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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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
(五)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档案。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规范管理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建立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制度。
推进自建网上审批系统标准规范改造,做好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互通,确保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县档案局、行管委、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县直相关单位。
(六)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功能。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更新,要按照《部门自建政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规范》要求,主动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实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同一浏览器一次登录、申请事项一次点击、不超5秒即可访问到自建系统事项办理功能页面。
县行管委、审改办、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七)破解重复提交证明材料难题。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不断完善电子证照库,提升电子证照质量,促进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确保证照数据完整性和实时性。
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电子证照的,各部门不得再要求公众携带纸质证照,不得再收取复印件。
县司法局、行管委、审改办、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县直各相关单位
(八)强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45热线等协同互动,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与融合发展,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改善线下服务体验,为弱势群体提供可选择的多样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
县直各相关单位。
(九)提升办事窗口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加强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差评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窗口、个人。
县行管委、效能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在“多规合一”基础上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协同,统筹项目建设用林用地条件。
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并公布评估评价成果。
202c年底前,出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的意见。
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
202c年底前,完成无法律法规依据以及不必要的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清理工作,并公布保留清单。
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横向纵向互联互通。
202c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实现相关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牵头单位:
县行管委。
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十一)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
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政策期间内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人行县支行,县金融办、银保监管组。
(十二)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完善“政企直通车”和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主动精准推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优惠等宣传内容。
县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政策特别是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一门式”办理服务。
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县工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
县行管委等县直相关单位。
(十三)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积极落实省里关于电子税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提高办税服务大厅人员业务水平,大力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规定预缴税款,避免异地纳税人两地奔波。
完善办税服务厅专家团队建设,加强对复杂疑难问题的辅助引导。
县税务局。
(十四)优化用电用水报装。
对全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供电营业窗口开展专题督导,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
2022年底前,将“三零”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
持续压缩获得给排水连接服务办理时限,优化供水排水报装环节,将供水报装服务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
全面推广代办制,推进从审批向服务转变。
国网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详细任务清单,限期挂账整改,推动我县政务服务能力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要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把企业和群众的需求落到实处。
同时,要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意见及时报告县政府。
(二)强化工作合力。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统筹,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通力协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县发改局、审改办、效能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营商环境指数”和“政务服务便民化”绩效指标考评内容。
附件:
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改进任务分工表
附件
序号
主要
任务
国务院大督查、省效能办明察暗访
发现的具体问题
改进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
一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统一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不统一。
全省范围内同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颗粒度、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等基本要素不一致,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审查要点等群众办事具体要素不规范、不统一,影响审批行为的规范性和政务数据的精准汇聚共享,也导致政务服务事项无法完全实现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带来困难。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统一。
县直各部门要做好本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调整工作,并督促本系统内乡、村级做好“五级十五同”事项绑定及发布工作。
县审改办、行管委要靠前服务,指导做好县、乡、村三级“五级十五同”事项绑定及发布工作。
鼓励各部门在市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
202c年,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标准,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按市里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
县审改办、行管委;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
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部分政务信息数据共享难。
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到位,仍存在“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汇聚数据离“应汇尽汇”目标有差距。
一是公安、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未能将相关政务数据汇聚更新至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二是部门自建系统新增办件数据无法适时回流。
三是各部门的便民服务事项业务系统与闽政通对接不顺畅。
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应汇尽汇。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系统可以共享的政务数据,按照应汇尽汇、完整准确的原则,主动报送至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数据。
推动自建系统数据回流。
县行管委要积极推进县行政审批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充分利用回流数据。
县卫健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积极向县发改局提供便民服务事项接口和开发文档,积极配合完成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与城市公共服务平台(i)的对接工作。
全县各部门在政务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要逐项调整办事指南,明确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的,无须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202c年底
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
三
持续推进“一件事”套餐服务改革
企业群众办“一件事”不够便捷。
有企业和群众反映,要办成“一件事”涉及行政审批环节繁多,“找一个部门只能办一个事项,一件事需跑多部门才完成”现象普遍。
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
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由具体业务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在已推出部分“一件事”集成套餐的基础上,202c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
推进“跨省通办”
企业群众跨地域办事不便利。
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同的企业,工作地、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同的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现场来回跑。
落实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任务分工中的125个事项,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在2020年实现48个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基础上,202c年底前推动实现69个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c年以后推动实现8个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
五
推广应用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尚未得到推广应用。
省里已出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各办事部门仍以纸质档案为主,不利于全流程网上审批结果保存,影响全程网办落实到位。
全县各部门要按照市里部署,标准规范改造自建网上审批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确保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凡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
