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各国医疗器械法规框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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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总局令2000年第22号
2000.7.1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工商/药监总局令2009年第65号
2009.5.20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工商/卫生部/药监总局令2009年第40号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令2011年第82号
2011.7.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
国食药监械[2011]425号
2011.9.16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4〕51号
2014.5.29
国务院令第650号
2014.6.1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药监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
2014.9.11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4号
2014.10.1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5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6号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7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8号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58号
2014.12.1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药监总局通告2015年第1号
2015.1.19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药监总局令2014年第64号
2015.3.1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药监总局通告2015年第14号
2015.5.19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4号
2015.6.29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01号
2015.7.10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02号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03号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
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
2015.9.25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
2015.10.15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5号
2016.1.1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GUP)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8号
2016.2.1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药监总局令2015年第19号
2016.4.1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药监总局/卫计委令2015年第25号
2016.6.1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总局办公厅
2016.9.2
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已进入4G时代,还缺一个GLP(GoodLaboratoryPractice)
GCP:
GoodClinicalPractice|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MP: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GoodSupplyPractice|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UP:
GoodUsePractice|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与ISO13485相比,国内器械GMP的主要差异有
∙GMP是法规具有强制性,ISO是标准
∙GMP不强调“以客户关注为焦点”,不强调客户抱怨的处理要求
∙GMP要求生产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
∙GMP强调生产/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掌握法规,有能力对实际问题作出处理
∙GMP里没有关于顾客财产的要求
∙GMP不强调对内部审核的要求
∙GMP对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比ISO更具体
∙GMP里要求产品必须有合格证
∙GMP强调供应商审核制度,ISO偏重外包控制要求
2)新版ISO13485:
2016简介
ISO13485名称:
Medicaldevices-Qualitymanagementsystems-Requirementsforregulatorypurposes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适用对象:
医疗器械设计和制造商/经营商/供应商
发布单位: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技术委员会即ISO/TC210
ISO13485的历史
第一版ISO13485:
1996(必须与ISO9001:
1994一同使用)
第二版ISO13485:
2003(等同于YY/T0287)
第三版ISO13485:
2016(3月1日发布,国内YY/T0287还未更新)
变化要点
∙增加以下条款:
4.2.3医疗器械文档、7.3.8设计和开发转换、7.3.10设计和开发文档、8.2.2抱怨处理、8.2.3向监管机构报告。
∙删除了2003版标准的“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有源医疗器械”术语
∙增加了13个术语,有“授权代表”、“临床评价”、“经销商”、“进口商”、“生命周期”、“制造商”、“医疗器械族”、“性能评价”、“上市后监督”、“采购产品”、“风险”、“风险管理”、“无菌屏障系统”
∙加强风险管理的要求(不仅限于设计开发,增加采购/供方控制/培训策划/反馈信息)
∙新增对采购及供方控制的要求(明确对供方评价的标准)
∙新增抱怨处理条款(应建立程序文件,保留抱怨处理记录)
∙新增向监管沟通报告的要求(应建立程序文件,保留报告记录)
∙明确上市后监管的要求(收集和分析从已经上市的医疗器械获得经验的系统过程)
∙新增对可用性Usability的要求
∙细化对变更控制的要求
∙新增计算机软件确认的要求
∙增强对文件损失和丢失处理的要求
∙新增对无菌器械环境控制的要求
∙明确可追述性的要求和目的
3)美国FDA法规介绍
全称:
U.S.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隶属于U.S.DepartmentofHealthandHumanServices(HHS)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
职能:
FDA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隶属于HHS美国人类与健康服务部。
FDA的历史沿革
机构组成
FDA驻华办公室
FDA驻华办公室位于北京,成立于2008年,是FDA首个海外办公室,主要职能为监管对美出口企业的合规。
目前有约18名正式员工(包括几位美籍华人)。
古丽LeighVerbois博士为主任,著名的杀手级检察官彼得贝克PeterBaker为负责药品的助理主任,NicoleSmith为负责器械的助理主任,PatrickBowen为负责食品和饲料的助理主任。
FDA的根本大法
美国国会是法律的制定机构·
其制定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ederalFood,DrugandCosmeticAct)》是美国关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最高法律性文件。
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常缩写为FFDCA,FDCA,或FD&
C)是美国国会在1938年通过的一系列法案的总称,赋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督监管食品安全、药品、及化妆品的权力。
FDA基于FD&
C法案及其他法律制定了FDA相关法规。
FDA法规同样是联邦的法律,不过它们不属于FD&
C法案的一部分。
FDA法规可以在21CFR中查看。
FDA对医疗器械的分类
FDA把所有的医疗器械分成1,700个类型,每个类型根据其对病人造成伤害可能性高低设定监管程度,从第一类控制到第三类控制不等。
FDA又把这1,700个类别按医学专科分成16个大类,以便于管理。
这样等于建立了一个表格式的分类系统,横向为监管程度,纵向为产品专科和类型分类。
每一个大类下再分亚类。
比如在870心血管科大类下又分5个亚类BCDEF,这5个亚类下又分有不同数量的类型,每个类型就是1,700个类型的一种。
B、C、D、E、F亚类下各有34、36、26、31、12个,共139个类型器械。
21CFR划分的16大类医疗器械
21CFR862-892
QSR820是质量体系管理的依据
21CFR820是FDA根据<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第501、502、510、513、514、515、518、519、520、522、701、704、801、803条款的授权而制定的规范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要求的法规,即QualitySystemRegulation,简称QSR或QSR820。
谁要遵守QSR820?
