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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吉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吉安市人民政府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

 

承编单位(公章):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编制人(签字):

一、规划调整背景

(一)工作背景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提出,要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法,正式启动调整完善工作。

2016年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并正式下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016年7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54号),就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三项主要规划指标进行了调整。

吉安市高度重视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6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王少玄市长为组长、余阳春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财政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

2016年7月中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会,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工作节点及工作安排。

市国土局联合技术承编单位在市直部门、各县(区)充分调研基础上,完成《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2016年8月中旬,经市国土局多次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方案。

2016年11月下旬,完成了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以及说明的编制工作,并公开征求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公众的意见并进行相应地修改完善。

(二)现行规划评估结论

通过中期评估,《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施效果良好。

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同形式的问题。

1.规划有力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规划实施以来,《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均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吉安市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了城乡之间、各业之间协调发展。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并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调控。

满足了全市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用地的需求,每公顷建设用地的增长产生了512万元的GDP增长和94万元财政收入的增长,有力地支撑了吉安市实施吉泰走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2.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全市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了广泛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落实了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吉安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落实。

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实有耕地面积为443648.15公顷,超出2020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411193.33公顷)32454.8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69599.98公顷,相对于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363800公顷)多划了5799.98公顷。

规划期间大力开展土地整治,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等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不断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地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006年以来,全市共补充耕地9283.51公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达到基本农田标准。

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粮食生产安全得到保障,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3.保障了城市建设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

2006-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14753.29公顷,年均用地量约1639.25公顷。

其中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639.2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8270.90公顷。

有力保障了中心城区、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为城镇化和工业化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

4.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秀美吉安显现

规划实施期间,吉安市通过对土地利用开发和土地用途实行管制,引导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有效控制了土地利用方向,遏止了土地退化,加强了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农地转用,切实保护了耕地;按照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和环境标准进行土地利用,提高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增加活立木蓄积量,恢复和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使生态保护目标得到真正的落实,在兼顾经济建设的同时,基本上维持了生态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

2006-2014年,森林覆盖率由66.46%提高到67.61%,提高了1.12%。

城镇人均绿地面积由9.64平方米/人增加至14.10平方米/人,增加了4.46平方米/人。

5.规划总体管控力度大,协调各类规划能力不断提高

规划实施以来,落实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

有效控制了13个县级、226个乡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指导了《吉安市土地整治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引导了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编制。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6.积极开展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试点,成效日益显著

规划实施期间,随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项目的逐年推进,平整了土地,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切实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从2010年以来,吉安市规范有序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实施5年来,全省共批复吉安市52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批复拆旧区总规模2004.21公顷(3.00万亩)、预计补充耕地1703.98公顷(2.56万亩),建新区总规模1901.67公顷(2.85万亩)。

目前,全市共完成15个项目区验收,复垦面积523.56公顷(0.78万亩),新增耕地面积513.08公顷(0.77万亩)。

已完成建新区土地征收审批的项目区有9个,面积207.62公顷(0.31万亩)。

通过这几年的试点,增减挂钩“一举多得”的效果日益显现:

一是弥补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二是为镇村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援;三是进一步强化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四是促进了村镇统筹发展和农民增收。

截至2014年,全市通过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解决了860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为城镇化发展和工业化建设拓宽用地空间,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7.土地违法违规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

规划实施以来,随着国家土地监察和土地督察制度的日益完善,执法监察网络作用的日益完善,执法的成本降低,执法效能提高了不少。

联合执法和实施问责,对违规违法行为发挥了警示和威慑作用,近两年全市的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案件大幅度地减少。

违法用地现象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违法用地主体以政府为主,单件涉案面积小。

8.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不足,部门用地需求矛盾突出

规划实施至今,全市城乡用地规模已突破了2020年规划目标,超过目标4110.47公顷(6.17万亩)。

据预测,2015-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需增加3822.4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需7792.12公顷,总计11614.55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与部门用地需求矛盾十分突出。

全市13个县(市、区)中,吉安县、永丰县、新干县、遂川县和峡江县等5个县(市、区)均已突破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除吉州区、井冈山市和吉安县外,其余县(区)均已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目标。

通过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背景变化的适应性评估,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不适应,吉安市未来用地布局安排的重大经济社会变化使现行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执行比较困难,因此亟待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9.“两率”总体水平不容乐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规划实施以来,吉安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全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土地资源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近六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率达69.17%,利用率为50.10%,新增建设用地的“两率”总体水平不容乐观。

从人均建设用地情况看,2014年全市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7.37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69.88平方米,节约集约用地潜力较大,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区域概况

1.吉安市概况

吉安位于江西省中部,赣江中游,是举世闻名的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东接抚州市乐安县和赣州市宁都、兴国县,南邻赣州市赣县、上犹县、南康区,西连湖南省桂东、炎陵、茶陵县和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北靠萍乡市芦溪县和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及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距省会南昌公路里程为219公里,是目前江西第二大陆地交通枢纽,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的重要节点,未来的中部“交通城”。

2.社会经济概况

截至2014年底,吉安市行政区划为2区、1市、10县,118个镇、97个乡、11个街道,市人民政府驻吉州区。

全市年末总人口488.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7.95万人,城镇化率为44.65%。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242.1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5446元。

财政总收入195.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270.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8:

51.1:

32.1。

吉安市近年来扎实推进四化同步互动、三产共生演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工业产业加快集聚,截至2014年底,全市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809.6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963户。

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8.8亿元,尤其电子信息产业突破500亿元,占据全省“半壁江山”,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吉泰走廊初步形成以通信设备、新型显示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视听设备、半导体照明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基地;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粮食收购量达42亿斤、居全省第一;富民产业不断壮大,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深入推进,茶产业形成了种植加工到文化创意全产业链;烟叶产量突破30万担,成为全国烟叶重点产区。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开放搞活,形成了以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为龙头、各县市区为支撑的“1+13”园区体系,逐步成为农民培训、农业升级、农旅结合的主战场。

3.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吉安市土地总面积为2528380.19公顷,其中农用地229800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89%;建设用地14277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5%;其他土地87599.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6%。

农用地中,耕地44364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5%;园地26142.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林地172961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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