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371098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51.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南省教育考试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设验收暂行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1.2.2国家、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

1.2.2.1《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1.2.2.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2.2.3《湖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2.2.4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1.3.1 

视频探测videodetecting

采用光电成像技术(从红外到可见光谱范围内)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的一种探测手段。

1.3.2 

视频监控 

videomonitoring

利用视频探测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

1.3.3 

监控点monitoringsite

前端视频设备安装或监视的场所(主要是考室)。

1.3.4 

监控中心monitoringcenter

视频监控网络系统中信息汇集、处理的节点。

可对所属监控点实施控制管理、集中监视,可通过网络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实施联动。

考点的监控中心简称监控室。

1.3.5图像质量imagequality

能够为观察者分辨的光学图像质量,通常采用像素量、分辨率和信噪比等指标表示。

1.3.6图像分辨率 

pictureresolution

指在显示平面水平或垂直扫描方向上,在一定长度上能够分辨的最多的目标图像的电视线数。

1.3.7前端设备 

terminaldevice

指分布于探测现场的各类设备,在本规则中,通常指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备(如镜头、云台、解码驱动器、防护罩等)。

1.3.8 

音视频编码设备videocodingdevice

具有视频信号的数字采集、编码、网络传输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编码处理、设备控制、视频移动侦测、图像存储和回放等特定功能。

1.3.9音视频解码设备videodecodingdevice

对数字压缩视频信息具有解码还原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解码处理、设备控制、数据交换、图像分割显示和矩阵管理等特定功能。

1.3.10监控管理平台monitoringmanagementplatfirm

监控中心软件系统中实现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的软件平台。

1.3.11视频传输 

videotransmitting

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

本规则中通常包括视频图像信号从前端摄像机到视频主机设备,从视频主机到显示终端,从视频主机到分控,从视频光发射机到视频光接收机等。

1.3.12视频主机 

videocontroller/switcher

通常指视频控制主机,由一体式设备或设备组合加上计算机操作系统、监控管理平台等应用程序构成,是监控系统操作、管理与控制的核心设备。

1.3.13 

环境照度 

environmentalillumination

反映目标所处环境明暗的物理量,数值上等于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1.3.14 

视频信号丢失报警 

videolossalarm

指视频主机对前端传来的视频信号进行监控时,一旦视频信号的峰值小于设定值,系统即视为视频信号丢失,并给出报警信息的一种系统功能。

1.3.15抗易损防护anti-damageableprotection

保证系统安全、可靠、持久运行并便于维修和维护的技术措施。

2、监控系统建设验收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1系统基本构成与特性。

监控系统整体结构具备前端、传输、控制管理、显示与存储、远程转发设备等五个主要组成部分,以及监控室、电源等辅助设施设备。

主要组成部分的设备与功能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系统建设符合如下原则:

2.1.1 

实用性。

系统基于配置现场的环境条件、视频监控对象、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设计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2.1.2 

先进性。

系统在技术上具有适度超前性和设备的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造留有余地。

2.1.3 

质量可靠性。

所有设备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小于3000h;

系统竣工后至首次故障发生时的累计运行时间,不小于30天;

在现场环境和所选设备条件下,清晰显示和/或存储监控目标的可用图像,且保持图像、声音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即无论中间过程如何处理,最后显示/存储/回放的图像和声音与原始场景保持一致。

2.1.4 

观察适度性。

视频监控目标范围相对精确,既对必须观察的目标取得完整的图像信息,无观察死角、盲区,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观察视野,不出现无监视意义的空镜头。

2.1.5联网兼容性。

监控系统与考点学校的校园网、网络教学信息系统之间具有适当的连接与隔离措施,既相互兼容、共享资源,又能相互隔离、独立工作;

