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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力表:

其作用是监视锅炉的工作压力。

(3)水位计(或称水位表):

其作用是监视锅炉内水位的高低,防止发生缺水、满水事故。

5、监察范围:

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

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按用途(工艺过程)分,有储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

按压力分,有低压容器(0.1-0.6Mpa)、中压容器(1.6-10Mpa)、高压容器(10-100Mpa);

按使用方式分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两类;

按《容规》分为一、二、三类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I):

低压容器(除第二类、第三类中低压容器外)。

第二类压力容器(II):

(1)中压容器(除第三类容器中中压容器外)

(2)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

(3)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搪玻璃压力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III):

(1)、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和PV大于等于0.2MPa·

m3的低压容器;

(2)、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

V大于等于5MPa·

m3的中压储存容器。

(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4)、高压容器。

3、主要参数

(1)设计压力:

指设定的容器顶部最高表压力。

(2)工作压力:

指容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表压力。

(3)试验压力:

指在压力测试时容器顶部的表压力,一般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

(4)设计温度:

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受压元件的金属壁温。

(5)设计厚度指压力容器设计计算得到的材料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

作用是泄压报警。

(2)爆破片:

作用是一旦压力超过规定压力,爆破片碎裂泄压。

(3)压力表:

作用是显示压力容器内压力大小。

(4)温度计:

作用是监测容器内工作温度高低。

(5)液位计:

用于监测盛装液体介质在容器内的液位高低。

(6)紧急切断装置:

其作用是当管道及其附件发生破裂或误操作发生泄漏引起火灾等事故时,可紧急关闭阀门迅速切断气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般用于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气、液相出口管道上。

(7)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这种安全联锁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快开门未关到位,蒸汽不能进入;

容器内有压力,快开门打不开。

5、监察范围

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按用途分为公用管道、长输管道、工业管道三类。

工业管道中根据其工作压力的高低及介质性质(可燃或者有毒)可分为GC1、GC2、GC3三类。

长输管道分GA1、GA2两类。

公用管道分GB1(燃气管道)、GB2(热力管道)两类。

3、监察范围:

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

25mm的管道。

(注:

空气和惰性气体由于其危险性相对较小,当管道公称直径≥150mm,最高工作压力≥1.6Mpa才列入监察范围)

(四)电梯

1、定义及范围: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类别

按用途分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病床电梯、船用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等。

此外,还有客货两用电梯。

按驱动方式分为曳引式电梯、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式电梯、感应电梯。

按速度可分为低速(<

1.75M/S)、中速(1.75-2.5M/S)、高速(2.5-6M/S)、超高速(>

6M/S)电梯。

3、主要安全附件

(1)限速器:

是当轿厢速度超过设定值时操纵安全钳的装置。

(2)安全钳:

是一种使轿厢停止向下运动的机械装置。

(3)门锁装置:

是在轿厢离开时,确保层门不被随便打开的安全保护装置。

(4)缓冲装置:

电梯由于控制失灵、引力不足或制动失灵等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缓冲器将吸收轿厢或对重的功能,减少冲击,提供最后的保护,以保证人员和电梯结构的安全。

(5)电气安全装置:

这是一个电气安全监控装置系统,一般由近30个监控装置,只要有一个部位失控就会产生联锁保护,切断相关装置电源,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保护装置

(1)工作制动器:

其主要作用是通过电气控制防止超速和逆转保护。

(2)附加制动器:

利用摩擦原理直接作用于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系统的非摩擦元件上,达到减速、制动的目的。

(3)急停开关:

是一种便于操作,迅速切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急停装置。

(五)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其范围:

额定起重量≥0.5吨的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1吨,且提升高度≥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分类:

按其结构型式共分为桥架型起重机和臂架型起重机两大类,其中:

桥架型分桥式、门式、半门式起重机三种;

臂架型分门座、半门座、塔式等七种。

(1)起重量:

指被起升重物的质量(单位:

吨)

(2)额定起重量:

指吊起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基、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3)跨度S:

是指桥架式起重机大车运行轮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4)起升高度:

是指地平面以上,吊其允许最高位置与最低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位为m.

