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试行评审规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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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建立有质量否决制度。
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组织机构与实际不符,不合格;
没有质量管理文件,或文件可操作性差,与现行运作不相符,不合格;
没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且未传达至员工的,不合格;
未建立质量否决制,不合格。
3
人员
3.1
技术人员
★应具有一定数量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数量、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
3.2
人员素质
●①生产单位负责人应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有较深了解;
★②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并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
生产单位负责人对产品的安全性能不了解,不合格;
技术负责人不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不合格;
主要技术人员不熟悉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其影响因素,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不合格;
●③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应该熟悉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④质量检验人员应该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熟练。
关键工序的生产人员不熟悉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不合格;
质量检验人员不熟悉标准、检验规程等内容,操作不熟练,不合格。
4
技术文件管理
4.1
文件资料管理
●①应制定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②文件和资料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
●③应建立图纸更改制度。
档案、技术管理、检验、生产车间四部门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
缺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中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缺少记录或记录中有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4.2
产品标准
★①产品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标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认可,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标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确认;
●②生产单位应具有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准;
产品直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标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认可,不合格;
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标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确认,不合格;
生产单位不能提供企业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不合格。
4.3
图纸
●①图纸应完整、有效;
★②相关图纸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审核确认;
●③档案、技术管理、检验、生产车间等部门的图纸应一致;
★④产品图纸中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必须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
图纸不完整、有效,,不合格;
相关图纸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确认,不合格;
档案、技术管理、检验、生产车间等部门的图纸应一致,不合格;
产品图纸中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或参数的更改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重新审核、备案,不合格。
5
采购、分承包
5.1
采购
●①应有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
●②应有采购控制清单;
●③应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录和质量档案;
●④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⑤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到货时必须在安标有效期内;
●⑥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⑦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必须和备案材料一致。
没有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没有采购控制清单,不合格;
未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录和质量档案或未进行适时有效考核的,不合格;
采购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不合格;
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不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不合格;
缺检验合格证明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合格;
采购的安标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发生变更,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合格。
5.2
分承包(或外协)
●①应建立有分承包管理文件;
●②应有分承包方质量档案;
●③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④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分承包时,应有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且满足技术要求;
★⑤分承包(或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和备案材料中的一致。
未建立分承包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没有分承包方质量档案,或档案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
缺少检验合格证明的,不合格;
受控零(元)部件、重要原材料及与产品关联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件分承包时,缺少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不合格;
分承包(或外协)的受控零(元)部件的生产单位发生变更,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合格。
6
生产过程控制
6.1
生产能力
★①生产能力应达到一定规模。
★②该场所应具备生产某一(或几)个受控零(元)部件的能力,具备成品总装条件。
生产能力不满足申请产品的生产要求,不合格。
不能生产某一(或几)个关键零部件;
生产场所不具备成品总装条件,均不合格。
6.2
生产设备
●①应有设备管理文件;
●②应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
★③设备及器具应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及检验要求。
●④应有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⑤应有重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至少包括维修前、后状况,采取的措施等;
没有设备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没有满足生产要求设备的,不合格;
缺重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缺重要设备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生产设备及器具不能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及检验要求的,不合格。
6.3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
●①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
●②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
●③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
●④工位器具应完善,能保证防爆面不磕碰,关键零部件和成品不落地。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明细表的,不合格;
缺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工艺装备或工位器具不完备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能保证关键工艺质量的,不合格。
6.4
工艺过程
●①工艺文件应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
●②应有工艺过程卡、零件工艺卡、装配工艺卡;
●③应有产品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关键工序。
工艺文件不完备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未确定关键工序或关键工序遗漏安全性能的,不合格。
7
检验和测试
7.1
规章制度
●①应对重要原材料和受控零(元)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②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品或产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③质检机构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检验授权,并保证其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④应有重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⑤应有重要原材料、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
●⑥应有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⑦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未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的,不合格;
