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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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防控结合,从人员教育培训交底、施工设备机具管理、施工材料控制、施工工艺控制、施工作业环境管理等全方位管控,做到安全生产标本兼治;
四是强化各类检查,通过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自查,监理、监测、总体单位巡查,市轨道办组织各类检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检查、督查活动,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专项行动档案,形成完整的影像、文字资料,对单位自查、上级检查、隐患排查等全面记录;
六是认真做好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管控提供依据和经验。
三、主要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是围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经验,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强化“双基”行动,全面排查管理和作业人员、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安全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基坑开挖、盾构施工、联络通道施工、脚手架与高支模施工、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临边防火、高空坠落、生产生活区防火以及人员的“三违”作业等要加大排查与治理力度;
四是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对专业、劳务等队伍把关、审核与管理,加强各类程序报验、工序验收等管理,确保地铁建设管理程序到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统一安排,无锡地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8月26日制定并完成无锡地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各单位,并在8月28日前,以工程部、规划设计部等主管部门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
8月31日,组织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进行集中动员和布置。
各参建单位在8月31日前按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开展动员和部署,各标段必须张挂主题横幅或展板,加大宣传力度,把此次活动迅速传达到全体参建人员。
(二)强力推行阶段(9月1日—9月20日)
主动接受多方监督指导:
一是主动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是主动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管理。
全面开展四级检查:
一是9月1日至5日,各设计、勘察、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二是9月6日至7日,各咨询、监理单位对所管辖单位组织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9月8日至10日,各主管部门组织对所分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整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9月11日至15日,轨道办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存在事故隐患等的单位和项目进行重点督办。
各项目部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培训讲座;
二是举办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三是观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录像;
四是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
五是征集一个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强力推行无锡地铁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
(三)完善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参建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真总结,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拟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科学管理、落实无锡地铁工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平安无锡。
四、活动考核措施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做好重点整治外,责任到位要在月度安全生产会上进行自我剖析,约谈公司领导,并与年度评优和考核挂钩。
五、信息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于2011年9月6日前将各自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方案、自查表报送至市轨道办主管部门和安质部。
(二)各单位于2011年10月8日前将各自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总结报送至市轨道办主管部门和安质部。
无锡地铁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检查
类别
序号
项目
检查项目
自查
结果
一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
资质情况,是否有超范围承接工程
2
资质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
建立符合项目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位
5
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
人员情况
6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7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且了解本身所作工种的危险性,各工种人员熟知本工种的规范化操作。
三
安全管理活动
8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并层层分解。
9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日志、台帐、会议记录,安全管理资料完整。
10
按照国家法规和现场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有整改、奖惩记录。
四
安全技术管理
1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行审查、审批制度。
12
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安全保障。
13
认真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书面记录。
五
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
14
项目经理部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要求。
15
上岗前三级教育的内容,本人签字手续履行情况。
16
对转岗、新进场、复工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安全培训。
17
上岗前对各类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手续情况
六
安全经费、保险及劳动保护
18
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
19
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
各类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需发放。
七
施工环境
21
安全宣传气氛浓厚,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和各种禁止标志按要求设置。
22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按要求设置,环境整洁。
各类施工设备、器具和物品按要求堆放整齐。
23
施工便道、便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通道、和应急救生通道保持畅通。
泥浆池、取土坑、基坑、挖孔桩孔洞等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休工、工序交叉及转换期间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八
施工机具
24
场内机械均应有检测合格记录、标示。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机械等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合格证明放置于明显位置。
盾构机、大型支架、模板搭设方案须经过专项审查,使用前须经过专项验收。
25
电器设备必须接零(地),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
26
各种施工机具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工法和机具。
九
临时用电
27
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批。
28
施工用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触保,配电房应有可靠的防水、防雷、防潮、防小动物和绝缘措施。
29
电线架设、配电箱设置符合要求,严禁私拉乱接、铜丝代替保险丝。
十
现场作业
30
现场每位施工人员配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知晓各自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1
车站、隧道、桥梁等专业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对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情况。
32
高空作业和跨越铁路、公路、航道等桥梁施工临边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33
夏季高温、汛期等特殊季节施工,夜间施工等作业应有可靠的保障措施。
34
风险源及隐患管控情况
十一
消防安全
35
油库、发电机房、配电房、木工间、仓库、宿舍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责任人,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放置并保持完好状态。
十二
应急救援
36
应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方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器材、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援演练。
十三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37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情况
38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
39
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
其它
40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填报人(签名):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
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安[2011]24号
