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报批稿Word文档格式.docx
《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报批稿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报批稿Word文档格式.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
350001)和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62号,邮编:
35002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
本规程参编单位: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福建省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涵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泉州市恒兴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陈开端饶舜徐国宾郑允宅陈志剑徐斌
郑璐吴平春张琨健贾婧姝周敏林生凤
潘晔郭晓林洁郑兴林品伟郑瑞生
季国富许王生李玲杨辉陈熙张天
陈森王俊煌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黄可明季韬刘隆兴黄跃森黄海涛吴清海
何雁斌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材料3
3.1陶粒砌块3
3.2砂浆及粘结剂4
3.3其他材料4
4设计与构造6
4.1一般规定6
4.2建筑设计6
4.3结构设计与构造7
4.4围护结构热工设计8
5施工9
5.1一般规定9
5.2施工准备9
5.3砌筑要求9
5.4抹灰要求11
6工程质量验收12
6.1一般规定12
6.2主控项目12
6.3一般项目13
附录A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5
本规程用词说明16
引用标准名录17
附:
条文说明18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Materials3
3.1CeramsiteBlocks3
3.2MortarandBinder4
3.3OthersMaterials4
4DesignandConstruction6
4.1GeneralRequirements6
4.2ArchitecturalDesign6
4.3StructureDesignandConstruction7
4.4BuildingEnergyEfficiencyDesign8
5Construction9
5.1GeneralRequirements9
5.2ConstructionPreparations9
5.3ConstructionRequirements9
5.4PlasteringRequirements11
6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12
6.1GeneralRequirements12
6.2MasterControlItems12
6.3GeneralItems13
AppendixATheQualityAcceptanceRecordsofInspectionLotforMasonryEngineering15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16
ListofQuotedStandards17
Add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18
1总则
1.0.1为规范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中的应用,规范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要求及设计、施工、验收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抗震设防烈度8度以下的地区,以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为墙体材料的建设工程自承重墙体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性能、砌体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ceramsiteaeratedconcreteblock
以水泥和粉煤灰等为胶凝材料,与泡沫剂和水制成浆料后,掺入体积比不小于40%的轻质陶粒作为骨料,经机械搅拌、振动浇捣成型,蒸汽养护并切割而成的制品。
在本规程中简称陶粒砌块。
2.0.2专用配套砂浆specialmortarforceramsiteaeratedconcreteblock
由水泥、砂、掺和料、外加剂和水配制而成,与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性能相匹配并满足建筑施工要求的专用砌筑砂浆和专用抹面砂浆。
2.0.3薄灰缝thinmortarjoint
砌体的砌筑灰缝厚度不大于5mm的灰缝。
2.0.4砌体粘结剂brickbinder
用于砌体薄灰缝砌筑的胶粘剂。
3材料
3.1陶粒砌块
3.1.1陶粒砌块的常用规格尺寸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陶粒砌块的常用规格尺寸
长度L/(mm)
宽度B/(mm)
高度H/(mm)
600
100
200
250
注:
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2陶粒砌块的干密度等级分为B05、B06、B07和B08四个级别,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陶粒砌块干密度级别
干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干密度/(kg/m3)
优等品(A)≤
525
625
725
-
合格品(B)≤
550
650
750
850
3.1.3陶粒砌块的强度等级分为CA3.5、CA5.0和CA7.5三个级别,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陶粒砌块强度级别
强度级别
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干密度等级
平均值≥
单组最小值≥
