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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

今天,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

煤矿瓦斯防治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在京中央企业负责同志;

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负责同志,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负责人,重点煤矿企业负责人以及重点产煤市县的有关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议程主要有四项:

一是请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同志,通报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通报煤矿瓦斯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情况;

三是请辽宁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山西晋城煤业集团、中石油集团的负责同志做会议交流发言;

四是请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做重要讲话。

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通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煤矿瓦斯防治政策落实及抽采利用情况

近年来我国煤炭工业快速发展,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2009年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65.5%和67.3%。

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共发生瓦斯事故119起,死亡491人,同比增加了4起,少死了10人。

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青海、宁夏等七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瓦斯抽采和利用始终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09年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80%和217%,地面煤层气产量从零起步,去年突破了10亿立方米。

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54.7亿立方米,利用瓦斯17.2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加19.5%和13.4%。

地面煤层气产量4.2亿立方米,利用量7.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8.7%和32.1%。

为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瓦斯抽采利用,有力的推动了煤矿瓦斯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但这些政策在各地落实情况不均衡,安全投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等政策执行较好,瓦斯富余电量上网电价补贴、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在部分省区没有执行到位,影响了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的积极性。

近几年,煤矿瓦斯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009年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死亡292人,全部是瓦斯事故。

今年共发生6起特别重大事故,死亡233人,其中两起是瓦斯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煤炭行业的形象,使煤炭行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重大贡献黯然失色。

二、煤矿瓦斯防治所做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部级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地方各企业共同努力,在煤矿瓦斯防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认真抓好南昌会议精神落实,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德江副总理在南昌会议上的讲话精神,11份召开了部级协调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今年2月和6月,先后两次召开各产煤省瓦斯防治办公室的主任会议,9月份组织了贵州等七省市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调研,检查督促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提出了瓦斯防治工作情况的若干意见:

1、加大煤矿瓦斯防治投入。

今年中央预算安全改造资金计划已经全部下发,重点支持煤矿瓦斯治理项目,预计可带动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投入150亿元。

安徽,辽宁,云南,四川等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从2001年开始安排财政预算资金,2005年起每年增加30亿元。

连续10年累计中央财政资金投入240亿元,加上企业自筹用于煤矿瓦斯防治的资金已经超过了1250亿元。

2、加强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工作。

分区域选择了11个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其中黑龙江省三个,建设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中央预算资金补助4.6亿元,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黑龙江等省已经完成国有以及国有控股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会诊任务。

3、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

瓦斯发电上网补贴,在去年全国销售电价调整中进行了疏导,江西等省已落实瓦斯发电价格补贴政策;

今年已经下达中央财政资金3.15亿元,补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费用1411万元,支持煤层气地质勘查,通过注销,协调、划转,鼓励、合作等方式,解决了重叠面积8200平方公里。

4、推进煤矿瓦斯和煤层气利用。

组织开展了“十二五”煤层气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重点煤矿区域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实施方案等。

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进展顺利,中石油等企业,煤层气产能和产量规模,快速增长。

山西端氏到沁水煤层气管道已经接入了西气东输管道,山西端氏到河南博爱煤层气管道今年底前建成通气。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措施

煤矿瓦斯防治是民生工程,生命工程,我国煤矿瓦斯地质条件复杂,防范煤矿瓦斯事故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国办发2010年46号文要求,发挥优势企业的作用,巩固和扩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成果。

第一、要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形成贯穿煤矿勘探,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煤炭行业管理体系,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协调治理。

第二、认真加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若干精神,支持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重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培育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主体。

第三、抓好瓦斯防治政策落实,继续安排中央预算的安全改造资金,支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工作,研究制定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的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煤矿区瓦斯利用管网的联网,拓宽瓦斯利用范围,规模化集中利用。

第四、加大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对国家出台的政策,各地方政府要明确执行主体,落实责任,避免推诿扯皮,严格执行到位。

第五、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创新,继续通过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规划,支持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政策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瓦斯防治技术和装备研发。

煤矿企业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推进煤层气产业化开发。

开展煤层气产业政策研究,妥善解决好煤炭煤层气矿权重叠问题。

研究煤炭煤层气协调开发的体制机制,以沁水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完善输送管网等配套设施,实现规模化开发,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是我们实现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检验煤炭行业是否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要以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持久的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家安全总局煤矿安监局,通报今年以来煤矿瓦斯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监队伍”三项建设,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据安全总局调度快报,1至10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18%和9.4%。

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反映安全生产水平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和亿元GDP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煤矿瓦斯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去年九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煤矿瓦斯防治部级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防治措施,例行督促考核,强化监管监察,有力推进了这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先抽后采。

各地把抽采利用,作为根治瓦斯灾害,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本工作,认真落实瓦斯抽采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煤气开采一体化,鼓励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点煤矿采取科研攻关、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措施,提高抽采量和利用率。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把抽采达标和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情况,纳入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截止9月底,全国煤矿开展瓦斯抽采的矿井达1946处,抽采量利用量同比分别增长20.9%和18.6%,积极推进煤层气地面开发和利用工作,已累计抽采10.2亿立方米,利用7.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8.7%和32.1%。

