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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热岩科普文档格式.docx

从理论上说,随着地球向深部的地热增温,任何地区达到一定深度都可以开发出干热岩,因此干热岩又被称为是无处不在的资源。

但就现阶段来看,由于技术和手段等限制,干热岩资源专指埋深较浅、温度较高、有开发经济价值的热岩体。

目前干热岩开发利用潜力最大的地方,是新火山活动区,或地壳已经变薄的地区,这些地区主要位于全球板块或构造地体的边缘。

二、干热岩的用途

1、干热岩可用于发电

  目前,人们对干热岩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发电。

利用干热岩发电技术可大幅降低温室效应和酸雨对环境的影响,且不受季节、气候制约。

而且将来利用干热岩发电的成本仅为风力发电的一半,只有太阳能发电的十分之一。

干热岩发电的基本原理是:

通过深井将高压水注入地下2000~6000米的岩层,使其渗透进入岩层人工压裂造出的缝隙并吸收地热能量;

再通过另一个专用深井(相距约200~600米左右)将岩石裂隙中的高温水、汽提取到地面;

取出的水、汽温度可达150~200℃,通过热交换及地面循环装置用于发电;

冷却后的水再次通过高压泵注入地下热交换系统循环使用。

整个过程都是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进行。

计3.8万平方米中的供热效果良好。

干热岩供暖技术是通过钻机向地下2000~4000m深度高温岩层钻孔,在孔中安装一种密闭的金属换热器,将地下深层的热能导出,并通过地源热泵系统向地面供暖的新技术。

干热岩供暖技术具有许多优点:

(1)突破用地制约,在受热建筑物附近向地下钻孔,不需建市政配套管网,具有普遍适用性;

(2)只抽取地下热能,不需要取地热水,保护水资源。

(3)绿色环保,无废气、废液、废渣等任何污染物排放。

(4)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如果在一个采暖季(4个月),以100万平米建筑为例,与燃煤锅炉相比,干热岩供热可替代标煤1.6万吨,减少CO2排放量4.3万吨,减少SO2排放量136吨。

(5)投资小、运行成本低。

按照一个孔(井)可以解决1~1.3万平米建筑的供暖计算,一个小区一次性投资略高于燃煤集中供热,但是其运行成本仅为燃煤集中供热成本的35%。

(6)安全可靠。

该技术孔径小(200毫米),地下无运动部件,对建筑基础和地质无任何影响。

(7)地下热源再生性稳定,且地下换热器耐腐蚀、耐高温、耐高压,寿命与建筑寿命相当。

干热岩供热技术虽然优点众多,但目前在市场推广应用中也还存在着部分困难和问题:

一是该技术为新技术,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支撑。

二是由于该技术在社会上应用较少,希望得到土地、水务、市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开发利用干热岩,从对大气环境的保护角度和资源的储备量讲,其优势是其他能源类别不可比的。

干热岩资源在其利用过程中不燃烧化石燃料,因此不会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

干热岩储量丰富,并可循环利用,可满足人类长期使用的需要。

三、干热岩的国际发展现状

1、美国干热岩利用介绍

  迄今在干热岩发电技术方面迈出最早一步的试验是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和能源部在新墨西哥州芬顿山进行的试验。

该试验始于1974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共有110位科学家和工程师参加。

在第二阶段,德国和日本的科学家也参与了进来。

到1990年止,共投入3亿德国马克。

最深钻孔达4400米,岩体温度为330℃,热交换系统深度为3600米,交换出的热量由最初的3MWt到最后的10MWt。

试验地选在火山地区,干热岩体为花岗闪长岩,大地热流值超出大陆地壳平均值的3倍,达250毫瓦每平方米。

由于塌孔和设备损坏等原因,2001年美国能源部终止了在芬顿山的干热岩试验项目,另开启了几处水力压裂和储层改造类项目,其中在盖依瑟斯的项目增加了原有地热发电厂的发电能力。