4、主要零部件

(1)制动器:

在吊运作业中防止悬吊物品或吊臂下落,或使运转着的机构降低速度,最后停止运动的装置。

(2)卷筒:

是在起升机构或牵引机械中用来卷钢丝绳,传递动力,并把旋转运动变为直线运动的装置。

(3)滑轮:

改变钢丝绳方向,省力的装置。

(4)吊具

(5)钢丝绳

(6)吊索

5、安全装置

(1)极限位置限制器

(2)缓冲器

(3)防风防爬装置

(4)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5)超载保护装置

(六)客运索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

分客运架空索道、客运拖牵索道、客运缆车三类。

(七)游乐设施

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2、监察范围:

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定义

我国实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具有强制性、体系性及责任追究性的特点,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就是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对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是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安全监察活动是为了公众安全,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以政府名义并利用行政权力进行的。

(二)奉贤区特种设备生产、在用分布及管理现状

根据2001年锅容管特及2003年压力管道、气瓶普查整治资料统计,全区共有在用锅炉950台(其中小型锅炉362台),在用压力容器2500多台,行车等起重设备1800多台,电梯332台,游乐设施22台,在用工业压力管道182公里,气瓶27.5万只,分布在全区各镇各园区2488个企事业单位中。

全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保持证单位共有42家。

其中锅炉制造厂13家(现只有10家),锅炉安装单位3家,锅炉修理单位2家,锅炉化学清洗1家,压力管道安装3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7家,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单位4家,起重设备制造、安装6家,气体充装单位5家。

从管理现状来看:

锅炉管理、《条例》监察范围内锅炉管理比较规范,开工告知、注册登记、安装监检、年检等工作开展比较正常,唯一不足是缺乏运行记录及司炉工配置不足。

问题存在比较严重的小型锅炉(指工作压力<

0.1Mpa):

一是锅炉房位置设置不当,特别是镇区的小浴室;

二是超压运行,多发于小浴室、小豆制品加工场、小服装厂;

三是无证现象严重,特别是司炉工无证脱岗较普遍。

压力容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不少旧容器缺乏原始资料,无法验收登记注册,少数企业认识不到位,不及时报验注册,所以无证使用的现象还存在;

二是由于管理的因素,不少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不灵敏,不校验;

三是操作工大部分没有持证上岗。

压力管道通过普查整治,对设计、安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监察尚刚刚开始。

近二年主要是对所有在用管道落实检验计划,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气瓶不同于其他设备,其流动性大,区域广,再加上销售环节不控制,管理比较混乱,去年(2003年)以来,开展以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摸清底数,整理资料,验瓶、检瓶、统一标识以及打上永久性标识、实现气瓶产权转移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个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环节还不少。

根据工作部署,五月底到六月初市级验收,六月份国家局验收。

电梯数量不多,且大部分分布在中心镇区,管理比较好,目前主要存在:

一是少量旧的载货电梯安全装置不全不灵敏;

二是“土电梯”还存在。

行车等起重设备还存在旧设备无资料,无法报验注册、新设备不报验,不注册、无证使用等问题。

(三)安全监察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等七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许可制度

设计环节:

锅炉、医用氧舱、气瓶、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采用设计文件的鉴定审批制度,压力容器的设计实行许可制度,也就是必须获得相应资格的设计许可证才能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

电梯、起重机械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这五个环节:

根据《条例》第十四、十七条规定:

七大类(不包括厂内车辆)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均实施行政许可制度。

这里面需要加以说明的有以下几点:

(1)、锅炉修理、改造指的是其受压部件;

(2)、压力容器的安装一般由制造单位或项目承包单位负责,凡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也可进行,但对下列六大类容器必须由持证单位进行:

蒸球、医用氧舱、配套机组中容器、液化气贮罐、三类容器、大于10M3的容器;

(3)、03年6月1日起,锅炉制造单位可安装自己的产品,不另取安装证;

(4)、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合同委托《条例》许可单位进行。

上述行政许可证,根据《条例》规定,除气瓶充装由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外,其余特种设备的许可证自2003年6月1日开始均由国家局发证。

2、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监督检查的手段:

一是通过监督检验及证后监管来发现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中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二是通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来发现及整改在用设备的事故隐患并用行政执法的手段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是建立一个安全监管的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工作内容包括:

(1)、产品监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环节的现场监检是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他们主要对制造、安装过程产品质量在持证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监检,检查相关随机技术文件。

根据产品类别检查相应控制点,对经监检确认合格的产品出具监检报告。

(2)、证后监管:

对获得相关许可证书单位的质保体系运转状况、专业技术人员持证及到岗率、产品质量、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安全检查:

对在用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一是相关的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是否灵敏可靠;

三是操作人员数量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持证、设备本体是否存在危险隐患、是否按规范、参数运行,是否有违章行为等。

(4)、专项整治:

是对某类设备事故屡发而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

比如小浴室“小锅炉”专项整治,就是去年12.3锅炉爆炸事故后展开的,专项整治的特点是全面展开,边查边改,查找某类设备在运行中所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订整治措施和办法,在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对策。

