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模拟30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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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考点]处分原则
[解答]如果审判权过于扩张,不当进入当事人自由处分的领域,当事人的处分权就会受到侵害甚至化为乌有。
因此当事人的处分权能否在诉讼中得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能否正确对待当事人的处分行为。
5.下列关于陪审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陪审制只适用于一审案件
B.案件是否实行陪审,由法院决定
C.陪审员可以担任审判长
D.陪审员有权参与案件法律适用的判断
[考点]陪审制度
[解答]陪审员绝对不可以担任审判长,也不可独任审理案件。
6.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民事诉讼案件是______
A.甲与乙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
B.甲与乙因赠与合同发生纠纷
C.甲因未能晋级为处长而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
D.甲与乙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
[考点]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解答]法院主管的民事纠纷的内容只能是民事领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项属于单位内部的人事关系。
7.甲县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某案件无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乙县人民法院,乙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由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应当______
A.对案件进行审理
B.将案件退回甲县人民法院
C.将案件移送丙县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
[考点]指定管辖
[解答]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而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人民法院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为______
A.诉讼义务的履行
B.案件事实真相
C.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请求
D.独立的实体权请求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答]人民法院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独立的实体权请求。
9.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进行特别授权时______
A.无须在委托书上写明
B.在委托书上明确载明特别授权的事项和权限
C.在委托书上写明特别授权的事项即可
D.在委托书上写明“全权代理”即可
[考点]委托诉讼代理人
[解答]当事人进行特别授权时,必须在委托书上明确载明特别授权的事项和权限,因为涉及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权,所以司法实践中对此要求较严格,考生须注意,实践中若只说是“全权代理”的,只能视为一般授权。
10.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不包括下列哪一项______
A.客观性
B.有效性
C.关联性
D.合法性
[考点]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解答]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11.下列有关期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期间以时、日、月、年为计算单位
B.期间开始的日期不计算在期间内
C.上诉期是否届满,以法院收到上诉状的日期为准
D.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考点]期间的计算
[解答]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以邮寄邮戳为准。
1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______
A.依职权进行调解
B.以调解方式结案
C.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D.着重进行调解
[考点]法院调解的原则
[解答]《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13.下列有关海事强制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海事法院接受海事强制令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
B.当事人对海事强制令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
C.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D.海事法院对不符合海事强制令条件的,书面裁定驳回其申请
[考点]海事强制诉讼
[解答]海事法院接受海事强制令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14.罚款和拘留在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中______
A.可以连续适用
B.只能单独适用
C.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D.只能选择较重的适用
[考点]罚款和拘留
[解答]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罚款和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一并适用,但是不得连续适用,这个知识点很重要。
15.诉讼当事人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可能会为一些不当行为,如串通他人作伪证,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谁负担______
A.作伪证的证人
B.该诉讼当事人
C.证人与诉讼当事人共同负担
D.败诉方
[考点]诉讼费用的负担
[解答]诉讼当事人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可能会为一些不当行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这符合诉讼公正的要求。
16.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______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考点]案件的受理
[解答]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7.法庭辩论阶段不包括______
A.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B.法定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C.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D.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考点]法庭辩论阶段
[解答]法庭辩论阶段包括: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4)各方当事人相互辩论。
18.当事人提交上诉状______
A.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不能向二审法院提交
B.只能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不得向原审法院提交
C.原则上应向原审法院提交
D.原则上应向二审法院提交
[考点]上诉
[解答]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原则上应向二审法院提交。
19.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这里的“新证据”是指______
A.申请再审之前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供,人民法院也没有收集到的证据
B.申请再审之前当事人故意没有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C.原审庭审结束后申请人新提交的证据
D.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考点]再审中的新证据
[解答]根据《证据规定》第44条的规定,“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0.民事决定书的内容不包括______
A.断定
B.结论
C.事实
D.理由
[考点]民事决定
[解答]民事决定是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上某些特殊事项或者与诉讼有关的问题,依法作出的断定。
民事决定书是民事决定的书面形式,其一般包括事实、理由和结论三部分。
21.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实行______
A.合议制,但不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B.合议制,可以邀请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C.独任制和合议制均可
D.独任制
[考点]选民资格案件
[解答]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采用合议制,由审判员组成。
2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可以由______
A.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B.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C.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D.基层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考点]执行管辖
[解答]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23.人民法院采取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B.银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冻人民法院的冻结
C.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根据情况重复冻结
D.人民法院如果逾期不能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继续冻结
[解答]根据《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的存款后,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人民法院不得进行重复冻结;
冻结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人民法院需要继续冻结的,需要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银行没有权利对人民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的存款擅自解冻。
”
24.判决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主要为______
A.收养关系解除
B.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C.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D.失踪人的财产开始发生继承