系统的通信接口适应多种网络协议,方便接入广域网与上位监控中心相联。

2.1.6安全性。

系统的防火、防雷、防震、防尘、防漏电、防静电以及环保、健康防护等特性,满足GB/50057、GB/8898、JGJ/T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符合GB/4943和GA/T390标准要求,能有效防止非法接入、非法访问、病毒等有害程序感染和黑客攻击;

所有机械结构均具有足够强度,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能防止机械性松脱、移位,以及突出物、锐边等结构缺陷造成人身危害。

2.1.7操控便利性。

具有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管理功能完善,操作控制简便、灵活,易学易用;

设备、程序便于管理和维护。

2.1.8规范性。

系统设计、施工方提供的技术文件齐全规范,图形符号符合GA/T74标准;

系统设备的标牌齐全规范(标牌内容至少包括:

设备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次、供电额定值等);

系统设备各联机端子和引线以颜色、规格、标识、编号等方法加以标记;

所有标记、标牌耐久且方便读取;

系统各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资料齐全(内容包括:

外观图、各部位名称、功能、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安装/接线方法、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环保要求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2.2监控管理平台。

此平台系视频监控设备和相应软件系统的集合,可有效采集、存储来自各个考(教)室前端设备的视/音频信号;

为本地监视设备提供操作、控制、管理平台和数据流服务;

为具有访问权限的远程用户终端发送其所请求的视/音频数据。

主要技术特点与要求:

2.2.1视频处理。

编码/解码设备总体上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1.7.3的要求;

采用MPEG-4压缩编码,扩展支持H.264或WMV9编码标准;

图像分辨率支持D1、4CIF(704×

576)和CIF(352×

288)并可调(4CIF分辨率时图像清晰度不低于400线);

图像显示达VCD级且完整、清晰、实时、流畅;

画面标示图像来源/日期/时刻等信息;

视频信号显示、存储、回放时25帧/秒;

扩展支持MPEGLayerⅡ音频编码标准;

支持ProgramStream系统流的封装。

2.2.2设备控制。

可实时控制多个云台及三可变镜头;

局域网实时数字图像传输的控制响应时间≤0.3秒,数字图像编/解码的延时≤0.2秒;

管理人员可对视频主机、摄像机等实施手动或自动控制,且高度保证控制信号的准确性(响应及时、防止误动作)。

2.2.3多画面显示/切换。

在多媒体界面上能以1、4、9、16等多窗口显示;

启动定时切换功能后,能按照指定的画面数和时间间隔自动切换。

2.2.4录像管理。

录像分辨率4CIF或D1并可调;

任意监控点定时录像、手动录像、动态报警录像;

各通道可独立设置录像时间表,系统按时间表自动工作,免除人工管理。

2.2.5图像处理。

在监视和回放时,可根据需要抓拍指定的单帧图象;

回放时可实现快进/慢进、前进/后退播放和指定片段播放;

对画面中指定局部可进行放大、柔和、锐化、反相等处理。

2.2.6文件管理。

对存入硬盘的录像数据文件可加锁或添加水印(防止非法调用、修改、删除);

经授权后可将一段录像文件分割或将几段录像文件合并;

支持多种文件存储、备份方式(PC机监视器组同步备份存储、扩展硬盘阵列、热插拔硬盘、CD-RW刻录等);

可按照文件名、日期、时间、监控点、文件大小等特征信息检索文档。

2.2.7安全运行管理。

以密码锁等方式防止无授权者进入或修改系统;

经过设定的无人操作时间后系统自动锁定;

系统运行状态、硬盘资源占用等信息自动提示;

视频信号丢失报警;

非法接入或入侵报警;

局域网自动时间同步;

系统死机后自动恢复;

自动实时记录软件、硬件故障(相当于飞机黑匣子)。

2.2.8功能扩展。

可由用户任意添加编/解码器协议,控制多种编/解码器;

具有可供二次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包、软件接口。

2.2.9存储。

可多路并发录像,支持多种录像控制方式和存储方式,容量适应系统最大存储需要。

2.2.10网络控制。

适应计算机通讯网络的各种现有协议,具有AV输入/输出和以太网接口,且能保证视频传输的质量和速率;

