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期末总结 复习必备山东大学杨锐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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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则认为美德是人间的至善,善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实现国家的善就是最高的善所以他认为政治学是所有学科里目的最高的学科,因为它研究怎样实现一个国家的善。
③公民美德观
柏拉图认为协调好理智、激情、欲望三者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而每个人做好自己本分的事就是正义,而智慧的哲学家就是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所以在柏拉图眼中,哲学家最适合做国家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来源于实践而非知识来自于自由而平等的人的现实交往,人的价值只有通过城邦的政治生活才能体现出来。
3.理想国家的构想
①理想国家的统治者:
柏拉图认为是智慧的哲学家,贤人政治;
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中产阶级法治
②理想国家应该具备的特征
柏拉图认为:
一是智慧的哲学家治国;
二是在内部实行共产制度,妇女、儿童、教育公有,婚姻公配,社会化;
三是强化公共教育来选拔哲学家,给职业以特定训练以达到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的目的;
同时让妇女也有受教育权,这样能够造就出类拔萃的男人、女人。
同时也有利于教育熏陶。
但在晚年时他的思想有发生了转变,,他也意识到并且也提倡法治和混合政体。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
一是中产阶级掌权轮番而治,二是可以财产私有而公用,三是法治,四是控制人口与加强教育。
4.对教育的看法
柏拉图认为教育无论对于选拔统治者还是教化公民都非常重要,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公民,因为教育可以解放人,实现男女平等,尤其对于城邦政治至关重要,此外教育应当巡循善诱、循序渐进,尤其是教育管理国家的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是启发人们理性,培养人们良好习惯的重要途径,教育不应该是家庭的私事,而应该有城邦统一组织实施,与柏拉图一样,他也重视教育的循序渐进性,循循善诱性,教育渗透灵魂,陶冶情操的功能。
5.对法律的看法
柏拉图认为法律代表着某种经验的结果,但在他看来,用法律和各种规范来智力国家的方式是次佳的统治方式,但他肯定法律与规范能给城邦带来福祉,但也担忧着法律一旦成为统治力量的支配还是否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他看来没有任何法律或条例比知识更权威。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制度与理性是一致的,而且在正义体制下制定出来的良法来治理国家比凭感情治事更优良,此外,将众人的智慧转化为法律规则用以治理国家,社会能较少的发生错误。
2比较奥古斯丁与阿奎那的政治思想
1.对信仰与理性:
奥: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信仰才能解救,科学依附于信仰。
因为在他看来人的理性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必然犯错误。
因此,人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凭借自己的理性和知识在现世获得幸福。
因为人的头脑本身具有犯错的倾向,具有从祖先那里传下来的罪,又有自身情欲所导致的本罪,而上帝是仁慈的,他从人类中选取了一部分,使其信仰基督从而得救。
此外科学不能保证人的幸福,科学只有在宗教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阿:
理性来自于信仰,理性的价值只有通过信仰才能发挥体现出来。
理性是有价值的,理性的价值在于帮助人们实现低级目的(低级目的,低级快乐)但信仰高于理性,只有信仰才能实现人的高级目的,以自我为中心是人的痛苦的总根源。
此外人的理性来自上帝,哲学与科学的确实性依赖于人的理性,但人的理性只不过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的心灵中留下的影子,是有限的,其他科学关注的仅仅是理性所能够把握的东西,神学的目的在于永恒的幸福,而永恒幸福是一切科学目的的目的。
评析:
他们都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看到了信仰对于科学的引领作用,阿奎那与奥古斯丁相比他承认了理性的合理性,而且他通过充分论证信仰对科学的引领作用为依据,从而论证出了信仰的至上地位,与奥古斯丁相比,他的通过解释信仰与理性的相互关系调和了信仰与理性的矛盾。
比奥古斯丁用原罪说,双城说解释更加具有说服力,也不显得那么牵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与双城说使得基督教徒对精神世界有了认识,也就说奥古斯丁把人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生活做了区分,使得人在主观上成为自觉或被迫自觉的形成了对自我的约束。
2.国家与教会的关系:
奥:
他间接地表明现世国家都是暂时的,都会灭亡,教会的使命高于世俗国家的使命,教会的权利高于世俗国家的权力。
