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各种应急基层预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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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各种应急基层预案文档格式.doc

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机构“三定”方案及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的分工确定。

(四)应急救援工作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各街道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及现场救援需要,成立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并明确职责,明确人员,明确分工。

四、突发事件分类和预警级别

(一)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机理,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雨雪冰冻、森林火灾等气象灾害;

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震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火灾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建筑施工事故;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市政公用设施或建筑物损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预警级别:

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判定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预警:

在全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重大预警:

在一个或者几个社区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较大预警:

在一个局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

一般预警:

在特定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

五、应急联动协调

1.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同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风险等级进行研判,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级及处置工作;

研究确定应急联动工作的重大决策;

统筹协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2.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风险预警等级信息,通过街道综合信息平台和电话、短信、钉钉、微信等多重渠道下达指令,并及时上报相关风险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3.各议事协调机构、具体承办机构和各应急联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接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快速处置、形成合力。

六、应急联动处置

(一)应急响应。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分级联动。

根据预警分级信息,启动应急预案,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作出研判,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情节轻微和社会影响较小突发事件(Ⅲ级、Ⅳ级预警):

直接由相关协调议事机构或具体承办机构按照预案部署开展处置,并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现场处置情况和处置结果;

情节较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突发事件(Ⅰ级、Ⅱ级预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开展先期处置,协调指挥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1.增援处理。

各联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组到达现场后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情况复杂需要增援或联动其他相关单位的,需及时向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开展调度。

2.现场救援。

各联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伤员转移和救治,人员疏散和逃生;

统一调配辖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展开抢险和抢修;

实施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等;

发生危化品事故时,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做好灭火防爆,泄漏处理,做好个人防护,防范人员中毒、窒息,严防事故扩大。

(四)后期处置

1.灾后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开展灾后自救和重建,善后重建组要及时了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会同受灾单位、保险公司等,开展善后赔偿工作;

及时清理现场、卫生防疫、法律援助、征用物资补偿等,及时收集污染物,修复、更新受损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调查评估。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承办机构、各议事协调机构对突发事件预防和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和救援流程。

七、联动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召集相关联动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分析总结情况,破解难点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应急联动水平。

2.总结评估制度。

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以上综合性演练,对预案和演练成效进行评估。

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情况及时回顾总结,修订完善联动预案,提高联动能力。

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界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等构成。

三、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测预警

依托辖区视频监控系统、四个平台一张网等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依靠社区网格员等组成监控队伍获取生产安全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街道安委会)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2.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街道值班室、安委办报告,街道安委办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局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简要情况等。

四、应急响应

1.企业自救。

事故单位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政府救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要求,”快速反应应急救援机制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实施伤员转移和救治,人员疏散和逃生;

发生危化品事故时,现场环境监测,做好灭火防爆,泄漏处理,做好个人防护,防范人员中毒、窒息,严防事故扩大;

事态扩大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五、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统一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上报要求及对外信息的发布按《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和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应急响应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及时了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会同事故单位、保险公司等开展善后赔偿工作;

及时清理现场、征用物资补偿等,及时收集污染物,修复、更新受损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2.事故调查。

街道安委会及办公室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街道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前述事故发生时,即启动本预案。

建筑施工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构成。

三、预防预警

依托辖区视频监控系统、四个平台一张网等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依靠社区网格员等组成监控队伍获取建筑施工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街道安委会、房屋建筑专委会)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0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安委办、专委办报告,街道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局、住建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实施伤员转移和救治;

调配工程车辆、机械装备进行工程设施抢险;

展开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

各勘察、设计、施工、质检等方面技术专家,对现场工程设施安全性进行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对策意见。

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工作组要及时将信息传递给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专委,事故信息报送及发布按《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和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及时清理现场、征用物资补偿等,尽快恢复生产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安委会及办公室自行或者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街道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本辖区火灾防治应急预案界定的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火灾时,启动本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消防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构成。

三、预警预防

依托辖区视频监控系统、四个平台一张网等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依靠社区网格员、安全生产协理员等组成监控队伍获取火灾事故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消安委办)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一)报警

 

当发生火灾时,事发地居委会、单位负责人等第一发现人立即向街道值班室、消安委办报告,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启动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同时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

(二)接报

1.街道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消安委办负责人为报警接报人。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

视情报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应急管理局。

(三)救援

1.接报人接到报警电话后,要根据发现人的报告,第一时间评估火情报消安委办(安委办),由消安委办/安委办统筹调度街道专职消防队。

2.接报人到达现场后,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协助街道专职消防队(综合救援队)开展救援;

