上年度加减分。
(三)加减分项目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日常评比得分中进行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未完成市委、政府和市城管委批办、交办的城市综合管理事项,一次扣2分;
未完成市委、政府和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交办或协调明确的工作任务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成效不明显的,一次扣1分。
(2)因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被自治区级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
被市级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分;
因同一问题被批评的不累计扣分;
被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后未积极应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次扣2分。
(3)工作中因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导致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每次扣1分。
(4)在平时评比中,对各业务评比小组通报指出的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5)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域,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起扣5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年度评比得分中进行加分:
(1)当年度获得国家、自治区、市城市综合管理方面表彰称号的,在年度评比得分中一次加3分、2分、1分。
(2)各县区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年终申报后经市城管委办公室审核,每项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在各项观摩评比中,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县区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各1名。
第一等次加3分,第二等次加2分,第三等次加1分。
(4)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综合管理宣传,营造良好城市综合管理舆论氛围,年度主流媒体发稿量、见报量排名前三的单位,加1—3分。
(5)超额完成年度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年度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评比细则,可进行年度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
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对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内容为:
1.市直各部门(含国有企业)按照评比成绩进行通报、排名。
2.各县区部门、街道办事处(含城区乡镇)由县区城管委按照评比成绩进行排名。
3.“六差”项目:
每季度评比出环境脏乱差社区、环境脏乱差街道、环境脏乱差公共卫生间、环境脏乱差施工工地、环境脏乱差集贸市场、门前五包脏乱差商户。
通报由城管委办公室报市城管委,经市城管委领导签批后,由市城管委下发通报,按照通报兑现奖惩,每季度在石嘴山***日报、石嘴山***市政府官网上发布。
(二)流动红黄旗制度
流动红旗:
季度排名第一的部门、国有企业,以市城管委名义颁发流动红旗。
各县区季度排名第一名的部门、街道(含城区乡镇),由县区城管委颁发流动红旗。
流动黄旗:
季度排名末位的部门、国有企业,以市城管委名义颁发放流动黄旗。
各县区季度排名末位的部门、街道(含城区乡镇),由县区城管委发放流动黄旗。
(三)评比奖惩
设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评比奖励资金,市财政每年统筹300万元资金用于评比奖励,由市城管委根据每季度评比结果落实奖惩。
对季度黄旗的市直单位、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对连续2次季度黄旗的市直单位、国有企业,由市城管委领导约谈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
连续3次季度评比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除约谈外,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承诺。
县区参照执行。
(四)效能目标
年度评比结果将纳入县区、市直部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
六、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检查权威。
城市综合管理评比工作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奖惩分明的要求,坚持动真碰硬、奖优罚劣,真正评出优劣、评出动力。
2.建立县区级评比。
为增强县区对所属街道的指挥、调度、督导权,各县区应参照本评比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对所属部门、街道(含城区乡镇)实施检查评比,对所属部门、街道(含城区乡镇)等进行排名,结果于每季度最后一周报市城管委办公室。
3.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检查。
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加强对第三方工作质量、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监管。
附件:
1.石嘴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县区政府评比细则
2.石嘴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市直部门、国有企业
评比细则
—9—
附件1
石嘴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县区政府评比细则
一、综合评比细则
(一)组织保障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扣分标准
组织保障
(100分)
1.组织保障
(25分)
1.把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2.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人员,政府定期研究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3.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经常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2.队伍建设
(50分)
1.各类规章制度(行政执法、装备管理、行为规范、学习培训等)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层级评比到位。
2.各类台帐资料(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执法保障)规范齐全详实;
协管人员招录、培训、管理、评比、辞退需按照相关规定。
3.执法人员举止端庄、仪容整洁、风纪良好、佩戴标志统一,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行为和重大违纪行为,执法装备使用严格规范。
1.各类规章有缺项的每项扣1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
举止不文明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着装不规范、仪表仪容不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生粗暴执法行为被曝光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此项不得分。