优等品(A)
合格品(B)
CA3.5
3.5
2.8
CA5.0
5.0
4.0
CA7.5
7.5
6.0
3.1.4陶粒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快速法)不应超过0.80mm/m。
3.1.5陶粒砌块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表3.1.5陶粒砌块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
性能参数
导热系数(干燥状态,平均温度25℃)
W/(m·
K)≤
0.14
0.16
0.18
0.20
蓄热系数(干燥状态)
W/(m2·
K)≥
2.40
2.60
2.80
3.00
陶粒砌块作为单一材料围护结构时,热阻或传热系数计算时应考虑灰缝的影响;
当采用普通水泥砂浆砌筑(以下简称普通砌筑)时,砌体灰缝影响系数取1.20,当采用薄灰缝砌筑时,砌体灰缝影响系数取1.15。
3.1.6陶粒砌块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3.1.7陶粒砌块的其他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JG/T504的规定。
3.1.8当采用薄灰缝砌筑时,陶粒砌块的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JG/T504中优等品的技术要求,且陶粒砌块的长度允许正偏差不应大于2mm。
3.2砂浆及粘结剂
3.2.1陶粒砌块砌筑时宜采用专用配套砂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T890的要求。
3.2.2当采用薄灰缝砌筑时,宜采用砌体粘结剂作灰缝材料。
砌体粘结剂应符合以下规定,其试验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547。
1外观均匀一致,无结块;
228d抗剪切强度不小于0.5MPa,28d粘结强度不小于0.3MPa,浸水后28d抗剪切强度不小于0.5MPa,浸水后28d粘结强度不小于0.3MPa;
3晾置时间不少于4min。
3.2.3当使用普通水泥砂浆抹灰时应使用界面剂对陶粒砌块表面进行处理,界面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的要求。
3.3其他材料
3.3.1用于接缝和节点增强的拉结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
3.3.2用于增强和抗裂的钢丝网应为热镀锌钢丝网,网目规格不应大于20mm×
20mm,钢丝直径不应小于0.8mm。
3.3.3抹灰基层和抹灰面层中用作防裂措施而采用的纤维网布应为标称单位面积质量不小于160g/m2的耐碱玻纤网格布,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841的要求。
3.3.4抗震缝、伸缩缝和沉降缝等缝隙的填缝材料应采用聚氨酯或硅树脂等弹性密封材料。
4设计与构造
4.1一般规定
4.1.1以下情况不得采用陶粒砌块:
1建筑物防潮层以下的砌体;
2长期处于浸水或化学浸蚀环境的部位;
3环境温度处于80℃以上的部位;
4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5屋面女儿墙以及阳台栏板。
4.1.2陶粒砌块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内隔墙的陶粒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2用于外墙和分户墙的陶粒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A5.0。
3用于砌筑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且不宜高出陶粒砌块一个强度级别。
4.1.3墙体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墙体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4.2建筑设计
4.2.1砌体建筑平面应规整,砌体结构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
4.2.2砌体砌块排列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工程设计确定的建筑模数,确定陶粒砌块的排列组合规则;
2确定门窗洞口、过梁、配筋带、构造柱的位置、尺寸和构造,门窗洞口应选用规格整齐的陶粒砌块,门窗固定件设在预埋件上;
3主规格砌块占陶粒砌块总数应在70%以上,辅助砌块块长不宜小于150mm;
陶粒砌块排列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陶粒砌块长度的1/3;
4.2.3外墙和分户墙砌体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内隔墙砌体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
4.2.4砌体的耐火极限值应以实测数据为准,当无实测数据时,可按照表4.2.4数据采用。
表4.2.4砌体的耐火极限
序号
墙体做法
耐火极限(h)
1
100mm厚陶粒砌块墙,双面抹灰10mm
2.0
2
200mm厚陶粒砌块墙,双面抹灰20mm
4.2.5砌体的隔声性能值应以实测数据为准,当无实测数据时,可按照表4.2.5数据采用。
表4.2.5砌体的隔声性能
计权隔声量Rw(dB)
41.0
50.0
4.2.6地震设防区的陶粒砌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关于非结构构件的要求。
4.2.7墙体吊挂空调设备等重物时,应确保单点吊挂重量不超过80kg或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4.2.8门、窗、附墙管道、管线支架、卫生设备等与陶粒砌块应连接牢固。
当采用金属件作为进入或穿过陶粒砌块的连接件时,应有防锈保护措施。
4.2.9对卫生间、厨房等潮湿房间,应沿房间四周墙体根部设置200mm高混凝土坎台,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小于C20,其内墙抹灰层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2.10陶粒砌块作为建筑外墙材料时,外墙在迎水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外墙墙面水平方向的突出部位应采用滴水构造。