协助社区应急工作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协助派出所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协助卫生院做好伤员救治等工作。

(四)疏散

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引导遇险人员有序撤离事故现场。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急救援工作组要及时将信息传递给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消安委办,事故信息报送及发布按《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和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善后处置

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相关单位组建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妥善安置受灾人员,落实民政救济,维护社区稳定。

2.调查总结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街道协助上级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方案

发生洪涝台旱灾害以及由此引发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水利工程次生、衍生灾害时,启动本预案。

防汛防台应急组织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相关成员单位构成。

成员职责按部门“三定”方案及应急预案确定。

三、监测预警

街道防指办及时获取暴雨、洪水、台风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及时获取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各社区防汛责任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避灾场所(物资仓库)管理员)、网格员等及时获取监测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防指)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四、风险识别管控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议事协调机构)适时组织协调开展会商研判,分析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或者上级下发风险提示单),形成风险管控表,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五、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影响我街道;

(2)全街道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5个以上社区)出现或预报将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超过35毫米,或3小时超过70毫米;

(4)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区防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对我街道有较大影响;

(2)全街道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超过15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5个以上社区)出现或预报将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超过45毫米,或3小时超90毫米;

(4)有2个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达到准备转移指标或者1个以上沿河村落达到立即转移指标.

(5)小型水库、屋顶山塘、主要堤防发生一般险情;

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较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区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或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对我街道有严重影响;

(2)全街道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3个社区)出现或预报将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超过55毫米,或3小时超过110毫米;

(4)有3~4个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预警指标达到准备转移指标或者2个以上沿河村落达到立即转移指标;

(5)小型水库、屋顶山塘、主要堤防发生较大险情;

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区防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对我街道有特别严重影响;

(2)全街道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过程降雨量超300毫米,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或预报将出现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超过65毫米,或3小时超过130毫米;

(4)5个以上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预警指标达到准备转移指标或者3个以上沿河村落达到立即转移指标;

(5)小型水库、屋顶山塘、主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溃坝(堤),并危及公共安全;

(6)区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

1.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防指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由防指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当出现较大(Ⅱ级)事件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三)应急结束

当台风过境,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防指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工作动态等信息,信息报送及发布按《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和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通知》(区委办〔2019〕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防指协助受灾社区做好救灾复产、设施恢复、理赔补偿等善后工作。

救灾复产:

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协调受灾社区开展救灾复产,安排好灾民生活,尽快恢复正常;

设施恢复:

有关单位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水利工程、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

理赔补偿:

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家庭受灾损失理赔;

相关社区、部门对紧急调集、征用人力物力给予补偿。

街道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当辖区或邻近区域发生3级以上有感地震灾害时,启动本预案。

地震应急处置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构成。

成员职责按“三定”方案及应急预案确定。

三、监测预测

1.监测信息: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地震监测信息进行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

2.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监测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响应级别和处置流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指令要求。

四、应急处置

有感地震发生后,各单位、各社区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队立即采取应急行动,组织人员紧急避险和撤离,同时按程序报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发布避震通知,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按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五、后期处置

征用补偿: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及时归还;

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给予补偿。

震后预测:

配合上级地震部门组织开展余震监测及震情趋势研判。

恢复重建:

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在对灾害损失情况评估基础上,制定重建计划,及时修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

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当上述灾害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构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构成。

成员职责按部门“三定”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确定。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1.小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开展抢险救助工作。

2.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将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在处置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结束,并予以公告。

五、灾后处置

人员安置:

社服办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

灾害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勘查,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多合一”

综合性应急处置预案框架指南

一、现状分析

1.基本概况

主要包括社区的区域组成、地理位置、自然状况、区域面积、交通情况、水利工程、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户数和人数等。

附平面图说明。

2.辖区内相关单位

辖区内的企业、学校、幼儿园、其他单位的基本情况,负责人、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

3.应急管理工作重点

根据区域的地理位置、主要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方面,研究、分析可能会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内容和风险隐患。

二、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制定各工作小组职责。

2.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应急救援责任区网格负责人及灾情信息员,制定工作职责;

组建由具有专业知识居民、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组成的“社区应急响应队”,配备必要装备。

3.应急物资器材

本社区内已经储备、能够进行快速动员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等。

明确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预防与预警

1.信息监控和报送

明确本社区对各类不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监测监控设施、监控队伍(灾害信息员)和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和责任人。

明确信息报送的时间、要求、方法、报送单位等。

2.预警行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以及音响警报、喇叭喊话、应急广播系统等各种媒体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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