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品或产品转序或投入使用,不合格;
质检机构和检验人员没有明确检验授权,不能保证其独立进行检验工作的,不合格;
没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完备的,不合格;
没有原材料、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没有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规程的,不合格。
7.2
检验测试设备
●①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
●②设备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应进行有效性标识;
●③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制定并实施校验方法;
●④当检验和测试器具、设备校准失效时,应对其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
●⑤经授权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生产单位,应有“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未按要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器具并建立台帐的,不合格;
有器具缺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不合格;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未制定并实施校验方法或存在严重欠缺的,未对计量设备、器具进行有效标识的,不合格。
未进行追溯评定或缺少评定记录的,不合格;
“证件”不全,缺操作规程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7.3
检查、检验
●①应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②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且其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
●③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设备、人员、环境、方法、操作应符合标准要求,与以前的出厂检验记录或报告进行对比,结果应在误差范围内(将检验记录和报告附在评审报告中);
●④涉及安全性能的受控零(元)部件应进行拆检,影响主要使用性能的受控零(元)部件或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并符合标准或文件要求;
★⑤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应符合图纸规定。
无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的;
或记录格式(表格、编号、签字、日期等)存在严重欠缺的;
经检查核实,出厂检验被确认为虚假记录的,不合格;
从成品库中抽取样品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不能熟练操作或存在严重欠缺的,或误差超限的,不合格;
存在重要受控零(元)部件不符合标准或文件要求的,不合格;
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与图纸不符合的,不合格。
8
产品一致性
★①生产单位应按照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确认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图纸、受控件零(元)部件或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组织生产。
●②产品技术性能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一致或参数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未按审核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不合格;
产品技术性能与产品检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或参数误差不在允许范围内,不合格;
9
产品标识
●①生产单位应按AQ1043要求加施安全标志标识;
●②安全标志标识应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
●③合格品应设置铭牌,铭牌材质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未按AQ1043标准要求加施安全标志标识,不合格;
安全标志标识未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审核备案的,不合格;
10
库房管理
10.1
管理制度
■应制定并实施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10.2
原材料及零部件
■①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不合格品应隔离;
■②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条件符合要求(如化学品存放的温、湿度要求等);
■③出入库应履行规定手续。
混放或没有标识的,不合格;
危险品未单独存放、没有明显标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
属安标管理的部件没有安全标志和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的,不合格;
出入库未履行规定的手续,不合格。
10.3
半成品、成品库
■①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②成品箱中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随箱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齐全;
■③应有半成品、成品台帐,帐物相符。
半成品、成品及与其它未检品和废品混放,不合格;
合格品未设置铭牌或铭牌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
成品箱中物品、资料不全,不合格;
没有半成品、成品台帐,或帐物不符,不合格。
11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11.1
■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11.2
记录
■①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
■②应有产品销售台帐。
没有销售台帐或没有售后服务记录的,不合格;
12
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预防
12.1
不合格品控制
●①应制定并实施有关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
●②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
●③应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让步接收应有批准手续;
●④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
★⑤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往煤矿。
缺管理文件或内容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未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
未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不合格;
没有不合格品的记录,未履行手续让步接收或使用的,不合格;
不合格品未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的,不合格;
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销往矿山的,不合格。
12.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①应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管理文件;
●②应收集、整理所有不合格品信息,尤其是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
应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跟踪验证;
●③应完成由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
未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没有原因分析记录、或没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
13
培训与质量考核
13.1
培训
■①应有培训管理制度;
■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要求;
■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④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⑤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矿山法规、标准的培训、考核记录。
无年度培训计划的;
无人员培训状况记录的;
培训内容不全面的,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过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不合格。
13.2
质量考核
●①应有内审管理评审等质量审核制度;
●②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应包括:
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③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未按规定进行内审的,或执行力度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14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①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
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
■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缺管理文件或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生产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合格;
对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存在严重欠缺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根据各生产要素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将现场评审规范或准则中的评审项目分为否决项目、考察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实行量化评定。
在否决项目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评审结论按评审情况分为A、B、C、D四级,A级为合格,B、C级为整改后合格,D级为不合格。
A级:
考察项目中无不合格项;
B级:
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10%;
C级:
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不超过20%;
D级:
考察项目中不合格项数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