4.2.11陶粒砌块墙体面积大于30m2的抹灰层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并采用高弹性、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嵌缝。
4.3结构设计与构造
4.3.1砌体结构静力设计和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4.3.2防止墙体裂缝的构造措施如下:
1端部为自由端且长度超过2m的墙体应在端部设置构造柱,顶部为自由端的墙体顶面应设置沿墙全长贯通的圈梁。
2砌体应沿高度方向隔皮设置拉结筋与柱拉结;
配筋带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且在窗台处和门洞上方应设置配筋带。
顶层端单元的窗洞口两侧宜设置混凝土构造柱,并锚固于上下结构梁。
3陶粒砌块建筑内隔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5m。
4砌体与梁、柱、剪力墙、窗台压顶等不同材料相交连处,门窗等洞口的角部或混凝土墙体结合的界面处及管线槽处,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或采取其他防裂措施予以加强,加强带宽度应大于等于400mm,沿界面缝两侧各搭接200mm。
窗间墙宽度宜大于600mm,当窗间墙宽度小于或等于600mm时,应采用在水平灰缝中增加钢筋网片等技术措施。
5陶粒砌块不得与其它块体材料混砌。
6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沿竖向每隔400mm~500mm设拉接钢筋,其数量为每100mm墙厚不少于1根直径6mm的钢筋;
或采用焊接钢筋网片,埋入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处算起,每边不小于1000mm。
4.3.3砌体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墙体高厚比的要求,填充墙、隔墙等应与周边主体结构构件可靠连接或锚固。
4.4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4.1陶粒砌块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理论计算值应按表3.1.5采用,当有实测值时可采用实测值计算。
4.4.2不同干密度等级、不同厚度陶粒砌块在不同砌筑工艺条件下的外墙热工性能应采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如无测定值可按表4.4.2采用。
表4.4.2陶粒加气混凝土外墙热工性能指标
热工参数
传热系数K
[W/(m2·
K)]
0.95
1.00
1.08
1.15
热惰性指标D
3.11
3.34
3.55
3.61
1表中数据为200mm厚陶粒砌块砌体内外表面20mm厚普通水泥砂浆粉刷,并已按照普通砌筑1.20
的修正系数,当采用其他构造或砌筑方式时应进行调整。
2表中数据不考虑热桥部位的影响。
5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方案。
5.1.2进入施工现场的陶粒砌块、专用配套砂浆或砌体粘结剂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的检验报告,并进行进场复验。
5.1.3陶粒砌块的砌筑临时码放不应在楼板上集中堆载。
陶粒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且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高度不宜超过2m,宜有防雨措施。
5.1.4切锯陶粒砌块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不得用瓦刀凿砍。
5.1.5砌筑时陶粒砌块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
5.1.6专用配套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现场配制。
采用现场配制砂浆,砌筑前应进行试配。
5.1.7砌筑时陶粒砌块的养护龄期不宜少于28d,且不应少于7d。
5.2施工准备
5.2.1除通用砌筑工具外,还应有切割机、电钻、开槽器等工具。
5.2.2陶粒砌块装卸及运输应轻装、轻卸,宜采用叉车,严禁翻斗倾卸或抛掷。
5.2.3陶粒砌块砌筑前,应绘制砌块排列图。
5.3砌筑要求
5.3.1陶粒砌块砌筑前,应对基层进行清理和找平,按设计要求弹出墙的中线、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以皮数杆为标志,弹出水准线,并在房间四角或转角处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正常施工条件下,陶粒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5.3.2砌筑时应检查主体结构上预留拉结钢筋的数量、长度和位置,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调整、补充。
5.3.3砌筑砂浆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严禁不同品种砂浆混存混用。
若采用砌体粘结剂砌筑,应严格按照相关产品说明书上的要求施工。
5.3.4当采用普通砌筑时,其垂直和水平灰缝应为(10±
2)mm,并确保灰缝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砌筑时应采用专用刮勺铺浆,每皮挂线砌筑。
5.3.5当采用薄灰缝砌筑时,与墙柱连接处需要埋设拉结筋时,应在陶粒砌块上相应位置开槽,埋设好后应采用专用配套砂浆填实。
5.3.6砌筑每楼层的第一皮陶粒砌块前,应先用水湿润基面,再用M7.5水泥砂浆铺砌,陶粒砌块的垂直灰缝应批刮砌筑砂浆。
5.3.7除砌体底部第一皮砌块外,同一片墙应用同类型、同等级陶粒砌块砌筑,不同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的陶粒砌块不宜混砌。
5.3.8陶粒砌块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陶粒砌块长度的1/3,如陶粒砌块长度小于300mm,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块长的1/2。
当不能满足此规定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筋或钢筋网片。
