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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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表
13表
危险性作业许可登记表
02-4表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
08-2表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十四
职业危害管理台账
02-5表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登记表
08-3表
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
14表
职业危害管理及员工健康监护登记表
三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08-4表
事故管理表
十五
安全投入台账
03-1表
特种设备登记表
九
安全生产奖惩台账
15表
安全投入登记表
03-2表
企业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
09-1表
安全生产奖励记录
四
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09-2表
安全生产处罚记录
04表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十
劳保用品管理台账
五
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10-1表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
05-1表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10-2表
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05-2表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
05-3表
事故隐患登记表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
台账种类:
安全工作文件、会议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
说明
一、企业应对与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管理。
二、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
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安全对策和措施。
三、企业(公司、厂级)每周的生产会议应对本周及下周安全工作做出处理和安排。
四、安全生产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在下次会议中要给予落实或整改情况说明。
五、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不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
六、安全生产会议应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七、会议记录应工整、有条理,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字。
表01-1
安全生产发文登记(年)
发文日期
发文
序号
发文机关
文
号
文件标题
页
数
主送及抄送部门
表01-2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年)
会议时间
1月
会议地点
召集部门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主题
参加人员
签名
会议主要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二)
02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学时。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六、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安监总局令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表0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记录
培训日期:
姓名
性别
职务
部门
培训内容
考试合格率
备注
表02-2
全员及相关方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记录(年度)
安全教育
日期
授课总
教时
安全教育内容
授课人
姓名
所在岗位
考试成绩
序
表02-3
在岗、转岗、复工“三新”安全教育培训(年度)
时间
在岗
(√)
换岗
复工
原
工种
拟
从事工种
厂级
教育
车间
班组
三新
教育内容
教育者
(签名)
受
注:
久假复工者在备注栏填休假起止时间及休假原因。
三新教育指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培训
表02-4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年度)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年月
照
片
进厂
日期
家庭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教育日期
是否考核合格
受教育者(签名)
厂级教育
月日
1、本单位的概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4、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厂内外典型事故、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车间(工段、
区、队)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故。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表02-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年度)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现任岗位
从事本岗位年限
培训时间
复审时间
发证单位
操作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1、电工;
2、锅炉司炉;
3、压力容器操作;
4、起重机械作业;
5、电梯;
6、冲压剪切设备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厂内机动车;
9、船驾驶;
10、建筑登高作业;
11、冷冻机械作业;
12、气体充装作业;
13、其它。
特种设备管理(三)
03
表03-1
特种设备登记表(年度)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安装单位
启用日期
定期检测情况
保养及检查情况
监控管理负责人
特种作业设备范围:
1、锅炉;
2、压力容器;
3、压力管道及电梯;
4、起重机械;
5、厂内机动车辆;
6、防爆电气设备;
8、其它。
表03-2
企业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年度)
设备名称
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已使用年限
日常
安全
管理
措施
运
行
情
况
维修
保养
情况
填表人:
安全生产检查(四)
04
一、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二、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应满足:
(一)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主要负责人全年参加安全检查不得少于4次。
(二)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四)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
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五)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三、安全检查要求:
一般指“六查”,即:
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和安全投入。
四、整改:
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表04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检查日期:
年月日
检查类别
组织检查人
受查单位或部位
签名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处理措施及意见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负责人签字:
注:
1、检查类别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
2、存在问题达到事故隐患级别的要填入“事故隐患登记表”。
事故隐患整改(五)
05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25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表05-1
编号:
号编号:
号
隐患整改通知单存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受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存在问题:
检查处理意见:
受查单位意见:
车间(班级)负责人
:
经年月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部门存在下述主要问题,限于年月日前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整改后3日内填好“隐患整改反馈单”报。
存在问题:
签字
车间(班级)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表05-2
:
现将单位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验收结果:
验收人员(签名):
完成日期
整改负责人签名
反馈日期
表05-3
事故隐患登记表(年度)
检查
受检部门(单位)
隐患情况
整改措施
防范措施
整改完
成时间
检查负责人
整改责任人
验收负责人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六)
06
一、一般危险源点指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伤害程度较轻,至多造成重伤事故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较大危险源点指事故发生概率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亡人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重大危险源(GB18218_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指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系统破坏、财产重大损失、人员群死群伤或急性中毒,对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二、危险源点普查种类按危险源类别划分为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含土木)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它危险源五大类。
三、开展危险源点评估辨识工作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客观实在原则
(二)普遍性原则(三)系统性原则(四)可行性原则(五)可比性原则(六)企业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原则。
四、危险源危害程度分析法:
(一)定性分析法:
1、信息经验差别法2、技术鉴别法
(二)定量分析法:
格雷厄姆法(即lec法)。
五、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点管理档案,按“一源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监控措施,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监控率达到100%,并及时更新完善。
表06-1
单位(部门)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主要负责人
危险源(点)名称
评定等级
危险源(点)部位
等级评定机构名称
可能引发的后果
危险源
(点)管
理
现
状
检测情况
评估情况
监控情况
应急措施
表06-2
单位名称
级别
所在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的危险(害)
第一责任人
监控责任人
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