  最近,美国内务部长会同能源部长责令美国地质调查局建立一个关于干热岩的政府—私人间的部门合作计划。

该计划要求美国地质调查局勘探、优选并划分出全美国不同利用潜力的干热岩地区,还要为干热岩的利用做些开发活动并发布相关信息。

  2、英国干热岩利用介绍

  英国卡波尔矿业学校在Cornwall实施的干热岩研究项目是迄今世界第二大干热岩试验工程。

项目始于1977年,先是在300米深度试验,后钻探的最大深度为2600米。

试验岩体是花岗岩,地热梯度为35℃/km,大地热流值达120毫瓦每平方米,是英国最高的热流值。

  3、日本的干热岩利用介绍

  日本有两处干热岩实验项目,最早从1982年开始在雄胜钻井,后来1989开始在日本的山形县试验,打了四个钻孔,深度在2000~2200m之间,岩体温度为250℃。

分别在1991年、1995年、1996年进行了多次短期的水压测试。

通过这些试验,探讨了通过人工压裂在岩体上形成热交换系统的寿命长短。

  4、澳大利亚干热岩利用介绍

  澳大利亚在2003年开始了一个有关干热岩利用的项目,项目的地点在库珀盆地,勘查结果显示在该盆地的热能储量高达500亿桶油当量。

在4500米的深处,干热岩的温度就高达270℃。

项目的开发商是成立于2000年的地球动力学有限公司。

在2003年9月,该公司花了1160万澳元钻了第一口注水井,而且通过注水成功地在花岗岩中生成了一系列永久的连通空隙,2009年在钻成第三口井后循环出了175℃流体,但三号井毁于爆炸事故,后2012年钻成四号井及压裂连通后,1兆瓦发电试验成功。

  此外,南澳大利亚和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也支持了另一些干热岩试验项目。

  5、德国的干热岩利用介绍

  1977—1986年,由欧共体出资,德国联邦研究和技术部在巴伐利亚东北部的Falkenberg开展了一项干热岩研究。

即在深度很浅的情况下,研究岩石的自身裂隙、水压产生裂隙的机制以及水在这些裂隙中的运移机理。

  自1983年以来,德国在阿尔萨斯地区开发干热岩试验场,在布鲁赫萨尔开始钻井和试验,90年代暂停,2000年德国新能源法发布后加强试验,2009年卡琳娜循环发电成功。

2012年又在该地区的兰道3兆瓦和印希姆5兆瓦发电成功。

这些结果证明,在非火山活动地区的一般地质条件下,可以应用该项技术,利用地热能稳定、可靠地提供电力。

  6、法国的干热岩利用介绍

  在法国阿尔萨斯州北部苏尔茨,1987年以来,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的科研人员实施了干热岩发电试验项目。

该试验的资金由欧盟提供。

试验地的干热岩体为裂隙发育的花岗岩,两口井深分别为3590m和3876m,井底温度在150~170℃之间。

1997年对两口井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循环测试。

此后,3876m的井钻深至5000m,基底岩石温度高达200℃。

2011年2采1灌利用朗肯循环发电,是世界第一座兆瓦级(1.5兆瓦)成功发电。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的环境和能源管理机构在地热能开发计划中明确提到,对于可再生能源,该计划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干热岩的开发利用潜力研究。

  7、瑞士的干热岩利用介绍

  瑞士政府支持商业组织对巴赛尔和日内瓦两地的干热岩潜在区域进行勘察,并最终希望能开发利用5000米深处的干热岩热能。

这个深度下岩石的温度接近200℃。

  8、瑞典的干热岩利用介绍

位于瑞典西海岸的Fjallbacka,在1984年就被设立为野外试验地,用于干热岩地下热交换系统开发研究,解决地质学与水文地质学问题。

最初,这里钻了深度分别为200米、500米和70米的三口井,用于描绘预想中地下热交换系统的特征。

四、我国干热岩的分布及开发利用进程

我国地热资源丰富,经科学测算,中国大陆3千米至10千米深处干热岩资源总计为2.09×

1017艾焦耳,合7.149×

1014吨标准煤,若按2%可开采资源量计算,相当于中国大陆2010年能源消耗总量的4400倍。

从区域分布上看,青藏高原南部占中国大陆地区干热岩总资源量的20.5%,温度也最高;

其次是华北(含鄂尔多斯盆地东南缘的汾渭地堑)和东南沿海中生代岩浆活动区(浙江、福建、广东),分别占总资源量的8.6%和8.2%;

东北(松辽盆地)占5.2%;

云南西部干热岩温度较高,但面积有限,占总资源量的3.8%。

据国土资源部地热业务中心筹备办公室主任、地热研究室主任王贵玲介绍,国内对干热岩的接触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国家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和日本中央电力研究所在北京房山区合作进行了干热岩发电的研究试验工作。