因为他认为世界是分为“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但在现实生活中,两个城是混在一起的,尽管他没有明确的把“世人之城”说成现实中的任何组织,不敢说基督教会近似“上帝之城”,但他不得不承认世俗国家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世俗政权是代表上帝管理人间事务。
他认为世俗国家的职能在于负责人们的物质需求,提供安全,保证有序的社会交往,世俗国家是上帝拯救人类计划的工具。
君主的任务在于协调公共利益、维持社会等级秩序、在自己所治理的区域内谋求公共幸福;
负有引导人们追求天堂的幸福生活的责任,所以要实行君主制,防止暴君制。
但教权至上。
他继承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他认为首先,人都有为了自己生存利益的私心,但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不同,为了避免社会混乱和解体,所以社会必须拥有某种治理的原则和控制的力量,所以就有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划分;
其次,人与人天然之间就存在不平等,为了自身的福利而形成的被支配被统治的秩序是合理的秩序。
再次就是国家组织本身就起源于人的自然本性,而尘世的最高统治者君王则是上帝的安排,统治者被授予权柄的目的就是谋求公共幸福。
此外社会的幸福和繁荣在于它的团结与一致,和平与安宁,而一个人最能保证社会的团结与一致,和平与安宁,这个人就是君主。
因为从事实上看,多数人必然产生意见分歧;
此外统治权掌握在单一的个体手中符合自然规;
还有就是经验证明多数人统治的城市和省份常常陷于纷争。
而之所以教权高于政权是因为世俗统治者在使人类过有德行的生活以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是无能为力的,只有神才能引导人们达到这个目的,而教会则代表着神,此在,君主还负有协助教会引导他统治的社会走向幸福生活的神圣使命。
阿奎那的进步之处在于他划清的教权与世俗权力的对于社会幸福的能力范围,通过论述教权代表的神的神圣能力来达到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但同时他通过赋予世俗权力这个协助教权达到社会的幸福的神圣而又实际的使命,不仅不会引起世俗权力的反感,反倒给世俗权力以更高的使命责任感,同时也真正提升了教权。
同时他通过以法作为重要的统治手段为切入点,把分了类的法在体现意志形态和协调配合补充运作上则又进一步充实了教权至上论。
3.评述斯宾诺莎,孔斯旦与密尔的自由思想
斯宾诺莎:
公民有义务服从法律、服从政府,但是财产权,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等权利却属于个人;
政治虽然意味着暴力和强力,从人们在理性的指导下放弃一部分权利,订定契约,组织成社会,把判断善和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集中起来由国家来掌控和实施的目的来看,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
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思想的主人,虽然个人把自卫权交给了社会,但没有人愿意或者被迫把自由思考或判断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判断和感情的自由是天赋之权;
禁止判断自由不仅妨碍科学与艺术进步、破坏公德、伤害正直的人还会使政府会更暴虐。
孔斯旦:
自由分为现代自由和古代自由。
古代自由式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辩论和决策的权利,包括制定法律、选举公职人员、参加审判等,属于谁来掌握政权的问题,现代人的自由是指每个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权利,包括个人的思想、言论。
结社、财产、经营、贸易等自由,涉及的是主权的范围问题。
现代人的自由分为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
个人自由是第一位的,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的关系是:
政治自由有利于个人自由,但不能为了政治自由牺牲所有个人自由,因为这样会为暴政提供借口。
个人自由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成果。
随着国家疆域的扩大,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政治自由的变革既不可能也无必要,现代社会的发展动力已经不是依靠政治参与和实现集体行动的动员,而是每个人的自由创造。
而这种自主创造的前提是个人的财产、贸易等方面的自由,即国家的不干预,放任自由竞争,这种自由不仅是实现社会发展和集体幸福的前提,也是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基础。
其次他认为个人自由的威胁是权力本身而非权力的掌握者,因为在他看来权力一旦不受限制,那么个人的自由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他认为只有通过确立宪法分权,才能减少国家机关对公民个人的压力,同时他也反对给普通人民政治权利,因为他们一旦拥有权利就会利用这种权利侵犯包括财产在内的个人自由,所以他认为权利应当分权赋予中产阶级,因为他们有教养,勤奋,关心自由和秩序,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个人自由。
密尔:
他认为他探讨的自由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他认为自由至少应该包括:
①良心自由,即探讨和发表意见,感想的自由。
在他看来只要是没有政府的干预,人们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别人的自然倾向是不足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
其次,这样做有利于保护真理,发现真理,避免少犯错误,同时对纠正错误也有利。
②个性自由,即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自己的生活领域中付诸实践的自由。
因为在他看来这样做对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因为人类社会需要这样的试验;
其次这样有利于提高人类的智力和道德取舍能力,有利于保护首创精神为天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还有就是对个人、整个社会的幸福都是有利的。
③结社自由,即社会成员之间的一切交往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因为在他看来只要是个人的行动不涉及自身以外的其他人的利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当社会对这个人的行为表示不喜欢或非难时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仅仅是警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但无权采取行动。
甚至在他看来国家包办教育都是不对的。
密尔认为只要上述自由在国家没有得到尊重和实现,都并不算真正的自由,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区追求我们自己好处的自由,只要去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人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评析:
他们三人都看到了自由对于国家,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斯宾诺莎从自然状态,从人们交权集权组织起社会,建立起国家的角度论述了自由的不可分裂性;
孔斯旦则从不同社会成员占有的不同的财富而对个人自由的需求不同来论述自由,即在他看来自由是有阶级性,是要分层次的。
而密尔则是从个人与社会发展所需的自由环境来论述自由的重要性,他重视个性的自由的社会的自由气氛,总的来说,他们三人的自由理论都应和了他们当时社会的呼声和需求。
4.比较霍布斯与洛克的思想
人性观:
1.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
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不论是体力还是智力,人的能力都是相等的,而人类社会之所以不平等是因为在人与人之间没有一个更高更强的利益协调者,所以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混乱战争状态。
洛克:
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也是平等的,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人们生来就毫无差别的享有自然地妻妾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同等的身心能力。
2.国家学说:
霍布斯和洛克都认为人类在有执政生活之前都有过一个一个自然状态,因为自然状态被打破,所以人们组织起来订定契约过契约生活,由此导致国家的产生。
霍布斯认为:
因为自然状态的自然法是压不住人性的恶的,所以就需要建立一种强大的权力或权威,所以人们之间就订定契约,彼此都放弃自我管理的权利,把放弃的权利集中起来统一交给一个人或集体,这样就形成了国家和主权者。
而洛克认为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蹭蹭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们自由、平等而有序,不需要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不需要任何人来决定和处理他们的财产,权力都是相互的,没有谁比谁多,人们生来就毫无差别的享有自然的一切的同等的有利条件。
但是正因为每个人都是无差别的自由而平等,所以每个人都有执行自然法的权利,所以导致混乱和纷争,那么为了避免混乱和纷争,所以人们就自然要组织起来过社会生活,除此之外,人们只有分工合作,才能维系生存适应环境的变化。
所以国家就被组织起来了。
在形成国家的看法上,他们都认为在有政治生活之前都经历过一个自然状态,因为自然状态被打破,所以人们订定契约形成产生国家,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混乱和纠纷。
有所不同的是洛克认为从自然状态完全过渡到政治社会,是经历两次契约的,第一次契约是从平等的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生活,在社会生活里,依靠订定的尊重他人的自然权力和道德原则的自然法维系社会,但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执行自然法的权利,所以缺乏权威,仲裁,而且又有人不遵守,所以导致第二次契约,社会(人民)把自然法的执行权(派生的自然权利)交给政府行使,由政府承担起保护公民基本自然权利的责任,所以产生了政治社会---国家。
但是他又指出由于自然法的作用,无政府有秩序的状态是可能的,因而不需要一个强权政府,而且由于社会让渡的仅是派生的自然权利,因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