二是加快推进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各地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初步建成289个示范矿井和42个示范县区。

安监总局、煤矿安全局组织各地到示范矿井、示范县区进行了验收,并总结推广了示范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一批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路作用。

三是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各地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无证开采、以采带探、超层越界以及技改整合矿井擅自组织生产、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今年前三个季度,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共开展执法监察1797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801处,实施经济处罚5.05亿元。

继续推进整顿关闭工作,今年以来全国又依法关闭小煤矿1293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已发生的煤矿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法严惩了事故责任人。

四是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安监总局和煤矿安全局,对全面推行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求、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做出了总体部署,选择不同类型煤矿开展了试点,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等单位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经验。

各重点产煤地区、重点煤矿也分别制定了安全六大系统建设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三年之内按要求全部安装到位。

同时,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国债资金扶持的安全技改项目工程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和煤矿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制定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公布施行了低浓度瓦斯输送和利用,煤层气地面开发防火防爆等十多部完善治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认真做好矿井瓦斯等级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

强化和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组织开展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工作;

在全国煤矿广泛深入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煤矿领导班子从严下井带班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依靠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1—10月份,在煤炭产量同比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事故1117起,死亡2048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6.8%和2.6%。

特别重大瓦斯事故同比减少1起99人,分别下降33.3%和53.8%。

煤矿瓦斯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差距仍然较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瓦斯灾害依然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威胁和第一杀手:

1、瓦斯事故总量上升。

1—10月份,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129起死亡563人,同比增加5起29人,分别上升4%和5.4%。

2、重大瓦斯事故增加。

1-10月份,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重大瓦斯事故8起,死亡109人,同比增加5起75人,分别上升166.7%和220.6%。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发。

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突出事故26起,死亡263人,同比分别上升85.7%和171.1%。

发生的两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突出事故。

4、煤矿技改整合过程中,瓦斯事故频发。

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32起,死亡261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51.6%和55.9%,10起重特大瓦斯事故中有8起发生在技改整合矿井。

造成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瓦斯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主要是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瓦斯治理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技术装备落后,现场管理和基础工作薄弱,监管监察不严格,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所有这些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所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所提出的明确要求,继续把煤矿安全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把深化瓦斯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最关键最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加强监管检查,深化执法治理,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加强和安全状况的不断改善,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辽宁省副省长邴志刚

辽宁省现有煤矿539个,其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5个,高瓦斯矿井37个。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着力建设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六字体系,监测、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已经在全省建成了16个示范矿井和3个示范县区,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7亿立方米,抽采率达到了65%,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现把我们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2005年,我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建了煤炭工业管理局,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把煤矿瓦斯的防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省政府及9个产煤市、28个重点产煤县,全部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9年,国家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启动以后,我们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在全省广泛形成了瓦斯事故可以预防的共识,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均制定了瓦斯治理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考核。

年底前,我们省将建成25个示范矿井,和6个示范县。

二、确保投入,增强能力。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瓦斯防治和安全设施改造,5年时间累积安排15亿6千万元,四大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比例均达到了每吨25元,每年提取总额达到11.9亿元。

2010年,省属国有煤碳企业向国家上报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26.4亿元。

三、以人为本,落实责任。

狠抓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煤矿企业健全了瓦斯防治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企业法人代表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瓦斯防治工作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专门安排一名副职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并且将瓦斯防治技术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区队班组,制定了严密的管理措施,严格制定以瓦斯治理为主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考核和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从事井下瓦斯治理的作业;

严格执行各级干部跟班上岗制度,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节实施现场指挥,确保瓦斯治理和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落实,真正做到管得严、管得住、管得好。

四、完善系统,区域治理。

通过改善通风系统,调整优化和更新设备,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和排瓦斯三通等技术措施,使通风系统更加合理稳定可靠;

坚持源头治理,对突出煤层采取强制开采、解放层和掘进岩巷预抽等办法,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从源头上消除瓦斯事故,

五、强化监管,健全机制。

省煤管局制定下发了国有重点煤矿、地方乡镇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范围,并向省属国有矿常年派驻瓦斯治理工作组。

于此同时,还坚持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做到循环不停、重心下移、加大频率,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瓦斯超限的工作面,坚决停产整顿。

在生产过程中强化管理,在动态中落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瓦斯防治监管责任体系。

2005年以来,先后对60多个工作面实施了停产整顿。

六、依靠科技,强化手段。

从2006年开始,我省基本实施了1000多项安全整改项目,攻克了一大批煤矿瓦斯治理的难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有了明显的加强。

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完善了瓦斯抽采系统,所有煤矿全部配备了安全监控系统。

我们还引进了美国、日本等国际先进钻井设备,总结出十余种瓦斯抽采的办法,并选派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国内外科研院校学习培训,瓦斯抽采工艺及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矿井采区的瓦斯抽采率提高百分之十以上。