21QSR820.1规定,所有在美国和波多黎各境内的,或者有产品出口到美国和波多黎各境内的医疗器械企业必须按QSR820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
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满足QSR中与自己活动相关的条款。
QSR820不适用于医疗器械零件生产商,但FDA鼓励这类企业以QSR820中适用的条款为指导。
QSR820不适用于人血和血制品生产商,这类企业应遵循21CFR606的规定。
谁来检查企业是否符合QSR820
FDA下属的CDRH(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是专职负责医疗器械企业管理的政府机构,其根据FDA的授权安排检查员到个企业进行工厂检查。
对美国境内企业一般每两年检查一次,境外企业不定期检查。
所有检查费用由FDA承担,检查只是一个符合性检查,不颁发任何证,不属于认证活动。
美国FDA510(K)
医疗器械到美国上市有两条路:
510(K)和PMA
少量I、III类,多数II类的医疗器械,在美国销售,需要做“产品上市登记”(PMN:
PremarketNotification)的认证。
做“产品上市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需满足美国法规FD&
CAct第510章节。
故通常称做“产品上市登记”这类的认证为510(K)认证。
510(k):
510(k)文件是向FDA递交的上市前申请文件,目的是证明申请上市的器械与不受上市前批准(PMA)影响的合法上市器械同样安全有效,即为等价器械
PMA:
要求合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明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的513节(FD&
CACTsection513)中,根据医疗器械的使用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三个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措施。
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Ⅲ类风险等级最高。
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Registration)和产品列名(Listing)。
Ⅰ类产品(占47%左右),实行的是一般控制(GeneralControl),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GMP规范,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其中极少数产品连GMP也豁免,极少数保留产品则需向FDA递交510(K)申请即PMN(PremarketNotification));
Ⅱ类产品(占46%左右),实行的是特殊控制(SpecialControl),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还需实施GMP和递交510(K)申请(极少产品是510(K)豁免);
Ⅲ类产品(占7%左右),实施的是上市前许可,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须实施GMP并向FDA递交PMA(PremarketApplication)申请(部分Ⅲ类产品还是PMN)。
某些Ⅰ类或Ⅱ类器械在第一次上市时可以不递交510(k)。
Ⅰ类和Ⅱ类赦免器械的规范可以在医疗器械赦免中找到。
4)欧盟CEmarking(MDD)
CE标志,又称CE标记,英文为CEMarking,是一个30个欧洲国家强制性地要求产品必须携带的安全标志。
字母"
CE"
是法文句子“CONFORMITEEUROPEENNE”的缩写。
其意为“符合欧洲(标准)”。
欧盟曾先后颁发了3个有关医疗器械产品的指令,以此协调欧洲各国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规范。
1.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胰岛素泵等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
AIMDD于1993年1月1日生效。
过渡截止期为1994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2.活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D,98/79/EC),适用于血细胞计数器,妊娠检测装置等活体外诊断用医疗器械。
已于2000年6月7日生效,2005年12月7日强制实施。
体外诊断器械是指对采集自人体的标本在体外进行检查以提供医疗所需信息的试剂盒、校准标准品、仪器、工具、系统。
3.医疗器械CE认证指令(MDD,93/42/EEC),适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械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医疗器械,如无源性医疗器械(敷料、一次性使用产品、接触镜、血袋、导管等);
以及有源性医疗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
该指令已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日期为1998年6月13日,于1998年6月14日起强制执行。
制造商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目的(IntendedPurpose)按照分类规则自己进行分类。
医疗器械指令MDD93/42/eec附录九中详定18条规则,按医疗产品的风险等级,将产品分为Ⅰ类、Ⅱa类、Ⅱb类、Ⅲ类。
技术文档是CE认证的关键
“技术文档"
是欧盟医疗器械指令中很重要的一个事项,它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准备充份的技术资料和证明,供主管机关抽查,或发生诉讼纠纷时使用。
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要求"
技术档案"
可能包含下列项目:
A、企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B、企业简介及欧洲授权代表名称、联系方式
C、CE符合性声明(或称自我保证声明,若该产品是和其它设备联合运用,则应有整体符合基本要求的证明材料)
1、产品名称、分类及引用标准条款的简要描述
2、产品概述(包括类型和预期用途)
a)
产品的历史沿革
b)
技术性能参数
c)
产品配合使用的附件、配合件和其它设备清单
d)
产品的图示与样品
e)
产品所用原材料及供应商
3、使用该产品的调和标准/或其它标准
4、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和预防措施(产品服务危险分析报告)
