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8518344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49.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合素质》考点特训《民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B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故本题应选B。

5、单选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A

【答案】A。

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故答案为A。

6、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某电视台为了报道油画展览的盛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了展览的油画

某教授在世纪论坛上的演讲词被电台全文报道

法院为了查证将张某发表的文章复制了3篇

出版社将蒙文发表的作品翻译成汉文在国内出版发行

D

【答案】D。

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的规定: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注意,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只能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问题在国内出版发行,而不是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

A、B、C是法条原文。

正确答案为D。

7、多选题下列条件中,____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ABC

【答案】ABC。

《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8、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____。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9、单选题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____。

受孕

出生

年满16周岁

年满18周岁

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0、判断题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正确

正确

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11、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

“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

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1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一致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

(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

A排除。

13、多选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

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

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

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

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

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

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

因此,引起纠纷。

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发明人应该是甲

发明人应该是乙

BC

【答案】BC。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

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

因此,B、C项正确。

14、单选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____

自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B。

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

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15、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自行恢复

不得自行恢复

经乙同意后恢复

经甲同意后恢复

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

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16、单选题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乙和丙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17、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

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

因此,本题应选ABC。

18、单选题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_____

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配偶子女

子女父母兄弟

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9、单选题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法人也有肖像权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考察的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概念。

这一题考查了民法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的内容,这一部分也是民法基本理论中较为重要的一块,考试的复习是也应多加留心。

20、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上级机关的决定

第三人侵权

第三人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1、单选题《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22、单选题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

李某因此丧失了_____。

胜诉权

起诉权

实体权利

借款的所有权

A

【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

23、单选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

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

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

故可排除选项A、B、D。

2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_____。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违约金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

D错误。

25、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ABD

【答案】ABD。

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

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

A、B错误。

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D项错误。

26、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

故正确答案为A。

27、多选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

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

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

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____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AB

【答案】AB。

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

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

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

28、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____

丙承担违约责任

乙承担违约责任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29、多选题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

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

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

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AC

【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0、单选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正确。

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31、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予以平等保护。

32、判断题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说法正确。

33、单选题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应再还300元

乙应退回500元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参考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