七、综合利用,发展产业。

我们把瓦斯抽采、低浓度瓦斯发电和煤层气资源利用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用促抽、以抽保用,有利推动了瓦斯抽采产业的发展。

2010年,抽采总量预计将达到3.5亿立方米,利用量将达到2.4亿立方米,实现了安全生产与资源利用的全面发展。

我省的瓦斯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特别是德江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虚心学习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继续加大投入,为保障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海嵩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安徽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两个目标,坚持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双管齐下的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攻坚战,全省煤炭行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具体表现在“三提高、三下降、一控制”上,即煤炭产量明显提高,达到了一亿三千万吨,比2005年增长了一倍;

瓦斯抽采利用率明显提高,比2005年提高了二倍以上;

职工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2009年达到了人均567吨,比2005年增长了87%;

瓦斯超限次数明显下降,2009年比2005年下降了98.3%;

瓦斯事故明显下降,“十一五”比“十五”下降了73.1%;

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明显下降,由2005年的0.98下降到目前的0.32,下降幅度达67.3%;

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设煤炭安全生产准入制。

坚持从制度入手,提高准入门槛,先后出台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近百个高于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制度,其中瓦斯治理利用方面的制度就达30多个。

对现有煤矿,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实现抽采达标的,坚决予以制止,不再审批年产低于30万吨以下的新建煤矿,对于没有过瓦斯治理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倾向的煤矿项目,地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四大矿业集团进行托管,否则不得生产,全省除四大矿业集团以外的9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经对4对实行了托管,1对实行了清除,对4对进行了关闭。

二是坚持用规划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制定了安徽省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十一五”煤与瓦斯抽采利用规划,明确了瓦斯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十一五”期间的四年里,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已按规划累计实施安全技术项目261个,投入技改治理131个。

三是坚持抛开落后,发展先进。

四年来共关闭小煤矿147处,小煤矿由1998年的1011处减少到目前的120处。

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全省矿井数目,由2005年的324对,减少到目前的175对,建成了15对现代化矿井,产能提升了7000万吨,单井规模平均达到了94万吨,是2005年的3倍多。

四是坚持实施科教兴安战略。

依托淮南煤矿国家瓦斯研究中心,初步形成了具有安徽回采特色的,Y形通风及沿空留巷等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广泛推广运用了瓦斯复杂地质条件、松软煤层、无煤柱开采综合成套技术,实施了煤矿技术改造工程,五年投入了181亿元,对16对国有重点煤矿进行了技术改造,新增生产能力1950万吨,投资8.45亿元,对54对小煤矿进行了技术改造。

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

2009年底,全省有25对矿井达到了安全高效矿井标准,88对煤矿达到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加强了安全培训,“十一五”累计培训37万人次。

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变招工为招生,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发生3人死亡以上的矿长一律免职。

六是坚持以政策引导企业加强瓦斯防治工作。

政策扶持上,把国务院瓦斯治理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税收优惠、设备加速折旧、发电上网等11项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省政府设立了5000万瓦斯治理专项基金。

七是大力推进瓦斯综合利用。

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

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中低压瓦斯输送管道220千米,11万户家庭用上了煤层气,总装机容量达到了5.5万兆瓦。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武华太

晋煤集团现有15对高瓦斯矿井和1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面对高瓦斯对矿井安全的巨大威胁,我们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的理念,始终坚定“瓦斯可治、突出可防”的信念,探索走出了一条“井上井下联合抽采、治理开发协调推进”的瓦斯综合防治之路。

一、坚定“宁可不达产、不能不达标”的理念,不断巩固和提升瓦斯防治水平

为了根治瓦斯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我们始终坚持科学治理,创造并实施了“三级瓦斯治理”、“采煤采气一体化”等瓦斯治理模式,坚持走地面井下联合抽采之路,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形成了适合自身瓦斯赋存与生产工艺特点的成套瓦斯防治技术工艺。

坚持开展“三级瓦斯治理”,对于10年以后开采、瓦斯含量高于16立方米/吨的煤层,采取提前8~10年实施地面钻井预抽的办法;

对于近10年内开采、瓦斯含量在8立方米/吨以上的煤层,采取提前3~5年地面预抽和井下区域预抽相结合的办法;

对于瓦斯含量低于8立方米/吨的煤层,坚持先抽后采,强化边抽边采,使瓦斯含量在低于6-7立方米/吨时再组织回采。

坚持走地面和井下联合抽采之路,加快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按照吨煤35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瓦斯治理抽采,创建了煤层气产学研基地,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突破了国际专家公认的无烟煤不利于地面抽采的禁区,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清水钻井、活性水压裂、定压排采、低压集输等成套的地面抽采技术,已经建成了全国最大规模的2500口地面煤层气抽采井群,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基地,晋煤集团公司目前井上下,从事瓦斯治理和开发利用的人员达到1万人左右。

坚持创新井下瓦斯防治技术工艺,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成立专门瓦斯研究机构,装备瓦斯实验室,井下推广使用千米定向钻机,升级改造监测监控系统,以区域性预抽为主线、形成了采(掘)前、中、后立体抽采体系,矿井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专供电源,采掘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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