3.政体理论
人性恶是贯穿霍布斯政治思想的的一条主线,如何使通过契约产生的国家运作下去,霍布斯给出的国家管理形式是君主专制政体的管理形式。
他认为主权者的多寡决定政体的形式,他并不反对民主和贵族政体,只是反对把权利进行分割、转让或贬低。
尽管他也看到君主专制政体流弊,但是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内乱才是最大的流弊。
在他看来君主政体至少有五个方面的优越性,即能使君民利益一致、广开言路、决断无矛盾、不会有内讧、至高的权利能害人但亦能救人。
所以他认为主权者应当拥有禁止另立新约的权利;
要求臣民无条件服从的权利;
将不服从的臣民杀死的权利;
对臣民作任何事情的权利;
不受臣民审判的权利;
审定意见和学说的权利;
确立法度的权利;
司法权;
宣战与媾和的权利;
任用官吏的权利;
颁赐荣衔的权利。
而且这些权利不能被分割。
他与霍布斯的政体划分方法差不多,但是他认为在对政府进行控制的各种形式中,首先是法治的原则。
谁也不能保证统治者的意志会比别人的意志更好。
因此,无论国家采取什么形式,统治者应该以正式公布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和未定的决议来进行统治,所以他主张分权而治,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立法权与执行权不应掌握在同一批人手里。
立法权是国家最高权力,征税权是最重要的权力,立法权属于经人民同意的立法机构;
执行(行政)权从属于立法权;
执行权属于由睿智的人组成的政府(君主);
政府是立法机构的代理人,对立法机关负责,同时政府有无法律规定、有时甚至违反法律而依照自由裁处来为公众谋福利的行动的权力的特权,但这种特权只能在“紧急情况”下行使。
他也指出因为国家的潜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所以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依旧有最高的权利来罢免更换立法机关。
5.比较卢梭与伏尔泰的平等理论
卢梭认为平等分自然和社会的不平等。
在自然状态下,没有统治与被统治、奴役与被奴役、压迫与被压迫,人们彼此互相同情、彼此关怀、亲密无间人们没有道德上的联系,也没有义务上的公认,所以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卢梭认为导致不平等的原动力是人类自我完善能力的差异,而私有制是不平等的起源。
他认为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程,①财富不平等阶段,因为私有制的产生,所以有财富占有多少的社会等级的状态就被确认了;
②政治不平等,因为财富占有多少等级的确认,所以私有制导致的人性的改变和战争状态的出现,富人借着维护和平和公正的借口诱惑穷人建立政府,这样富人在利用建立起来的对穷人的权利蜕变成政治上的不平等;
③极端不平等,因为政治权利上的争夺导致党争、社会秩序的混乱和专制权力的出现,在极端不平等的专制统治下,所有人除了专制者本人,其余都是处于不平等的。
所以他提出来自己的平等诉求:
人生而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治权利完全平等;
防止财富的极端不平等。
伏尔泰认为因为自然赋予人们共同的本性,共同的权利,因此,人人是平等的,不仅如此每个人都可以追求平等、向往平等采取行动来实践平等;
同样既然人都有共性那么在法律面前必然人人平等,法律适用于每一个人;
而且事实上政治权利的比例是平等的,按劳分配政治权利是合理的;
因为社会、经济不平等是必然的,毕竟资源有限,欲望无穷,分配必然不平等。
因为卢梭和伏尔泰处于不同的阶级,尽管他们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物,但因为个人经历的不一样,所处和所代表的阶级不一样,这也是导致他们在平等的看法上有差别的主要原因,对于卢梭而言,处在社会的下层,他能深深地感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不平等,所以追求在政治上的完全平等,财富上的相对均衡,是他和他所代表的阶级的共同诉求,所以在政府职责的时候他就认为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防止财富的极端不平等,因为在他看来,极端的不平等只会加剧社会的混乱,而且因为从根源上来说他也认同国家缘于契约,国家是自由的人民的自有协议的产物,国家的主权在民,且不能也不可以转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人民就有权革命,夺回自己的自由。
而对于伏尔泰来说,作为大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伏尔泰要求的仅仅是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
至于现实经济生活中他认为平等是不可能的因为毕竟资源有限,而奴役、屈从、不平等的现象时不可避免的。
比较起来卢梭的平等理论在于平等的彻底性,而伏尔泰则是透析了平等在实际社会的运作。
6、比较康德和黑格尔的政治思想
相同点:
A.都不赞同社会契约论。
在康德看来,社会契约论没有社会历史的真实性,现实中的国家并非是人们实际需要的产物,而是绝对命令的产物,是鲜艳理性要求的结果。
黑格尔对天赋人权的批判主要有三点之一就是批评他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所有契约是从人的任性出发,在这一出发点上婚姻与契约相同。
B.都肯定国家的作用。
康德认为要想使每个人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协调一致,从而使所有人都能充分享有最大自由的办法是组织为国家
在黑格尔看来,只有国家能够超越个体和市民的狭隘利益和自私追求,从而摆脱“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实现真正的自由,也只有国家才能有能力实现普遍关心。
