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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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了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

因此,在抓规模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职业教育的质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务必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职成[2008]8号文件及省、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技能训练,注重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力争在3-5年内,要基本建立课程体系科学、育人模式先进和教学方法多元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一大批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1、加大专业建设力度,促进专业现代化建设。

专业建设是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根本途径,是抓内涵、抓质量、上台阶、上水平的突破口。

要创造条件开发和开办新兴专业,投入人力、物力改造旧专业,停办社会需求小、就业前景不好的小专业。

专业设置必须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

一所学校集中办好1-2个有规模、有品牌、有质量的重点专业。

专业名称要规范,专业内涵要明确。

所有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

各中职校设置教育部颁布的《目录》范围内的专业,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可自主设置《目录》范围内的专业,开设《目录》中未列出的专门化或开设《目录》以外的新专业,学校须进行论证,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举办。

县(区)所属学校设置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2、建立科学规范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构建要紧扣专业培养目标,遵循理论知识“必需、够用”、专业技能“适用、熟练”的原则,建立以“公共基础课程(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及其它选修公共课)+专业技能课程(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加专门化方向课程)”类型的中职教育课程新模式。

各校要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在部颁教学指导方案的指导下,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

市联教组要加强研究,对市内各校同一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基本统一,规范设置。

积极寻求与行业或骨干企业技术部门合作开发课程。

3、加强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管理和使用。

教学计划是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学校所有专业必须有实施性教学计划,且要在发布该专业招生简章前制定完成,所有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

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教育部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要据此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

若新建专业暂无指导性教学计划时,学校应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制定校本教学计划,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文件要求,全面修(制)订所有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该项工作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200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新修定后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各县(区)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和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的督促与检查,并实行动态管理。

任何学校凡是没有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不得招生,所招新生不得注册。

4、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课程教学在遵循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前提下,要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及变化,及时更新、取舍教学内容,让学生“学得会、用得上”,建立以培养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的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充分提高学生良好的就业素质和创业能力。

各校要正确处理文化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关系,既要防止片面加大文化基础教育比重、削弱职业技能训练,过度追求对口升学的做法,又要防止走向忽视或取消文化基础教育的极端。

优化课程内容,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专业教学的基础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各校要充分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

5、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职教特色的教学模式。

要彻底改变职教教学普教化现象,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学生和教师共同发展的教学模式。

要深入理解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逐步实现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一体化、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一体化、教学情景与工作环境一体化、教师与技师一体化,推行“项目教学”、“任务驱动”、“角色扮演”等教学模式。

教学过程要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突出位置。

积极探索、总结和推行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把“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先做后教”等引入教学中,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实现“学中做,做中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的能力。

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开发和使用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现代化教学媒体资源,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6、坚持基本学制,探索学分制改革。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必须保证两年。

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开发适合不同需求学生的灵活、弹性学习制度。

根据职教课程的自身特点,合理科学地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分,并组织好教学管理工作。

各校要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在选专业、选课程、选教师、选进程等方面建立充分自主的平台,逐步实行走课制、走专业制。

要加快弹性学习制度创新,结合专业建设和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弹性学籍管理和学分互认制度。

要建立健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领导与管理制度,做好与之相配套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实验和实训设备等建设工作。

7、深化考试考核制度,构建系统的教学评价体系。

逐步推行“学习过程评价、作品评价、职业技能考核和鉴定、实习单位评价、毕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

从2009年入学新生开始,建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毕业会考制度:

第一学年对所有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实行会考,第二学年对专业技能课程的2门基础平台课、1门专门化方向核心课实行会考,第三学年对实习实训进行考核,建立技能成绩年终汇总分析制度。

其它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由学校组织结业考试,所有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毕业会考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另文通知)。

全市会考工作是监控和评价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校要高度重视,要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切实提高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

建立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长效机制,实施“双证制”。

通过定期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

全市每年举办一次技能大赛,县(区)、校要层层举办全员技能比武,要以技能竞赛为抓手,把技能大赛与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结合起来,建立以赛和练为基础的标准化的实训基地。

各校要将技能比赛、等级考试和劳动保障部门职业资格鉴定结合起来,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

8、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职成司函[2009]19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学校遵照教育部职成教司当年编印的《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选用国家规划新教材及国家规划新教材出版单位编写的相关课程的教辅读物,市教育局将对必修课教材和会考科目教材实行推荐书目管理,并将组织力量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实训校本教材。

三、加强保障建设,优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环境

1、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

把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各县(区)要落实职责,建立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配备专业教研人员,狠抓教学管理工作。

各职业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确保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优先保证教学投入,加强实习实训能力建设。

教学工作的基本经费要优先保障。

设施设备投入要满足基本的教学需求,努力增加实习实训工位。

集中财力建设重点专业的实训基地。

利用合作办学等资源开发校外实训基地。

3、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建立和完善职教教科研机构。

各级职教教科研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教学研究机制,以此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充分保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时间与空间;

加快推进校本教研,以实际问题为载体,重视教学案例研究和小课题研究;

建立以老带新、同伴互学机制,促进群体反思,提高教师的反思意识和能力。

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激励机制,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省市级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优秀教研论文推荐、评选等工作。

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

2010年底前,全市中职校的学生和教师之间比例逐步达到18:

1左右,其中兼职师占教师总数的30%;

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到60%;

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达到50%。

要提高专业课教师技术考证等级,引导和鼓励专业课教师参加第二职称的评审。

各校要健全专业课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研修制度,做到管理落实、人员到位、时间充足,充分保证教师在企业中的研修条件,促进专业课教师素质提升。

4、加强实习实训管理,健全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

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完善机构,充实专、兼职人员,为学生实习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根据实习专业特点,制定和实施实习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建立完善的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检查、实习考核和档案管理制度。

各县(区)要监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的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今年起,除射洪县职中和遂宁市民进中专校两所试点校外,其于学校一律不准在一、二年级举办“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学制,确有条件的学校,必须经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学年是学制内的工学结合年度,务必加强管理和考核。

各校要健全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指定专人对职业指导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各校要建立职业指导机构,认真搞好人才、劳动力市场预测与分析,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跟踪调查与服务。

提倡实行毕业生“召回”制度,毕业后就业有困难或就业后不能适应岗位技能要求的学生可以回学校免费重读。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职教教学改革实施意见

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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