各市(县)、区政府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特制订并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来,我市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6.19”事故造成11人死亡、“8.13”事故造成4人死亡,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的事故也屡屡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安全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为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十分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更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面压降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宣传教育行动。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0〕192号)精神为重点,在全社会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更加广泛、深入地凝聚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广泛、深入地传播安全生产知识。
从现在起到九月上旬,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既要为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又要在凝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共识上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形成浓厚氛围。
宣传教育行动围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分三个专题进行:
一是安全发展访谈活动。
在《无锡日报》、无锡新传媒等媒体上开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栏目,约请各地区、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负责人谈安全发展的认识、责任和举措。
各地区、各行业和单位也要围绕安全发展这个根本,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征文、知识竞赛、以及安全生产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共识。
二是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活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和企业在安全社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新闻媒体上开设“曝光台”、“举报台”等栏目,对忽视安全生产、瞒报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要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统一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安全知识“五走进”活动。
要拓宽安全宣传阵地和途径,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为重点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社区、企事业单位重点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举办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逃生演练、观看一场安全警示教育电影、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提出一条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无线电视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双基”行动。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认真全面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各级监管力量配备是否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汇总和研究,并从源头上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一方面,要以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
要从落实机构编制、职责任务、专业人员配备、经费装备保障和完善考核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市(县)区级安监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乡镇(街道、园区)的监管力量,提供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经费、装备等必要保障,并把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向村组(社区)延伸。
2011年底前,全市各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健全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工业企业满50家、或工业销售收入达5个亿、或高危行业企业满5家的行政村或社区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围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2011-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要求,全面部署并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
市政府安委会要精心组织,系统规划,在9月份正式出台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大纲和有关激励政策,通过政策导向、评优奖励、工作推动、中介扶持,引导和促进企业尽快创建达标。
负责牵头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做好本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达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区要按照全市工作大纲,认真梳理并确定分年度的达标计划,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各市(县)区都要落实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试点单位,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
(三)隐患治理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同时,切实加强旅游、教育、房管、商贸、民政、水利、市政园林、冶金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
要突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全面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坚决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直至依法关停。
要切实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时限、责任、资金、措施和预案“五落实”,努力减少事故苗头,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突出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企业(单位)全面自查。
实行“一企一表”,并由负责人签字。
特别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排查身边、周围存在的事故隐患,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二是乡镇(街道)重点排查。
重点排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投用前是否经过安全论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6.19”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所排查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基层和企业下达整改措施表。
三是市(县)区抽查督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一岗双责”制度,排出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由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强化执法检查。
要认真梳理隐患治理现状,重点抓好对事故隐患“零申报”企业,以及重点隐患整改的检查和督查。
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各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公开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打非治违”行动。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突出以下重点:
道路交通领域,结合公安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整顿驾驶员队伍。
消防领域,结合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的“排雷行动”,重点整治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挂靠;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施工等。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等。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
公共设施领域,重点整治桥梁、燃气管道,整顿液化气充装(换气)站。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危化、客运、工程车等运输企业,高速铁路外部安全环境。
其他行业和领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打非治违”的工作责任。
对“打非”工作组织不力,特别是对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多发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要严肃查处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谎报、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安委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地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
四、时间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下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层层动员部署,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工作重点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活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
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强力推进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具体做到“五个查、五个一批”:
一是企业(单位)全面自查,自纠一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自查覆盖率达100%。
二是乡镇(街道)组织排查,整改一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确保排查到位率、事故整改率、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率达100%。
三是市(县)区级全面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检查边打击的原则,整改一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市各有关部门组织抽查,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五是市级督查,曝光一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组织不力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完善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要针对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并以此为新动力,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