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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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

202*年出台《市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清单》,202A年学校在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中实施责任清单管理,202B年进一步优化调整清单内容,形成完善的责任考核和问责体系,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三级督查内容。

2.常态工作(6项)

一是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模式。

严格落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四自主”要求,即学校自主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财务由学校自主核算;

食材及相关物资由学校自主采购;

从业人员由学校自主管理。

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食品小卖部、超市经营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引入社会力量承办食堂的高校,应当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

高校应定期对引进校园的食品经营者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发现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告当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二是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动态管理本区域内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单,定期招标并向社会公示供应商名录,名录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原则上应在属地教育部门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协议。

鼓励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食品溯源体系。

三是全面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2*〕68号)要求实现负责人陪餐全覆盖,制定陪餐制度和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校长(园长)每月陪餐不得少于4次。

四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区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各学校每月开展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学习。

各级培训都要严格实施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202B年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并加强对新进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每学期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完成“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培训考核任务。

(教育、市场监管、各类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是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应结合实际,梳理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动态调整和针对性防控。

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

六是持续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各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落实好主体责任持续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

要防止从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进购食材,切实做到防人与防物并重。

(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盯牢社会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重点工作(2项)

一是全面推行社会供餐单位“明厨亮灶”。

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社会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202*年全市社会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达50%,202A年全市社会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达80%,202B年实现全市社会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提升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水平。

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运用“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实时监督食品加工人员规范操作等方面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202*年社会供餐单位“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功能使用率高于60%,202A年使用率高于90%,202B年实现使用率100%。

2.常态工作(3项)

一是科学防控安全风险。

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员工严格落实。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査,消除风险隐患。

全面实施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二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要求和特点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

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有条件的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

三是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

(三)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责任

1.重点工作(7项)

一是强化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202A年制定出台《校园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每年抽考50%。

202B年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运用“阳光餐饮”信息平台,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实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全覆盖,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形成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常态监管机制。

(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加强整改督导。

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学校定期自查、区县级经常督查、市级不定期抽查,层层抓落实,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督促问题整改。

202A年建立市级抽查、区县级督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的市校园食品安全三级督导制度和与之对应的三级食品安全问题台帐。

学校通过自查,自行建立本校食品安全问题台账。

区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自查和区县督查建立本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台账。

市级教育部门根据区县台账和市级抽查建立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市级台账。

并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按时整改,逐个销号。

202B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区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对照问题台账开展拉网式排查,结合市级抽查,全面督导202*年、202A年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学校和区县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各区县应切实履行行政主管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构建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校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提高食堂管理水平,提高营养膳食供餐质量,深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02A年在13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区县,每个区县抽取至少8所学校,开展监测内容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学生身高体重和学校食堂供餐情况调查。

(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大宗消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202*年在20个区县抽取小学、中学(中学包含初中和高中)各1所,开展学校供餐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蛋类、肉类食品中微生物污染指标监测。

202A年、202B年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蛋类、肉类等大宗消费食品风险监测,有条件时增加开展奶类、水果、餐饮具的风险监测。

开展校园周边即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关注即食面米制品、肉与肉制品等。

(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是建立校园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202*年在全市每个区抽取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学包含初中和高中)各1-2所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学校上报每月腹泻病例表,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了解可疑食物,并由指定医院开展病原学检测。

202A年、202B年逐步开展覆盖全市各区县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学包含初中和高中)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病因食物和致病因素的检测、溯源。

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水平,采取措施防范食源性疾病。

建立全市学校食源性疾病上报平台,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加强信息通报。

(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是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

从202*年起,开展《学生食堂营养餐指南》宣贯工作,实行带量食谱;

有序推广电子营养师,实现科学配餐;

实施营养配餐培训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七是创建学校健康食堂。

202*年选取有条件的学校试点创建学校健康食堂,配备有1-2名专职或兼职营养配餐人员,确保厨师有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控制膳食中油盐糖用量,记录每月油盐糖的购买量和使用量以及每日用餐人数,计算每人油盐糖的摄入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糖用量。

202A年、202B年增加学校健康食堂的覆盖范围,持续记录点餐和菜品消费记录,掌握学生个人就餐习惯,指导学生合理膳食、吃动平衡,营造合理膳食氛围。

教育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每年的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并及时分析汇总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常态工作(4项)

一是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

组织春季、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社会供餐单位、学校小卖部、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行课期间每2个月至少对学校食堂和校门外沿线200米范围内餐饮门店检查1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全覆盖基础上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

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査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其他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办。

公安机关对主动发现的没有犯罪事实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控和处置。

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

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侦查办案、舆情导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积极稳妥配合处置涉校涉生食品安全事故及舆情。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减少事件危害,严防事态扩大升级。

(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逐步开放厨房视频直播。

各区县和学校根据实际,分批、稳步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向学校家委会等利益相关群体开放,鼓励家长通过平台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学校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合理使用直播功能,对家长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认真整改,注意舆情影响。

202*年向本校家委会公开,202A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向本校家委会以外家长公开,202B年向本校全体家长公开。

二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

各区县相关行政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充分利用12315平台功能,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台账,及时收集汇总和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

202A年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共享机制,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加强协作处置。

202B年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作处理机制,对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平台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合作,共同处置,提高处置成效。

(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常态工作(2项)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应当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利用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202A年开始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题教育课。

提高学生营养知识水平和健康饮食的意识,科学合理用餐,确保营养摄入。

以“全民营养周”“5·

20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专家团队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专题教育。

定期在学校更新健康宣传资料,张贴具有行动标识的宣传画,利用板报、电子屏幕、讲座等形式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平衡膳食知识宣传。

(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学校应当借助“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和公示栏等方式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公司选择等方面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的知情权、选择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工作(202*年9月1日-9月20日)

各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和各高校组织学习本方案具体内容,尤其是三年工作任务,弄明白干什么、想清楚怎么干、明确由谁干,切实做到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扎实推进(202*年9月21日-202B年9月20日)

各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和各高校紧紧围绕工作目标,逐条推进年度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方法,合理运用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具,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关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对于202*年的工作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认真对照各项任务,对前期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要做好查漏补缺;

对未开展的,要及时启动,努力完成年度任务。

对于202A年的工作任务,要结合今年工作阶段性成效和工作中的问题,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开展。

对于202B年的工作任务,要有超前意识,要倒排时间表,力争在当年9月前完成。

(三)巩固总结(202B年9月20日-12月20日)

各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和各高校要对三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区县及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市级部门适时开展一次联合督导。

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通报给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逐一销账。

市级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于工作推进中的具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区县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

要不定期随机抽查,真实掌握区县局、学校工作推进的具体情况,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

要将方案中的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业务目标考核。

各区县食药安办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将三年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平安校园”等重要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本地区推进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区级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进度,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争取政策支持

市级各部门和各高校要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工作,努力争取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试点机会、专项经费、课题研究、现场会议等工作支持;

各区县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力争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智慧监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部门配合

市级部门之间和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之间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共同督查等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部门间工作交流、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及时理清工作职能边界和任务主次,最大限度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工作。

(四)及时报送信息

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亮点、难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级部门。

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每年7月5日、12月20日前,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B年12月20日前,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项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

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通过HACCP或ISO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

整改问题

原料进货査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监督检査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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