2012年,国家“863”计划支持了《干热岩热能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项目启动,中国开始了干热岩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此后,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热资源调查研究中心编制了《全国干热岩勘查与开发示范实施方案》,计划在掌握全国干热岩资源与潜力的基础上,找出优先开发靶区,建立干热岩勘查示范基地,形成我国干热岩勘查开发的关键技术体系,推进我国干热岩技术商业化。

按照《全国干热岩勘查与开发示范实施方案》,我国将评价全国干热岩资源与潜力,找出优先开发靶区,建立干热岩勘查示范基地,形成我国干热岩勘查开发的关键技术体系,推进我国干热岩技术商业化。

这些目标分三个阶段完成:

2013~2015年是第一个阶段。

这个阶段将评价重点地区干热岩资源数量与品级,圈定干热岩靶区,初步建立干热岩勘查开发试验研究基地。

第二阶段是“十三五”的5年。

要评价出全国干热岩资源的潜力,圈定出一批勘查开发利用靶区,实现干热岩示范工程发电,并形成我国干热岩勘查开发指导方案。

而“十三五”之后的第三个阶段,实现干热岩发电的商业性运营,不仅发电成本降低,还建立起一套自有的干热岩开发方法体系。

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专门成立的中国地调局地热资源调查研究中心,为示范工程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团队支撑。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筛选出干热岩勘查开发的几大重点区域:

东南沿海地区、藏南地区、大同盆地、松辽平原、环渤海地区、长白山地区、五大连池地区、雷州半岛地区、琼北、川西、滇西、华北平原、苏北盆地、关中盆地、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准噶尔盆地、阿尔山地区、塔什库尔干地区。

国内部分省市对干热岩的开发利用也表现出了兴趣,如山东、青海、广东等省在这个领域都已经有了投入,但距离试验性的开发利用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五、我国与干热岩相关的部分政策

1、2005年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主席令: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正式实施。

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的范围。

2、2005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地热发电、地热供暖、地源热泵供暖或空调、地下热能储存系统”被列入重点发展项目;

“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地热井泵、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系统设计、优化和测评软件、水的热源利用”等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的设备。

3、2006年4月,《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加大能源矿产的勘查力度,“开展地热、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圈定远景开发区。

4、2006年8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扶持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

”其中第二章有关“扶持重点”第七条中提出“在建筑供热、采暖和制冷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5、2006年12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提出:

“将加大地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到2010年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争取到4%”。

“要加强平原区已知地热田外围地质的勘查、增加地热资源储量、开展地热资源空白区的勘查评价”。

完成规划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地质勘查、地热资源勘查……。

6、2007年1月,建设部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其中“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中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

其中重点推广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

7、2007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

8、2007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国务院审议、正式公布。

其中对地热能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方向做出明确规定。

“要积极推进我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

在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发展地热发电,研究开发高温地热发电技术;

在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发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浅层地热能进行建筑采暖、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

到2010年,地热能的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1200万吨标准煤”。

9、2013年1月10日,国能新能[2013]48号文《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发布。

该文件明确了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

“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地热能技术进步,积极培育地热能开发利用市场,按照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总体要求,全面促进地热能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并确定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因地制宜,多元发展;

加强监管,保护环境。

主要目标是:

到2015年,全国地热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形成地热能资源评价、开发利用技术、关键设备制造、产业服务等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

到2020年,地热能开发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重点任务:

开展地热能资源详查与评价;

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

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

积极开展深层地热发电试验示范;

创建中深层地热能利用示范区;

还要完善地热能产业服务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在政策措施中正式对地热能明确了完善价格财税扶持政策:

按照可再生能源有关政策,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地热能资源勘查与评估、地热能供热制冷项目、发电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特别明文规定:

“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要求,对地热发电商业化运行项目给予电价补贴政策。

还明确了:

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10、2013年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30号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指出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11、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2014]38号《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

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供热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在民用和工业供热中的应用,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区域优先使用地热能供热。

12、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规划》强调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

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

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联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

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

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方针,有序开展地热能、海洋能资源普查,制定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和海洋能清洁高效利用,推广生物质能和地热供热,开展地热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示范工程。

到2020年,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围绕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确立先进可再生能源、节能节水、储能等9个重点创新领域,明确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太阳能热发电、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发电等20个重点创新方向,相应开展页岩气、煤层气、深水油气开发等重大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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