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考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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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计咨询功能是指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对获得的统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得出对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过程、现状、规律和趋势的科学认识,为决策系统反馈信息,提供决策咨询。
统计监督功能是指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检查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决策的正确与否,促使领导机关采取措施,加以调控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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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 )。
统计信息汇总、公布、存档技术和统计资料库系统的现代化
统计信息提供、处理、传输、存储技术和统计资料库系统的现代化
统计信息报送、汇总、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D
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患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统计法的这项规定,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国家统计信息工程的实施,对于加速我国统计现代化的进程,全面实现统计信息处理和管理的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水平,提高统计对国民经济宏观决策的快速支持能力,实现统计信息的全社会共享,促进统计信息的国际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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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 )。
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依法真实、有效、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依法准确、及时、方便、有效地提供统计资料
依法真实、准确、独立、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A
统计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供、各种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在政府统计调查中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是指统计数据要能够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客观实际情况,也不存在人为故意提供虚假数字的现象。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指统计数据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科学要求,不存在趋势性的技术差错。
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是指对统计数据的收集要全面,调查对象不得漏报,对统计数据的公布要全面,对统计数据的解读要明晰。
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是指要按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地上报统计数据,不得拒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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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组织实施主体的不同,统计调查可以分为( )。
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
经常性调查和一次性调查
义务性调查和自愿性调查
政府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
政府统计调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
我国所有的政府统计调查,都是义务性统计调查,具有强制性。
对政府统计调查,涉及的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主动予以配合,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或者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拒绝提供统计调查资料或者拒绝回答调查人员与统计有关的询问,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不如实回答调查人员与统计有关的询问。
民间统计调查,是指由民间统计机构以自已的名义或者接受委托进行的统计调查。
与政府统计调查相比,民间统计调查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自愿性。
民间统计调查是民事行为,民间统计调查机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被调查者、委托调查者、资料所有者、资料使用者等)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建立在民事法律主体的自愿、平等原则基础上的,因此,对被调查者而言,是否接受民间统讨调查是自愿的、非义务的;
对于调查内容而言,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调查者就可以根据自己以及委托者的意愿进行调查,或者使用、转让和买卖民间统计调查的结果。
二是营利性。
一般而言,民间统计调查机沟开展统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特别是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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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定,我国的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包括( )。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涉外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涉外统计调查项目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涉外统计调查项目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政府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三类。
这些调查项目,各有自己的调查任务、调查对象及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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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 )。
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表式
统计调查标准
统计调查方法
《统计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根据这一规定,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应当与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遵循同样的法定程序。
我国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类。
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报国务院备案或者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或者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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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 )。
以全面调查为基础,以重点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周期性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基础,以重点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普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以重点调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普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对我国实行的主要统计调查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统计调查方法,是指统计调查者搜集统计资料的方法。
统计调查方法是保障统计资料准确性、及时性的又一重要方面。
统计调查方法与统计调杏目的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达到一定的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手段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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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定,国家统计标准( )。
由国家统计局制定
由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制定
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国家统计标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的标准。
根据《统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汁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目前已经制定的国家统计标准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三次产业分类标准、城乡划分标准、经济类型划分标准、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标准、职业分类标准、大中小城市划分标准、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沿海和内地划分标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划分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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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活动产生的统计资料所具有的特征是( )。
客观性、全面性、相关性
全面性、相关性、合法性
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
客观性、合法性、全面性
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所产生的统计资料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客观性。
这是对统计资料质量的要求。
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
尽管从统计科学的角度上讲,允许存在一定幅度的误差,但是,任何主观随意的假定、推测、想象都是不允许的,由此产生的数据不能成为统计法意义上的统计资料,不但不受统计法的保护,反而是统计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在实际的统计工作中体现为统计资料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合法性。
这是对统计资料生产程序的要求。
统计资料的搜集、加工、整理和公布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只有按照《统计法》规定的程序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后进行统计调查所取得的统计资料,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取得的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记录,才是受统计法认可和保护的统计资料。
除此以外,以非法报表和非法手段获取的统计资料,既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三是相关性。
这是对统计资料内容的要求。
统计资料是描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是为政府和广大公众服务的。
因此,统计资料必须满足以上用户的实际用途,并且方便适用。
一方面,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对统计的指标方法进行调整;
另一方面,要保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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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 )。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的责任,增强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防止本单位的其他人员违法干预统计工作,防止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发生,并在发生统计违法行为时,及时确定和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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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应当( )。
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核
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意
《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