全县各部门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要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制度。
县直各相关单位。
六
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功能
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体验感有待提高。
有些网上办事程序不好用,应用场景不够或功能不足,存在实际使用效果与宣传不相符合的情况,导致群众办事体验感不好。
有群众反映,网上办事入口有的在业务系统,有的在网站,有的要下载APP,不够集中、统一、规范;
有的办事服务入口和指南查找困难;
有的办事指南指导作用不强,二维码更新不及时,实际办理要以窗口提供的办事指南为准,让群众多跑腿等等。
全县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自建政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规范》要求,主动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实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同一浏览器一次登录、申请事项一次点击、不超5秒即可访问到自建系统事项办理功能页面,杜绝二次查找。
县行管委、数据信息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全县各部门要规范统一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更新,确保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上公布内容准确无误。
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要依据实际办件过程中产生新需求、新问题,不断完善功能。
县行管委、审改办。
七
破解重复提交证明材料难题
企业群众反映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仍存在需要按照规定提交证明类材料的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
县司法局、行管委、审改办。
待《福建省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要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服务办事中的普遍应用,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电子证照的,各部门不得要求公众携带纸质证照,不得收取复印件。
持续推进
提升电子证照质量,确保证照数据完整性和实时性,将电子证照生成率、及时率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促进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两同步”生成。
推进存量证照的全量补录,建立缺证错证登记机制,不断完善电子证照库。
梳理完善政务事项与电子证照之间的材料对应关系,保证行政审批系统调用电子证照的流畅性。
建设可信电子文件库,推行办事材料电子化流转,支持个人或企业对办事过程中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签名或盖章,提供可信电子文件调用服务。
八
强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线上线下融合度不够。
线上和线下脱节断层、PC端和移动端独立运作、电话咨询和线上业务无法互通等问题依然存在。
有群众反映,申请事项在线上办理完成后,还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原件、领取结果等。
有的部门将业务全部“上网”,不接受线下办理,把“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从线下搬到了线上,特别是给老年人和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造成了不便。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45热线等协同互动,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与融合发展,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县行管。
复制推广“e政务”政务自助一体机,合理布局和建设便民服务站点,梳理异地办理高频服务事项入驻自助服务一体机。
为弱势群体提供可选择的多样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
线上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增加无障碍设计、字体放大等功能;
提升导引咨询等服务,推行帮代办,改善老年人线下服务体验。
完善“健康码”管理措施,对老年人及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
九
提升办事窗口服务质量
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有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不够强、业务水平不够高,同一事项不同办理人员执行标准不尽相同;
有的地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存在限号办理、推诿扯皮、不一次性告知、先好评后办事等情况;
窗口人员脱岗空岗、提前下班等现象时有发生。
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明察暗访,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对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差评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窗口、个人。
加强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将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及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窗口现场提供人工咨询服务,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计时在“窗内”、功夫在“窗外”,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慢。
企业反映有些审批事项特别是一些线性工程的用林用地用海审批跨度较长,尚未达到流程优化、时限缩短的预期效果;
有些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如政府部门委托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建筑设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专家评审事项,在窗外完成,耗时长、监管难,影响项目进展。
一些审批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数据对接不够规范,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管理系统尚未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相关评估评价。
202c年6月底前,出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的意见。
二是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
202c年底前,对无法律法规依据以及不必要的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予以清理,公布保留清单。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四个阶段各牵头部门责任。
各牵头部门协调本阶段有关审批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明确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
三是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
将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纳入线上平台,并实时公布具体项目中介服务实际用时。
202c年底前,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信电子文件库,推行工程项目审批电子档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土地、规划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申请人不再重复提交相同申报材料。
四是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
202c年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02c年6月底前,实现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按照改进措施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十一
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
小微企业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经济体,普遍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抵押物,目前贷款担保分担与增信机制尚不完善,小微企业获得贷款仍然不易。
由于专利等知识产权资产具有无形性、评估难等特点,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积极性不高。
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仍然较高,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标准和贴现利率浮动标准均由各家银行自行制定,小微企业取得贷款的利率较高。
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创新型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扩大创新型企业信贷投放。
鼓励银行发展信用贷款、共有厂房按份抵押融资、小微企业资产授托代管融资、价值链融资和供应链融资等新型融资。
加强“金服云”和“信易贷”平台衔接,推动信息资源有效融合。
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
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开展“首贷培植”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贷获得率。
落实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202c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等特定群体,鼓励免除反担保。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和保证金比例,逐步将融资担保费率超过1%的降至1%以下。
县金融办、人行县支行。
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二
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目前虽然出台了很多惠企政策,但部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申报流程复杂、中间环节截留等问题,导致政策“好看不好用”,够不着、走得慢,企业“不解渴、不买账”。
完善“政企直通车”和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政策兑现指南;
运用智能化技术,在企业注册成立、登陆网络办事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相关政策;
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潜在投资客商,发送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优惠等宣传内容。
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
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政策特别是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兑现的“一门式”办理服务。
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财政局、行管委等县直相关单位。
严格清理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反映集中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
十三
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纳税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
个别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不熟悉,没有精准了解纳税人的真实诉求,将预缴税款问题误认为是开票问题而作出简单解释,导致纳税人误解省外能办的事省内不能办。
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水平。
大力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按规定预缴税款,避免异地纳税人两地奔波。
一些企业反映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不够稳定和智能,有出现故障和错误现象。
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做好电子税务局升级各项工作,主动做好我县的电子税务局应用的对内对外培训辅导工作。
对内建立县电子税务局辅导团队,组织基层分局进行全员培训。
对外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电子税务的宣传和辅导;
增强基层辅导人员的配备,加强各地自助办税场所的现场引导,培养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