可扩展多级控制、设定多级用户及网络客户的使用权限,支持多服务器、多客户端。

2.3前端采集设备。

前端采集设备的选用与安装,符合考场环境要求和功能使用要求,符合GB/50198等国家标准和教育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3.1考场摄像机。

推荐采用一体化摄像机。

基本技术要求:

2.3.1.1PAR/NTSC制式;

提供开放的控制接口。

2.3.1.2高于480TVLINE,图像质量4级或4级以上。

2.3.1.3采集速率不低于25帧/秒;

信噪比不小于45dB。

2.3.1.4自动聚焦,自动光圈,自动白平衡,自动背光补偿,自动增益调整。

2.3.1.5镜头(普通或广角镜头)具备16倍以上光学变焦及10倍以上电子变焦功能。

2.3.1.6环境照度不低于0.1Lux/f2.0。

2.3.1.7配备有色防尘罩且密封良好、表面清洁。

2.3.2考场摄像机云台。

采用通过相关质监部门产品检测的合格或优质室内云台产品;

转动范围水平355°

、垂直0-90°

转动速度不低于水平12°

/秒、垂直6°

/秒;

最大工作噪音低于30dB;

可内置解码器。

2.3.3监控室摄像机。

可与考场摄像机相同,并入考场监控系统;

也可以采用网络摄像机,单独直接接入广域网。

网络摄像机技术要求:

2.3.3.1视频/音频输出采用MPEG-4/MPEGLayerII编码,图象分辨率640×

480、320×

240、160×

120可调;

图象压缩等级不低于5Level、压缩速率30帧/s;

音频压缩标准24Kbps。

2.3.3.2操作系统Windows2000或以上版本;

支持TCP/IP、HTTP、SMTP、FTP、Telnet、NTP、DNS、DHCP;

10/100M以太网接口;

视频输入/输出、音/视频AV输出;

支持视频丢失侦测。

2.3.3.3CCD或CMOS传感器,不小于1/3英寸;

环境照度不低于0.1Lux/f2.0;

信噪比大于50dB;

云台转动范围水平/垂直方向不小于0-60°

,转动速度不低于6°

最大工作噪音低于30dB。

2.3.3.4支持管理员和用户组保护、密码认证、活动侦查功能,以及TCP/IP软件升级。

2.3.4前端设备安装。

2.3.4.1考场摄像机,根据监控点的空间情况合理选择安装位置。

教(考)室内推荐安装于距前黑板、距外墙各为1.5—2.5米的区域上方,达到室内空间允许的最大高度点;

尽量避免逆光摄像现象。

2.3.4.2考场摄像机,如使用普通镜头,调整到某一角度/焦距时,能够观察到考室内50%左右的在座考生;

如使用广角镜头,调整到某一角度/焦距时,能够观察到考室内100%的在座考生;

监控室摄像机,能获取室内全部工作人员活动的视频图像和音频信息。

2.3.4.3摄像机调整镜头/焦距观察前款规定范围时,视野中始终无任何遮挡物、无观察死角。

2.3.4.4镜头自动扫描时,视野中始终不出现无监视意义的空镜头。

2.3.4.5具有相应等级的抗易损防护措施,安装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2.4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包括监控系统所建的专网、考点的校园网、公共计算机通信网,在以太网平台上实现监控系统视频、音频、报警和控制命令等信息的数字化传递、交换。

2.4.1组网结构。

本省监控系统按教育部、省、市/州、县(考区)、考点五级组网互联。

考点监控室为第五级监控中心,通过公共计算机通信网与考区及以上各级监控中心连接。

2.4.2网络带宽。

集中编码的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与视频主机之间使用视频线组网;

前端编码的监控系统,局域网采用千兆骨干、百兆到桌面的交换式以太网结构,前端采集设备接入监控室的网络带宽,以及考点监控室与上级监控中心之间级联网络的带宽,大于或等于并发接入的视频路数×