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其中,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同国家统计局协商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曰起10日内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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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涉及国家统计数据,并且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不一致时,( )。
应当协商后重新公布
可以同时存在不一致的数据
以地方、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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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发表属于机密级的全国性统计资料,应当( )。
报国务院批准
报国务院备案
报国家统计局批准
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对于绝密、机密和秘密统计资料,非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入不得对外发表。
必须发表时,属于绝密级的,先征得管理该资料部门的同意.送统计部门审核;
全国性数字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性数字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属于机密级的,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全国性数字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地方性数字由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批准。
属于秘密级的,一般由确定该资料密级的单位批准,综合性统计数字要送统计部门审核备案。
其次,非秘密的统计资料,在国家以法定形武公布前,有关单位如果需要发表,需征得该资料的管理部门同意,综合性统计数字要送统计部门审核同意。
审批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即将公布的统计资料的内容以及公布的时间和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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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中获得的单个调查对象的资料,不得( )。
用于统计资料的汇总
用于统计资料的审核
用于统计资料的检查
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统计的目的就是汇总。
这条规定是在统计3-作中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的体现。
保护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单项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有利于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防止资料泄露可能带来的伤害,更重要的是能消除统计调查对象的后顾之忧,增进其对政府统计调查的信任、配合,从而如实、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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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机构的两大组成部分是( )。
国家统计局和其派出的调查机构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
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各部门统计机构
我国《统计法》规定设立的统计机构是指政府统计机构,分为两种,分别是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
,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是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统计任务最为重要的两支力量,构成了政府统计系统的两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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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要求是( )。
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情况保密
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
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依法履行职责“,是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原则要求,即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行为准则履行职责,不得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违背职业准则的行为。
“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是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基本职责要求,即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搜集和报送真实准确反映客观情况和事实的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是对“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补充,即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自身不得凭空捏造虚假的统计资料,也不得对汇总统计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缺乏法律根据的修改,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
同时也不得以暗示、授意、强令、胁迫等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与客观情况不符的统计资料。
“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是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其他法定职责的概括,如不得泄露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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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应当对其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 )。
真实性负责
一致性负责
准确性负责
完整性负责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是一门严谨的科学。
统计人员应当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以统计调查对象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为依据。
要爱岗敬业,以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切实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对此,《统计法》明确统计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员,统计人员应当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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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领导和管理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属于( )。
行政许可
行政审查
行政决定
行政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属于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是法律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的义务和职责,是政府统计部门一项基础性的行政管理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的取得,需要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条件、时间和范围等来依法认定。
因此,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可以使各级统计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办事,转变工作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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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程序是( )。
申请、审查、考试、注册
申请、受理、考试、决定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申请、考试、决定、注册
统计从业资格作为一种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实施。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正确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实施程序主要有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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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在统计报表中多报了工业总产值,该行为属于( )。
瞒报统计资料
伪造统计资料
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是指统计调查对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在统计调查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提供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该行为的基本特点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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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主要体现为( )。
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和裁量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和程序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的依据、裁量和程序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的依据、主体和对象是法定的
统计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只有在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处罚、给予何种处罚时,才受统计法律规范规定的统计行政处罚;
没有规定的,不受处罚,如在全国人口普查中,公民甲因心存顾虑而未配合普查登机,甲居住地的统计机构遂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案中,统计机构忧郁缺乏法律依据,无权对甲进行罚款。
甲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去统计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
在我国,行政处罚权是一项特定的行政权利,只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受委托的组织,才能行驶行政处罚权,其他任何机关、资质和个人均无权利行驶。
三是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
统计监督检查机关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如果不严格履行法定的程序,统计行政处罚是违法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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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定的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
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七种: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统计法》规定的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警告和罚款。
警告属申诫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行为的谴责和警示,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一种精神上的惩戒,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并使其以后不再违法,否则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罚款属于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者剥夺行为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
罚款就是依法对行为人财产权的剥夺,不管行为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危害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依法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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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中的统计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 )。
责令改正
罚款
处分
批评教育
《统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