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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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3,375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结果,年终结转结余1,8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9,526万元,同比增长1135.80%,上级补助收入1,901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93,43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1,192万元,年终结余2,23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万元,调出资金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收入10,67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32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131万元、利息收入195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同比增长23.5%。
上年结余12,672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048万元,其中基础养老基金支出8,381万元、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支出357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18万元、转移性支出92万元。
2018年末累计结余14,299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级各类补助收入238,328万元(其中:
返还性收入7,8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8,1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2,31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9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6,926万元,调入资金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3,314万元。
2018年,全市本级总支出441,423万元,其中: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334万元,专项上解12,59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9,6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5万元。
当年结转结余1,891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9,526万元,同比增长1135.8%,上级补助收入1,901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93,43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1,192万元,年终结余2,238万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财税征管,提升收入质量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
年初时,将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到单位和部门,严格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划拨经费,充分调动征收积极性,确保财税收入及时入库;
二是加大税收征管。
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查找财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
三是狠抓非税收入。
充分挖掘非税征收潜力,适时调整非税收入基数,通过检查、座谈、回访、发放催收通知等方式,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四是实行综合治税。
组织税务部门完成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签订完善责任书和相关保密协议,该平台于去年6月正式运行后,现已接收48万余条综合治税信息,10次向税务部门推送疑点信息3万余条。
(二)持续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
全年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资金21,977万元。
下达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593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700套。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49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1户。
实行70岁以上老人及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
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民生保障标准大幅提高,社会保障程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
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发放创业培训资金257万元、培训2795人,社会保险补贴180万元、补贴350人,大学生见习补贴5万元、补贴20人,公益性岗位支出1,281万元、补贴2247人。
通过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现了稳定就业和增收。
三是加强交通建设。
投入资金3,113万元,新(改)建农村公路82公里,完成渡改公路桥1座。
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
取消政府二级公路收费省级补助资金229万元。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合交通资金1,347万元,支持综合交通、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安全交通建设。
四是提升教育保障。
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08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947万元,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030万元。
下达“校舍维修”资金1,247万元,对35所中小学校舍、食堂、操场等进行维修改造,安排“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353万元,重点改善太平一小、二小、三小办学条件。
投入2,683万元专项资金和1,039万元地方债券资金,用于幼儿园改扩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乡镇补贴2,168万元。
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我市成功晋级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五是改善医疗卫生。
投入8,000万元用于新(扩)建27个基层卫生院及设备购置,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289万元;
发放村卫生室补助经费799万元,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244万元;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858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481万元,乡镇卫生院收支差额补助资金3,000万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造血功能明显增强,医疗服务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等大幅提高,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六是壮大文体事业。
投入资金1,829万元,完成全市80个预脱贫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顺利通过县级脱贫验收。
为80个贫困退出村购买文体设备,新建村级“广播村村响”75个,完成371个农家书屋和41个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投入264万元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三馆”免费开放。
安排资金259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到村入组电影放影4452场,举办各类文化活动80余场,极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三)聚焦“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稳定目标,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
发放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139万元、退耕还林补助1,28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681万元;
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06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8,894万元,人居环境改善资金3,874万元;
三是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836万元,重点发展茶叶、中药材、旧院黑鸡、中蜂养殖四大主导产业,带动偏远贫困乡村经济发展。
同时,我市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签订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普陀区将在3年内支持我市帮扶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发展茶产业。
(四)助推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
围绕2018年全市80个贫困村退出,15,406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全年安排中、省、市及本级财政扶贫资金53,183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补助及贷款贴息,其中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补助及贷款贴息10,939万元;
二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244万元,重点用于农村公路、安全饮水、产业发展、扶贫小额贴息和危房改造;
三是“四项基金”资金规模达13,287万元,其中: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505万元,已发放268万元;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502万元,已发放119万元;
170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5,240万元,已发放3,747万元;
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7,040万元,累计已发放小额信用贷款48,982万元;
四是投入财政资金710万元,进行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
(五)强化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认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
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要求,2018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47万元予以重新安排使用;
二是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检查。
对全市129个单位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政府性债务、环保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财政资金20.96亿元,查出问题资金3,115万元;
三是加强债务动态管理。
省财政厅共转贷我市置换债券41.7亿元,现已全部置换结束;
四是有序推进财政评审。
全年完成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721个,评审额达15.79亿元,审定额14.47亿元,审减1.32亿元,审减率8.36%,自审率为86.27%;
六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回头查”整改工作,及时下达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03万元,为环保建设保驾护航。
(六)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资金绩效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机制专项改革。
按照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层层推进的方式,加强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拓宽市场融资新渠道;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
2018年,实施动态监控覆盖253个单位,监控率达100%,监控资金量440,527万元,查处违规支付金额3,825万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主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力度。
