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在线监测运维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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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方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

1、运营总体要求

1.1执行的标准与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

HJ/T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现场端运行维护仪器名称及数量如下表:

1.2运行维护总体目标

1)按系统及各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维护。

2)数据数量目标:

保证污水厂设备每日检测并上传有效数据组≥12组。

3)保证所有监控站点设备正常运行率在95%以上。

4)7×24小时技术支持及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5)一般故障恢复时间<6小时。

6)建立污水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

1.3运营设备

现场端运行维护仪器名称及数量如下表:

监控点名称

监测仪器名称

进水口、出水口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数据采集仪

流量计

PH计

总磷总氮一体式在线监测仪

氨氮在线监测仪

COD在线监测仪

1.4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承担委托责任,保证自动监控系统在合同期限内正常运行。

2)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3)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4)运维方须及向厂方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包括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

5)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6)运营公司有责任对企业的有关排污情况和其他技术情况保密。

2.运营维护内容

2.1监测设备运行与维护

1)运维方指定专人负责与厂方联络,并承诺与甲方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电话技术支持。

2)乙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维护现场地面干净,每个维护作业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日常巡检至少每周(驻厂每日两次)进行一次,包括设备检查,记录检查等内容,每次对巡检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

4)日常巡检包含该采样系统运行状况、预处理系统运行状况监测测仪器运行状况等,并填写巡检记录,同时根据操作规程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

5)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6)每次更换标准物质时记录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7)每月至少对监测设备预处理单元、计量单元、反应单元、检测单元进行一次清洗;检查分析仪采样导管、试剂导管、废水导管、蠕动泵管、密封圈等是否老化,必要时更换。

8)如遇厂方大、小检修,运维方在接到通知后,按厂方要求时间提前到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查、试用,并派专人在现场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安全使用。

9)乙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得随意摸、动甲方其它与运维设备无关的生产设备的任何仪器、仪表、阀门和开关按钮及有关工具材料等。

10)配合厂方委托的第三方比对监测单位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季度比对。

2.2辅助设备维护

1)保持站房房、监测用房(监控箱)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保持各仪器管路畅通,出水正常,无漏液。

2)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3.系统的检修

1)自动监测设备需要检修、停用、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厂方批准;

2)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采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分析仪,另外对难以修复的及时通报甲方和环保局,维修期间采用备机或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

3)若数据采集仪发生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4)对于不可抗力(雷击、台风、地震、火灾等)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在72小时之内无法修复的,运行单位需要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及时恢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运行单位提供了备品备件或备机超过一个月企业还不承担相应维修责任或费用造成原设备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运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

5)发生严重故障的自动监控设施经维修后,必须对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准和校验,确认其监测性能完全恢复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比对校验。

4.校准与校验

1)运维方根据相关标准及监测设备厂商规定的方法每月进行一次校准,校准完成后对仪器进行质控样效验,效验每次至少进行3组并做好校准、效验记录。

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

2)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

3)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5.技术档案

5.1技术档案内容

1)监测仪器校准、效验记录表;

2)监测仪器日常巡检记录表;

3)监测仪器维修记录表;

4)监测仪器数据异常记录表;

5)监测仪器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5.2技术档案要求

1)档案中的表格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2)包含监控仪器从接收维护后整个周期的资料;

3)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有运维方维护人员和厂方负责人员的签字;

4)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应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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