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职人员培训讲义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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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始创业补助申请表;

(3)初始创业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多证合一”的从新规定)、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及复印件;

(4)初始创业项目概况(包括创业事迹、项目类型、所属行业、吸纳带动就业、经营收入、发展愿景等);

(5)职工花名册及吸纳人员证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工资发放清单、社保缴纳凭证等均可);

(6)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证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近3个月经营记录有关单据(开户行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均可)原件及复印件;

(8)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9)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就业创业证编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下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对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

不包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县人社局、财政局根据我县就业资金筹措情况和符合补助条件人数,确定具体的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包括以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关于贷款对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关于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我县属于58个片区贫困县,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二)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府不再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的支持。

三、关于财政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市县财政按70%:

21%:

9%的比例承担。

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公共就业服务

一、就业服务

1、就业服务的概念

就业服务是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社会服务活动,是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

2、就业服务的主要功能

向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帮助,包括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求职和招聘信息发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等内容,以提高供求双方选择的成功率,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就业服务的种类

《就业促进法》明确将就业服务活动和服务主体分为两类:

(1)公共就业服务,是一种公益性服务活动,主要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也可以由政府向其他市场服务机构购买。

即: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通过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职业中介服务,是一种经营性服务活动,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提供。

职业中介服务是社会上各类组织或个人通过依法成立职业中介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就业服务的活动,职业中介服务的目标是通过提供服务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属于经营性活动。

二、公共就业服务主要内容

1、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政府制定的发展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分为向劳动者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2、对劳动者的服务内容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提供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和说明。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市场中主要职业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方面的信息。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提供有关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传授求职方法技巧和招聘用人政策法律信息,对劳动者求职进行登记,提供岗位招聘信息,推荐劳动者求职应聘,以及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举办洽谈会等方式,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就业援助制度要求,通过落实政策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业务。

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记录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失业状况,为就业工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各级政府可以按照本地区就业服务需求情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向劳动者免费提供的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3、对用人单位的服务内容

(1)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

(3)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6)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4、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职责和任务

(1)提供就业政策和业务咨询,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协助上级就业服务机构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

(2)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初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甘肃省就业创业证》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免费向劳动者发放。

《甘肃省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3)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掌握辖区内各类人员就业情况,及时向上级人社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5)受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6)开发就业岗位,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

(7)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和服务,协助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8)推荐辖区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9)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协助上级人社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协助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三、职业指导

1、职业指导是为了求职者就业,就业稳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过程。

这个定义意图表达四个方面的内涵。

(1)强调指导对象是劳动力市场中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而不仅仅是求职者一个方面

(2)强调指导的最终目标是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能够更好地做到人尽其才而不仅仅以就业为目的

(3)强调职业指导是一个过程,伴随人的整个职业生涯,而不仅仅是某一个阶段和时期

(4)强调职业指导的更深层次的教育和帮助功能作用,而不仅仅是提供职业信息.

2、职业指导的工作目标

(1)帮助就业

(2)帮助就业稳定

(3)帮助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

3、职业指导的功能

这里着重从对个人和对工作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讨论:

一是对个人的影响:

有利于个人社会化,有利于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有利于做出明智的职业选择,有利于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二是对工作的影响:

有助于建立科学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识,有助于促进就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助于就业服务工作的提升和改革,有助于就业服务队伍的建设.

4、职业指导的对象

按照其定义应当包括求职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具体划分为四种对象1下岗失业人员2新成长劳动力3农村剩余劳动力4在职人员

5、职业指导的工作范围包括:

咨询与指导,信息采集与处理,职业素质测评,职业设计和帮助实施.

6、职业指导的工作模式: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显示了两个重要情况:

一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三者形成的是一个三角关系,这种关系不仅说明了三者之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而产生的作用影响每一个职业人,同时,也反映了三者对每一个人的作用是同样重要的,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只有三者这种关系式处在一种稳定的状态下,个人才会最大程度地受益;

二是三者不仅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也不存在孰先孰后的情况.三个要素就像一个”圆”,劳动者正是围绕这个圆的轨迹,处在其中,不断地受到影响,但这种影响的产生,不能缺少职业指导的联接作用.

四、职业介绍

1、职业介绍的主要内容

(1)对求职者求职登记,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并推荐适合的岗位。

(2)对用人单位招聘登记,为其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推荐求职者。

(3)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

(4)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5)向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职业供求信息,推荐有培训意愿的求职者。

(6)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介绍。

(7)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开展职业供求分析和预。

2、职业介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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