不同点:
A..战争与和平
康德是主张永久和平论。
他认为,通过建立共和制国家固然可以消除个人之间的自然状态,但人类要真正实现自由,还必须消除战争,必须克服国家之间的自然状态。
但是黑格尔认为世界不可能实现永久的和平,他主张战争。
他认为战争可以促进文明的传播,可以净化民族精神,持久的和平会导致个人主义的兴盛和民族精神的堕落,伟大的涉外事业能使国家通过压制特殊利益而获得神圣的统一,强化国家的至上性。
尽管战争会导致财产和存在上的不安全,但这是一种健康的不安全。
国家理论
康德认为自由是康德思想的核心,自由与道德法则相互依存。
自由是道德存在的条件,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条件,自由通过道德定律实现。
康德认为道德之上,道德比政治更重要,国家并不是比社会更高水平的善,因为国家并不代表什么普遍利益,所谓国家只意味着它能提供一个有秩序的社会。
他认为要使每一个人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协调一致,从而使所有人都能充分享有最大自由的办法是组织为国家,国家应该建立在三个理性的原则基础上:
一是作为人的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二是作为臣民的每一个成员于其他成员的平等,三是作为公民的每一个共同体成员的独立。
黑格尔认为家庭是伦理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市民社会是私利的战场,国家是伦理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
社会是社会契约的产物,是私立的战场,需要超越和干预。
在涉及社会价值和公共利益的一切领域,市民社会都必须服从于国家。
只有国家能够超越个体和市民社会的狭隘利益和自私追求,也只有国家有能力关心普遍,而非只顾个体。
也就是说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政体
康德认为共和制是最好的政体,因为共和制可以把道德定律转化成国家法律。
黑格尔主张君主立宪制,已经君主立宪制能够理想的同时实现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
7、试析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
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的主题就是,以孟德斯鸠对英国君主立宪自由主义的论述为出发点,在考察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对如何在民主时代实现个人自由进行深入的分析。
他的主要观点有:
1)、民主是历史必然趋势。
A.这是的平等指的是“身份平等”或“地位的平等”,作为一种社会状态即不存在世袭上的地位差别,没有个人努力外造成的不平等是民主的基础。
作为一种政治形式,民主意味着以普选权为基础的人民共同参与的政府。
B.托克维尔认为,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到来。
人们已无可选择,必须接受社会将发展为一个平等的或者说民主的社会的事实,领导者所能做的知识对民主加以引导,规制民主的行动。
.C.民主不可避免到来时有着现实原因的。
随着工商业发展的冲击旧的人身依附关系,为身份平等创造条件,.同时武器和传播技术的进步冲击着政治特权、新教赋予了人们独立自由的精神,这些条件都有利地推动了民主的发展。
2)、民主的善和民主的恶
民主和平等作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一系列的优越性,但也有潜在的危险,民主也有两个方面的性质:
民主的善
A.民主可以为政府服务于最大多数人的福利和国家富强提供制度化保障。
民主制度可以使统治者没有痛被统治者的利益相反或不同的利益,在民主制度中,有一种趋势不断引导人们纠正错误与缺点之中走向普遍繁荣。
B.民主有助于培养更吏治的爱国精神。
民主制度可以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政治权利的行使是使人人都能关心自己祖国命运的最强有力的手段。
C.有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观念。
民主政府的最大优点之一就是让政治权利的观念普及到了每个公民。
让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权利可以让人们养成权利观念。
民主的恶
A.同时民主也会导致新专制主义,全能主国家对个人自由的侵害,人民会从最初的追求自由到寻求公共权力的干预再到个人自由的丧失,
B.也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可能是智力平庸的多数人对智力优越的少数人的暴政,也有可能是多数穷人对少数富人施加的暴政,这就是民主的恶。
3)自由民主
A.要做到自由民主就要使人民掌握“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B.,实行地方分权和自由,C.同时要有社会力量的团结,通过结社防止专权,D.还要建立个人自由保障机制。
4)大革命的逻辑
通过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托克维尔认识到A.特权会导致社会分裂。
法国的特权制度使得社会各阶层都拼命谋取特殊权利,这样会形成彼此孤立的小团体最后可能导致国家的毁灭
B.专制政府会招致人民的蔑视。
专制政府因为没有合法性而缺乏自信所以办起事来畏手畏脚,没有足够的力量和自信来管理国家,胆小怕事就遭到人民的蔑视。
C.开始革命的时候正是专制政府面临危机的时候。
托克维尔发现革命的发生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