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评议意见整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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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筹协调,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中进一步细化完善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完善牵头部门抓总统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作战的强大工作合力,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进一步落实“区政府主责、镇(街道)主事、村(社区)主体、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季调度、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
(责任单位:
区人居办、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强化引导,提高农民主体意识。
始终把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首位,明确农民群众责任和义务;
广泛深入宣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意义、目的及要求,积极推广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双减、垃圾分类、秸秆禁烧、农膜回收、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转变生产模式,增强群众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营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良好社会氛围。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3.加强培训,提高防治科技水平。
积极引进和大力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激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创新思维,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区生态环境局)
(二)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增强防治实效
1.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逐步普及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快实现化肥减量目标。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园林绿化用药、森防用药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完善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病虫害防治科技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2.抓住养殖污染防治关键环节。
合理调整畜禽养殖业布局,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高度重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做好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定出台水产养殖整治相关政策,促进水产养殖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屠宰厂定点“只减不增”要求,充分考虑我区环境承载能力和市场需求,统筹考虑屠宰厂规划布点的科学性、合理性。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3.加快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
落实《X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加工激励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各镇街)
4.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
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提升收运能力;
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发展,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国验收成果。
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施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5.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紧抓技改扩能进度,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
加强缺失管网排查及补建,控制管网建设质量。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发挥规划的统筹和引领作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消除“千沟万塘”黑臭水体,保障“千沟万塘”水质清澈。
满足水质目标要求,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6.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
推动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7.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每年定期开展肥料、禁用农药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为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保障
1.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从争取中央和市级投入、调整部门支出结构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管齐下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资金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2.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加强对临江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长效运行管护,在南大街、五间、临江、来苏和何埂五个试点镇街探索经验、集成技术,积极开展推广示范。
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管运营机制,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服务,确保各类设施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并长期稳定运行。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3.强化督促考核。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部门、镇街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加强“月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的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月月有进度、年年有成效,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居办)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改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
区级相关部门及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围绕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制定推进计划,建立台账,紧盯强推,一抓到底,千方百计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督促检查。
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详实,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于10月1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区政府督查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