实行“两询一审制度”,积极推行通用货物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健全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抽取制度;
四是对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推行PPP合作模式。
全市4个PPP项目,概算投资50.51亿元,均已进入项目执行阶段。
(七)2018年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按月足额发放全市公职人员工资(含公务员13月)总额10.86亿元。
保障公检法等部门增资和其他公职人员正常滚动调资4,680万元;
二是全年兑现绩效奖励资金1.21亿元,发放艰边津贴提标、村三职干部提标经费1,564万元,发放中人退休和调出市外人员职业年金1,300万元;
三是全年争取债券资金11.93亿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张家湾棚户区改造、儿童福利院及敬老院建设等民生项目;
四是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4.22亿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五是清理财政存量资金。
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47万元予以重新安排使用;
六是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获得省财政厅两个一等奖、一个优秀奖、一个三等奖、一个通报表扬和一封表扬信,获得达州市财政局一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和两个集体奖。
各位代表,在肯定2018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19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财政运行将异常艰难,财政管理还有待提高。
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税源基础薄弱,有效税源不足,可用财力增长较缓;
二是财政支出缺口较大,保职工工资、基本运转、民生支出等增长巨大,各项改革、重点项目需要大量财政资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剧。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预算编制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达州市和万源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坚持深化改革,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二)编制原则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本保障序列,遵循科学公正、综合全面、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相结合,严格“两上两下”编制程序,在2018年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重点保障基本支出。
1.科学公正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
做到编制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内容详实、定额体系健全、支出项目公开、标准相对统一、资金分配公开透明。
依法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重点原则。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本保障序列,优先保障人员支出、机关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需求;
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3.综合全面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部门(单位)的各项收支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
坚持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4.厉行节约原则。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
2019年各预算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只减不增;
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5.注重绩效原则。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对预算的执行和完成结果实行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政府预算草案
1.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783万元(税收收入30,859万元、非税收入17,924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822万元,增长8.5%。
其中:
税务部门34,009万元、财政非税部门14,774万元。
加上级各类补助收入197,625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82,9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9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1,908万元(上解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财政兜底11,076万元、代征手续费137万元、地税专项经费695万元)和新增债券还本6,700万元后,当年可用财力为229,70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229,701万元,较上年增长16.12%。
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46万元,教育支出59,381万元(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9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6万元,农林水支出49,172万元(其中:
本级财力安排扶贫支出1,20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20%),交通运输支出11,3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万元,金融支出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1万元,预备费2,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2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38万元,收入总计23,753万元。
按照对口安排原则,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23,75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万元。
对口安排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3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2,430万元,其中:
个人缴费收入2,29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884万元、利息收入233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58万元,其中:
基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8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支出47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16万元,转移性支出77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472万元,加上年结余14,29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771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783万元(税收收入30,859万元、非税收入17,924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822万元,增长8.5%。
加上级各类补助收入170,011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82,9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9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1,908万元(上解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财政兜底11,076万元、代征手续费137万元、地税专项经费695万元)和新增债券还本6,700万元后,当年可用财力为202,08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202,087万元,较上年增长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946万元,教育支出59,381万元(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9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98万元,农林水支出39,370万元(其中:
本级财力安排扶贫支出1,20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增加200万元,增长20%),交通运输支出11,2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万元,金融支出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1万元,预备费2,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55万元。
(四)部门预算
1.编制内容。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全市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统筹各项预算收入,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如下:
一是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
部门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
其中,部门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
根据预算口径,结合执收单位的实际,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14,774万元,成本支出安排451万元。
二是支出预算。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本保障序列,在2018年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部门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人员经费。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实有财政供养人员为基础,按人社和组织部门批准的标准和范围,如实预算;
增发一个月奖励工资,除实行绩效工资人员外,按在职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标准预算。
与2018年相比,人员经费预算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基本工资和津贴有所增加;
二是职工医疗保险按工资总额计算增加(补充医疗保险由年人平160元提高到年人平190元);
三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四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是养路一二段、国有林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
六是公、检、法、司人员工资、津贴调标幅度较大。
公用经费。
基本公务费,上级有明文规定确定保障经费的公、检、法、司、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按规定标准执行,其他单位按统一定额标准执行,市级预算单位每人每年1万元(由2018年0.9万元,增加到1万元),较上年增长10%,乡镇每人每年1.2万元。
公务用车经费,根据《万源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除实行政法经费保障的单位、差额预算单位外,公车改革后集中管理车辆统一下达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执法执勤用车(市纪委、市管局、交运局、农业局、林园局)和未参加公车改革的单位按照规定下达本单位,经费定额统一为3万元/车·
年,由2018年2万元,增加到3万元,较上年增长5%,其中:
燃修费2.55万元、保险费0.45万元。
对市级部门的纪检组、派驻纪检组、机关党组织按规定标准和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对乡镇全面建立基本财力保障,增加乡镇监察室经费2万元/乡,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政能力。
专项工作经费。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及2019年相关专项工作计划,既体现工作需要,又统筹兼顾财力可能,在2018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有保有压。
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基本民生配套资金。
调整支出结构,确保2018年个人绩效的资金筹集。
2.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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