5、生产质量控制
产品资料和控制文档(包括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产品的灭菌方法和确认的描述
灭菌验证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产品稳定性和效期的描述
6、包装和标识
包装材料说明
标签
使用说明书
7、技术评价
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文献
技术概要及权威观点
8、潜在风险评价
产品潜在风险测试报告及相关文献
潜在风险的概要及权威观点
9、临床评价
产品临床测试报告及相关文献
临床使用概述及权威观点
附录1、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附录2、产品型式检测报告
附录3、基本要求检查表
注:
1、临床研究(包括:
物理性能,生化、药理
、药动及毒性研究,功效测试,灭菌合格证明,药物相容性等)
2、生物兼容性测试(A)EN30993
第一部分要求:
细胞毒性、感光性、刺激-皮内反应、急性全身中毒、致热性、亚急性中毒、遗传毒性、植入溶血性;
B)支持测试:
慢性
中毒、致癌性、再生性/生长性毒素、生物动因退化。
)
3、临床资料(需要临床研究或描述临床研究)
4、包装合格证明(EN868)
5、标签、使用说明(EN980、EN1041)
6、结论(设计档案资料的接受、利益对应风险的陈述)
2.学习:
建设合规的GMP体系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明确要求检查企业关键人员的职责
1)企业领导层在法规中的职责要求
GMP中规定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ISO13485:
2016中规定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进行管理评审;
e)确保资源的获得。
5.5.1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形成文件和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的相互关系,并应确保其完成这些任务所必要的独立性和权限。
2)RA法规注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4.1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
审核员要查看
5.规定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须的产品特性,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和标签要求等。
产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申报和批准的一致;
7.提交给注册审批部门的文件,如研究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如有)、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等;
9.生物学评价结果和记录,包括材料的主要性能要求。
5.8.1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3.应当保持设计和开发确认记录,包括临床评价或临床试验的记录,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5.9.1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
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查看临床评价报告及其支持材料。
若开展临床试验的,其临床试验应当符合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评价或性能评价的医疗器械,应当能够提供评价报告和(或)材料。
7.3.7设计和开发确认
作为设计和开发确认的一部分,组织应按照适用的法规要求进行临床评价或性能评价。
用于临床评价或性能评价的医疗器械不应视作放行给顾客使用。
3)QA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文件化;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适用的法规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意识.
4)QC产品检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5)CP应审合规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随着外部审核越来越多,质量部门疲于应付。
为提高应对效率,建议组建应审合规小组。
小组成员来自各部门(生产/质量/工程/采购/市场),由熟悉法规和本部门业务的人员组成。
在每次审核之前,小组开会部署应对审核的策略。
注意:
此小组为虚拟组织,不用在体系中体现。
3.深入:
QMS难点要点解读
1)人员培训:
到底要培训到什么程度
几个必须培训的关键岗位
l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负责人
QC人员/内审员/变更的执行人员/灭菌作业员/内校人员
培训要具备的文件
培训材料
培训师资质
培训签到表
培训考核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1.6.1应当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
查看培训内容、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5.5.1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应当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
2016规定
6.2人力资源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组织应对建立人员能力、提供所需的培训和保证人员意识的过程形成文件。
组织应:
a)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达到或保持必要的能力;
c)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5)。
2)设计控制:
验证和确认的区别是什么
确认是要证明所做的产品符合其预期用途
而验证则是证明所做的产品(输出)满足设计规格(输入)的要求。
换句话说,验证要保证“做得正确”,而确认则要保证“做的东西正确”。
验证注重“过程”,确认注重“结果”。
比如你要找一个对象:
首先URS(User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