[考点]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解答]根据《民诉意见》第194条规定: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应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21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由此可知,判决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25.有关单位对涉外保全的财产实行监督的费用应由谁承担______
A.被申请人
B.法院
C.申请人
D.有关单位
[考点]涉外财产保全的监督和费用负担
[解答]有关单位对保全的财产实行监督,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被申请人负担。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______
A.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B.海事、海商案件
C.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D.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E.专利纠纷案件
ABDE
[考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
海事、海商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
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诉讼标的金额较大的案件。
2.撤回上诉要符合的法律条件是______
A.撤回上诉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
B.撤回上诉需要经法院同意
C.撤回上诉必须在第二审法院宣告判决前
D.撤回上诉需要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
E.撤回上诉需要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ABC
[考点]上诉的撤回
[解答]上诉的撤回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由当事人自愿提出;
(2)撤回上诉的时间须在二审法院判决宣告前;
(3)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3.执行异议的提起,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______
A.必须是执行根据确有错误
B.必须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C.执行异议只能由案外人提出
D.必须向执行标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E.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CE
[考点]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
[解答]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是: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2)内容必须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3)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结束前提出;
(4)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外交代表不享有司法豁免权的情形包括______
A.外交代表从事公务活动引起纠纷的
B.外交代表超过职务范围而从事商务活动引起纠纷的
C.外交代表因自己的交通工具肇事而引起纠纷的
D.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起诉,引起对方反诉的
E.外交代表所在国主管机关明确表示放弃司法豁免的
BCDE
[考点]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原则
[解答]司法豁免的例外情形主要包括:
外交代表在驻在国因自己的不动产与他人发生的诉讼;
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与他人发生的继承诉讼;
外交代表超出职务范围而从事商业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包括未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
因领事官员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或者由于他们的车辆、船舶或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在驻在国境内造成事故而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
本人向驻在国法院起诉,引起对方反诉的。
5.下列裁定中,可以上诉的包括______
A.财产保全的裁定
B.先予执行的裁定
C.不予受理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E.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CDE
[考点]可以上诉的一审裁定
[解答]法院允许提起上诉的一审裁定有:
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等。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
(每小题4分,共20分)
1.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过程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2.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资料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一般也包括录音录像资料、电脑储存资料、电视监视资料三种。
3.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制度。
4.涉外协议管辖
涉外协议管辖是指某些案件的管辖权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或协议所指定的国家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5.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采取的、使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法和手段。
四、简答题
(每小题6分,共18分)
1.简述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条件。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条件有:
(1)请求人有具体的海事请求。
(2)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
(3)情况紧急,不立即做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者使损害扩大。
2.简述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人民法院可以移送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主要有以下三类:
(1)发生法律效力的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为内容的法律文书。
(2)民事制裁决定书。
(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简述确定涉外诉讼管辖依据的原则。
确定涉外诉讼管辖依据的原则是:
(1)属地管辖权原则。
属地管辖权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住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的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
(2)属人管辖权原则。
属人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
(3)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
实际控制管辖权原则是英美普通法国家所普遍采用的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有效原则”,即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就看它是否能够对被告或者其财产实行直接的控制,能否作出有效的判决。
普通法国家把对被告的“实际控制”和“有效的判决”作为行使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五、论述题
(本大题15分)
1.试述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它与普通程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1)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都是审理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因此,它们在许多程序、制度上是相同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法律未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2)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案件不是简单的诉讼案件,而是一般或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改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就操作规范而言,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更为简便、易行。
(2)就适用范围而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而普通程序适用于一般或重大、疑难的民事案件。
(3)就适用的法院而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普通程序适用于任何级别的人民法院。
(4)就诉讼效益而言,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快速、经济。
六、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12分)
1.甲方济南历下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某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21日在重庆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由甲方在济南长清为乙方加工制作一批防盗门,加工费100万元。
合同约定:
“甲或乙任一方违反合同,另外一方有权在济南或六安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合同提供原材料,合同无法履行。
甲方以乙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
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个法院?
请说明理由。
甲方应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
(1)《民诉意见》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两个管辖法院,因此其约定无效。
(2)《民事诉讼法》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3)《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乙双方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履行地;
故管辖法院应是乙方住所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