2.协管员不按照规定统一招聘、培训上岗、清理辞退的,有一项扣5分。
3.应急保障
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调度指挥落实到位。
1.重大活动保障未按要求落实的扣3分,保障不力的每次扣5分。
2.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应急调度任务的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
(二)精细化管理实地评比评分标准
检查评比方式
一、市容市貌
1.主次干道(30分)
1.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脏破损、油烟污染等现象。
2.卷帘门保持完好无锈蚀,玻璃幕墙(含门窗)、立柱、台阶踏步整洁,无擅自悬挂、书写、张贴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3.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设摊点、乱设遮阳伞和擅自破墙开门(窗)等现象。
4.经审批的各类便民摊点摆设规范、有序经营。
5.文明街、示范街、严管街创建达到创建标准。
随机抽查总数30%的主要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随机抽查,记录存档
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100%,责任人按照法定义务在其责任区内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
随机抽查总数30%的主要道路。
未签订责任书的,责任书未规范张挂或污脏、破损、遗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责任书签订,但不落实五包责任其的,每发现一处的扣1分。
2.背街小巷(20分)
1.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贴、乱拉乱挂、乱设摊点、擅自占道经营等现象。
2.环境卫生整洁、建(构)筑物立面整洁,无乱倒垃圾现象。
随机抽查总数30%的街巷,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随机抽查
3.停车秩序良好,无随意停放现象。
每发现一处随意停放现象的扣1分。
3.集贸市场(20分)
1.集贸市场规范经营,有专职管理人员,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日产日清,车辆有序分类停放。
2.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沿街(路)店面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倒垃圾、污水溢流现象。
3.集贸市场周边不得擅自设摊,无场外交易现象。
4.规范早市、夜市管理,严格落实经营时间。
随机抽查总数30%的农贸市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工地管理(10分)
1.按规定设置公示牌。
设置高度不低于标准的刚性围挡并保持完好,无污脏破损,材质、色彩应符合街景要求,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2.各类工地、地块(含拆迁、待建等)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周边无积存生活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临街面美化。
3.工地出入口硬化,污水不得外溢,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出场。
4.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扇盖,不得抛洒遗漏。
5.必须做到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
1.随机抽查总数30%的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随机抽查总数30%的工地,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随机抽查总数30%的工地,每发现一起车辆带泥出场的扣1分,发生污水外溢的扣1分,出入口未硬化且未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扣1分。
4.发现渣土运输车辆不进行扇盖,抛洒遗漏,每发现一处扣1分。
5.没有做到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每发现一处扣1分。
5.车辆停放秩序(10分)
1.各类车辆分类有序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和占用盲道现象。
2.合理设置大型停车场,有序规范大型货运车辆停放。
3.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和占用盲道现象。
1.随机抽查总数30%的道路,城区符合条件的区域未及时施划停车泊位一处扣1分;
破损车位未及时修补发现一处扣1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未集中设置大型货运停车场的扣2分。
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6.户外广告(10分)
1.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无破损、清洁整齐,无安全隐患。
2.对上级或有关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有效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3.配合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极协调落实在发布数量上达到规定比例。
1.户外广告设施出现破损、拖挂、钢结构裸露的,视情况每处扣0.5分,店招标牌设施出现破损、拖挂、钢结构裸露的每处扣0.5分。
2.对上级或有关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未及时有效落实整改的,每处扣1分。
3.未落实公益广告发布数量的每处扣1分。
日常检查、随机抽查
二、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保洁(40分)
1.管理指标:
按道路等级标准达到规定保洁时间和要求;
按要求配备人员;
收集垃圾路段一天不少于两次。
2.保洁指标:
快慢车道、人行道、广场无垃圾、无油污迹、无积泥积水、路面无杂草,窨井畅通。
3.作业规范指标:
文明作业,遵章守纪,作业时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衣着整洁,道路保洁使用的各类环卫作业工具有序放置,保持整洁。
4.果皮箱、垃圾桶保洁管理指标:
实行一日至少两清,体表整洁,无满溢,无污水。
5.垃圾收集房保洁管理指标:
垃圾收集房完好整洁美观,确保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密闭、完好、摆放整齐;
进行有效消杀和味道控制;
安全操作,作业过程无遗漏。
6.小型作业车辆作业管理指标: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车容车貌整洁,安全文明行驶,规范操作。
随机抽查总数30%的道路,环卫保洁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随机抽查、第三方测评
2.背街小巷保洁(30分)
按街巷规定保洁时间和要求;
按作业定额要求配备人员;
街巷周边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积存的建筑、装修垃圾及时清理。
路面、地面(含绿化带等)无垃圾、无油污迹、无积泥积水、路面无杂草,窨井畅通。
文明作业,遵章守纪,作业时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衣着整洁,保洁使用的各类环卫作业工具有序放置,保持整洁。
实行一日两清,周边硬化,体表整洁,无满溢,无污水。
安全操作,作业过程无遗漏,无投诉。
随机抽查总数30%的巷道,环卫保洁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3.公共卫生间(公厕)保洁管理(20分)