单路视频码率(CIF分辨率的单路视频码率可按512kbps、4CIF或D1的单路视频码率可按1536kbps估算)。

2.4.3校园内网络线路敷设要求。

2.4.3.1线路敷设施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数据线(视频线、音频线、控制线等网络线)与电源线严格分管敷设,具有防鼠、防潮等措施,且走向合理、外观部分与环境协调。

2.4.3.2采用前端编码方式的系统,按网络技术要求布线;

集中编码的系统,前端音/视频传输线和控制线均以专用线一对一从前端设备敷设到视频主机。

2.4.3.3所有线路材料采用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生产厂家的合格或优质产品;

施工过程严格实行随工验收,监理表单齐全。

2.4.3.4管线敷设施工由建设方/监理方实施随工监理与验收,出具书面监理意见、《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并留存备查。

2.5显视、存储设备。

主要包括监视设备、录像服务器、多画面分割设备等。

2.5.1显示(监视)设备。

数量与考场监视摄像机数和管理使用要求相适应,屏幕尺寸满足观察者监视要求。

推荐采用PC机组,加大屏幕电视或者投影机为主监视显示器;

限制采用电视墙。

大屏幕电视机/投影机,使用知名品牌的合格产品和相应的编/解码设备。

2.5.2PC机监视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2.5.2.1基本配置:

主频2.8G以上处理器;

512M以上内存;

17寸以上显示器;

128M以上显卡;

100G以上硬盘;

带声卡、USB备份;

显示分辨率1024×

768;

支持100M网络传输、TV输出,操作系统版本Win2000以上。

2.5.2.216路视频信号解码设备(多画面分割),在显示、存储、回放时均为25帧/s;

在多媒体界面上可以1、4、9、16多窗口显示且实现字符/时间/日期叠加;

可手动切换或按指定的画面数定时自动切换;

可独立控制一个摄像机的三可变镜头。

2.5.2.3能与视频监控主机同步存储备份,支持定时录像、报警录像、动态检测录像、分通道定时自动录像等多种录像方式。

2.5.2.4支持多家知名品牌的控制协议;

支持TCP/IP协议,可在PSTN/DDN/LAN上传输;

支持用户注册、密码保护、权限控制管理、录像文件加锁等安全使用功能。

2.5.4存储设备。

采用大容量硬盘,保证系统最大存储需要;

支持多种存储方式;

具备或支持本规则2.2.4,2.2.5,2.2.8,2.2.9所列功能;

支持光盘刻录、移动硬盘等数据备份。

2.6远程转发设备。

作为监控系统与上级监控中心的连接通道,包括转发服务器、路由器/SIP网关、防火墙等设备和程序。

2.6.1转发服务器和防火墙。

服务器推荐采用小型机或者PC机,适用于各种现有网络(LAN局域网、DDN、E1、PSTN电话网、互联网等),在带宽足够时保证传输的速度和质量;

可以授权控制云台镜头,扩展多级控制。

防火墙可利用校园网的原有设备。

2.6.2路由和SIP网关。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附录B的规定,实现SIP协议与其它协议相互转换;

支持标准SIP2.0;

具有SIP代理、信令转发和路由、NAT穿透、设备/用户认证功能,以及SIP注册管理功能(SIP用户注册服务、用户请求认证、SIPURI组管理、SIPURI地址解析、SIP重定向)。

2.6.3支持各种现有网络通讯协议;

视频/音频输出采用MPEG-4/MPEGLayerII编码,图像分辨率支持CIF并可调;

支持视/音频加密传输。

2.7监控室。

监控系统设置独立的视频监控室,放置视频主机、显示/监视等设备,并作为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和监视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

基本要求:

2.7.1建筑设施。

监控室房屋选择与安全防护、通信线路安全防护符合SJ/T30003和GA/T390-2002中4.1.1.1第1-9部分、4.1.1.2的要求,具有防火、防水、防震、防尘、防盗、防鼠、防雷电、防静电,以及防寒、防暑等功能;

室内无其他杂物,地(墙)面整洁。

2.7.2设备配置。

监控主机、监视器等设备安装符合GA/T367标准要求;

监视器数量足够(摄像机总数:

监视器总数≤9:

1);

工作台、操作台、座椅等数量适应需要,造型和放置点位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方便监视人员工作、督考人员巡查。

2.7.3考场联络。

在考场开启无线通讯屏蔽系统的情况下,监控室的有线通讯畅通,并可通过多种适当的信号联络方式,及时将监控人员发现的情况通知考室监考员或者流动监考员。

2.7.4远程监控。

监控室内的专用前端采集设备,符合2.3.3的要求,且网络连接通畅,上级监控中心能够随时对本监控室的工作情况实施远程巡查监督。

2.8电源。

监控系统的供电范围包括系统所有设备及辅助照明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

2.8.1 

监控系统专有设备,具备稳压电源和备用电源,且电源设备安装符合安全、便利性要求。

稳压电源具有净化功能,标称功率大于系统使用总功率的1.5倍,性能符合GB/T15408的规定;

备用电源容量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推荐采用在线式或后备式UPS。

2.8.2 

前端设备(不含辅助照明装置)供电方式合理。

推荐采用集中供电方式。

2.8.3 

电源线路安装、安全接地和防雷、防漏电等技术措施,符合JGJ/T16—1992、GB/50057—1994标准的要求;

电源设备放置位置符合安全、便利性要求。

3、监控系统建设程序。

3.1建设立项。

监控系统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质量安全、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使用及保管全程负责。

系统建设立项工作由建设/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建设方)负责实施。

3.1.1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批准。

3.1.2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本规则2.1的要求和考点建筑等实际情况,编制监控系统设计任务书(可以交由专业单位代编,其内容包括:

a.任务来源;

b.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c.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d.建设工期;

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

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2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2.1系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设计方、施工方)由建设方以规定方式确定:

项目建设投资总额达到引用文件1.2.2.2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通过招投标方式;

总投资在规定数额以下的,可采取工程委托方式。

招投标执行引用文件1.2.2.2的相关规则与程序;

工程委托由建设方根据设计任务书,向工程设计、施工方提出委托,再由工程设计、施工方相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工程实施方案,经建设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委托即可生效。

3.2.2监控系统建设的工程监理执行引用文件1.2.2.3第十四至第十六条的规定。

建设方根据项目投资额,比照前款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或者委托方式确定监理方。

3.2.3系统设计、施工、监理方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设计、施工方应持有地市级以上信息工程和/或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和安防施工一级证书;

监理方应持有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和/或信息工程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工程监理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均应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验证。

3.2.4系统设计、施工、监理方确定以后,建设方分别与之签订合同。

设计、施工合同应包含GA/T75第5.1、5.2和本规则引用文件1.2.2.3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监理合同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GF—2000-2002范本。

3.3工程设计。

3.3.1初步设计。

监控系统建设,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

3.3.1.1初步设计方案由设计方研究提出,包括以下内容:

a.系统整体结构设计方案及系统功能(附主要设备、应用程序的兼容性与匹配程度论证材料);

b.器材平面布局及监控范围;

c.系统框图及主要器材配套清单;

d.监控室布局及使用操作;

e.管线敷设方案;

f.工程费用概算和建设工期。

3.3.1.2初步设计方案由建设方组织论证。

业务主管部门、建设方邀请的技术专家以及监理、施工、设计方派员和参加。

3.3.1.3论证要求对初步设计方案各项内容逐一审查,对其技术、质量、费用、工期、服务和预期效果做出评价,重点论证审查主要设备、应用程序的兼容性与匹配程度。

如三分之二以上论证人员同意通过,可以进入正式设计。

3.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