非完整块的陶粒砌块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150mm。
5.3.9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的各方向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5.3.10应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当不具备留斜槎条件时,可设置竖向阴阳槎,并设置拉结件,拉结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600mm。
5.3.11砌上墙的陶粒砌块不应任意移动或撞击,若需移动,需重新铺砂浆或砌体粘结剂。
5.3.12砌筑时不应在墙上留脚手眼。
墙体上因建筑功能需要留设孔洞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洞口宜采用与陶粒砌块强度指标相近的陶粒混凝土填充密实,墙体粉刷前应做好洞口防渗处理,圆洞应采用钻具成孔。
5.3.13墙体埋设电线管、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专用开槽工具,不得用斧凿;
2对镂槽埋设暗管的墙体,应尽量避免水平方向开槽,竖向开槽深度不应大于墙厚的1/3;
3墙体应避免双向对开线槽,双面开槽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开槽位置应距门窗洞口边不应小于300mm;
4在槽内埋设管线应与墙体有构造连接措施,埋好后应清理干净,再用专用配套砂浆填实,外表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玻纤网格布加强;
5穿越墙体的水管应采用岩棉填实缝隙并用密封胶密封表面等防渗措施。
5.3.14后砌填充砌块墙,当砌筑到梁(板)底面位置时,应留出缝隙,并应等待7d后,再进行斜砌塞缝或挤浆塞缝。
5.3.15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对墙体造成的冲刷和淋泡。
外墙砌筑后宜做防雨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淋墙面。
5.4抹灰要求
5.4.1砌体抹灰宜在砌筑完成28d后进行。
5.4.2抹灰前应检查栏杆、预埋件等位置是否正确,与墙体连接是否牢固,钢网钉挂是否牢固,并应将砖墙面的灰缝、孔洞、凿槽填补密实、整平,消除砌体表面灰屑、油污及尘灰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抹灰。
5.4.3砌体抹灰应分层进行,一次抹灰厚度不宜超过10mm,抹灰层的总平均厚度,不宜大于以下规定:
1内隔墙:
普通抹灰为20mm;
高级抹灰为25mm;
2外墙及分户墙:
墙体为20mm;
勒脚为25mm。
5.4.4外墙抹灰前,应选择下面的一种方法处理好门窗框与砌体之间的缝隙:
1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并涂刷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一层,涂层厚度不小于1.0mm;
2用聚氨酯(PU)发泡胶或其它弹性材料封填,并在门窗框与外墙交界处留10mm深凹槽,用聚合物防水砂浆填塞密实,再刷1mm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5.4.5抹灰工程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砌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5.4.6抹灰砂浆层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淋雨、水冲、撞击、振动,水泥砂浆宜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6工程质量验收
6.1一般规定
6.1.1陶粒砌块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13-83的规定。
6.1.2施工单位应提供经图审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所用材料检验及复验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6.1.3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的1.5倍。
6.1.4砌体工程的检验批最大不得超过250m3砌体。
6.2主控项目
6.2.1陶粒砌块的干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干燥收缩值、导热系数(用于外墙时),传热系数(有设计要求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以及粘结剂的粘结强度、抗剪强度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要求,材料进场时应对上述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抽查数量:
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的陶粒砌块每10000块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0块时按一批计,抽查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查数量执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
水泥基类粘结剂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其他类粘结剂以1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作为一个检验批,抽查数量为一组。
检查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和陶粒砌块、砂浆或粘结剂的进场复验报告。
6.2.2陶粒砌块砌筑时的龄期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生产日期。
6.2.3陶粒砌块的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核查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