1.文明服务,遵章守纪,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衣着整洁,公共卫生间基本信息及相关规章制度上墙。
2.设专人管理清扫保洁,无断岗、脱岗现象。
3.每天全面打扫、消杀,保持厕内通风良好,无异味。
4.保持厕内、外环境良好,禁止寄养宠物、家禽。
5.管理间内部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墙壁、设施等干净无涂贴。
6.室内地面、室外周围及门口、通道打扫干净。
7.保洁人员管理到位,厕内无私拉、乱拉电线,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换气扇、烘手器、除臭等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8.保持厕内光线良好,保证正常用水。
9.配置标准废纸篓并套放标准垃圾袋,垃圾桶无破损、干净整洁,配置标准防滑垫、警示牌。
1.随机抽查总数30%的公共厕所,有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的每个扣1分。
2.无定期消毒灭蝇的每个扣0.5分。
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转运站(运输车辆)管理
(10分)
1.定人定岗操作,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衣着整洁,佩戴环卫人员信息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文明作业,严禁非生活垃圾进站。
2.垃圾转运站运行报表齐全,按规定时间正常开放,内外无污迹、无散落垃圾、无明显臭味、无乱堆乱放、无积水,污水管道畅通。
3.设施、设备完好齐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墙。
运输车辆管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
4.作业人员统一着装,车容车貌整洁,密闭化运输,安全文明行驶,规范操作,专车专用,定人定车。
检查全部转运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实地督查、实地检查、第三方测评
三、市政设施
1.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30分)
1.道路、桥梁管养制度健全,经费有保障,文件资料齐全、规范。
2.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到位。
3.施工作业安全规范,无安全事故。
1.制度不规范,扣2分;
相关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扣1分,缺失扣1分。
2.破损路面修复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安全检查有记录,无安全事故;
记录缺失扣1分,有安全事故扣3分。
检查制度台账、记录
2.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
(20分)
1.道路路面不得存在严重啃边、裂缝、拥包、碎裂、脱皮、坑槽、沉陷等问题。
2.人行道不得存在严重道板缺失、沉陷、线形不顺直、盲道不连续、相邻高差过大、破碎断裂等问题。
3.道路井盖设施不得存在缺失、破损、塌陷、下沉、凸起过大等现象。
4.道路不得存在没有路牌,路名牌、指路牌等立杆设置规范合理,保持整齐、完好,文字完整清晰。
随机抽查总数30%的道路。
1.市政道路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道路附属井盖缺失发现一处扣5分,沉降超过规定每发现一处扣1分,破损、松动、开裂等情况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没有路名牌的,路名牌、指路牌等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每发现一处扣1分。
现场查看、随机抽查
3.市政桥梁及附属设施完好
(15分)
1.下部结构外型齐整、保护层完好、构造好;
牢固、完整、安全可靠。
2.上部结构外型整洁、保护层完好、安全可靠。
3.附属设施及构筑物结构牢固、外型直顺、整洁美观。
随机抽查总数30%的桥梁。
1.检查结构是否存在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等问题,基础是否存在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等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检查是否存在麻面、剥落、破损、锈蚀、开裂、变形等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检查是否存在污秽、漏水、积水、沉陷、破损、开裂、变形等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地下管线
1.建立与管线权属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运行顺畅。
2.严格执行开挖审批制度,规范全过程监管。
1.未建立权属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的,每项扣1分。
2.未严格落实地下管线开挖审批制度、施工告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每项扣1分;
发现非法开挖行为每处扣1分;
地下管线设施维护不到位每处扣1分;
各类投诉处置不及时、不到位或不满意每件扣0.5分,最多扣2分;
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扣3分。
检查机制建设台账、记录,现场查看、随机抽查
5.照明设施完好、亮灯效果
现场查看设施完好率、亮灯率,查看亮灯效果。
1.设施完好率应在95%以上,无明显设施松动、锈蚀、残损、变形,发现一处扣0.5分。
2.主干道设施亮灯率应在98%以上,次干道设施亮灯率应在96%以上,每发现一处不亮灯的扣0.5分。
四、园林绿化
1.行道绿化及管护(30分)
1.行道树维护管理好,树穴内无杂草,及时清除死树,并根据季节及时补植。
2.结合季节及时修剪、整形、抹芽。
无长枝、下垂枝、枯枝、无虫害,树木造型美观。
3.抓好主街道花草树木管护,禁止依枝搭棚、剥皮挖根、树上拴铁丝、钉钉子、铁箍挂牌、架电线、牵绳挂物、拴系牲畜、刻画树皮。
4.及时劝导查处损坏、破坏绿地、花草树木的违规、违法行为。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公共绿地
加强城区公共绿化,实现绿地布局均衡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对规划闲置建设用地,按规定实施绿化。
3.小区绿化
1.加强小区绿化管理,按照绿地面积占35%的标准控制,并做好监督实施。
2.对建成小区绿化加强管理,严格查处破坏行为。
五、公园、广场管理
1.公园管理
1.公园绿化管理规范,植物品种多样,乔灌花草配置科学合理,绿地系统稳定。
2.公园设施设备完好,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3.无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和破坏绿地、植被等现象。
随机抽查总数30%的公园,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2.广场管理
1.广场地面完好整洁,设施设备完好,环境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乱丢垃圾现象。
2.管理人员定人定岗,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衣着整洁,按时对广场进行管理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文明作业。
随机抽查总数30%的广场,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六、行政执法
1.队伍管理
值勤人员举止端庄、仪容整洁、风纪良好、佩戴标志统一,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行为和重大违纪行为;
内务管理规范,办公场所秩序良好;
执法车辆、装备保持良好,使用严格规范;
无安全责任事故。
1.着装不规范、仪表仪容不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生举止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2分;
发生粗暴执法行为或有重大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