(5)、施工现场抽查,就是监察人员到设备安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活动,主要是查企业资质、查施工人员持证状况、查施工质量,查是否办理过开工告知等。

按规定要求抽查数不少于全年设备安装数的30%。

(6)、无证查处:

是对持种设备中应该持有的证件进行检查。

一是发现无证,可按《条例》进行处罚,特种设备的证、归纳下来有以下几类:

一是行政许可类证件,如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等;

二是设备管理类人员证件;

三是操作人员类岗位证书,如司炉工证、电焊工证、起重工证等。

3、事故应对措施

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特别是锅炉及易爆、剧毒介质的的压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泄漏,对社会的危害是灾难性的。

因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做好事故预防的同时,要将危机处理机制作为安全监察的重要内容。

(一)要制订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目的是一旦发生事故,可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企业及各级政府均应制订应急预案。

(二)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类别,组成相应的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现场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追究有关责任人。

(三)要做好事故的上报及统计工作。

上报要按事故类别,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统计工作分季报、年报。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发生单位:

一是必须立即上报;

二是必须保护现场;

三是必须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一)法律

我国现行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主要有: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商品检验法》。

(二)行政法规

1、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提3月11日第373号国务院令公布,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2001年4月1日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地方性行政法规

除国务院以外,省、市通过当地人大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机制划转后目前只有湖北省颁发了《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

3、部门行政规章

以令的形式颁布的,目前国家局11号令《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2号令《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4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等。

(三)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是指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七个环节,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的对材料、制造、检验、水质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技术规范通常是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包含技术要求,相关管理规定等,并要求强制遵守的技术规章。

到目前为止各类规程:

锅炉类12只,容器类12只,气瓶类3只,管道类10只,承压综合类10只,机电类特种设备13只。

各类技术标准:

锅炉类32只,容器类50只,气瓶类57只,工业管道21只,公用管道7只,长输管道14只,电梯、起重机类79只。

五、科室工作职能及有关办事程序

特种设备监察科成立于2002年5月已有整整二年,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特殊性,区局领导十分重视,从领导体系来看,局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顾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科室现有4位同志。

科长夏伊,科员薛永春、周波清、唐敏,特种科同志都经市局专业培训,国家局统一考试,合格后均已获得特种设备监察员证书。

联系电话:

67181020

(一)工作职能

1、宣传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开展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签发限期改正的监察指令书,督促其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辖区内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3、做好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及注册登记发证工作并相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及统计工作。

4、对特种设备在七个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事故类别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上报、统计等工作。

6、做好市、区级组织布置的有关安全专项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办事程序

1、新增扩增特种设备

(1)开工告知: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我科。

(原要求在各镇、园区备案,考虑到行政许可法已颁发实施,取消这一规定,改为我科每月一次将特种设备变更情况送各镇,园区经办部门一份,可建立台帐,及时常握情况,便于管理)。

(2)检验:

在安装、维修、改造结束后,使用单位应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经该所派检验员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注:

机电类首先检验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站负责)。

(3)注册登记发证:

上述程序完成后,携带有关资料到监察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修理、改造、化学清洗

施工单位携带有关证件、施工方案、告知书到区局监察科报批备案,施工结束后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

3、报废、转让到区局监察科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并将使用证或厂内机动车牌照交回。

(三)关于不属于《条例》范围内的常压热水锅炉验收要求。

2003年12月3日上海市虹口区怡泉浴室一台常压热水锅炉因业主擅自改装移位、改变用途,使锅炉承压、超压发生爆炸,造成七死七伤的重大事故。

根据《条例》规定:

常压热水锅炉从2003年6月1日起不属于监察范围,但事故发生后,在全市发生了震动,对我们质量技监特种设备监察,对我们奉贤的影响更大。

几个月来,锅炉安全一直放在各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首位,地毯式检查,专项整治,举报查处,一直不断。

4月30日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冯桥村一台常压锅炉的爆炸,虽未发生伤亡及损失,但性质极其严重,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此,借今天机会,重点谈谈茶水炉、常压热水锅炉有关安全的几个要点:

1、茶水炉及常压热水锅炉的概念及区别

茶水炉、顾名思义就是烧开水的炉子。

常压热水锅炉是供给100℃以下热水,与大气连通,不承压,本不具有爆炸能量,就算把水全部烧干也不会发生爆炸。

茶水炉和常压热水锅炉二者的区别,茶水炉没有系统,没有管路,只有从本体接出个热水笼头,供应开水用,这样一台炉子,不受监察,但常压热水锅炉有供热管路系统,有泵有阀门。

一旦系统布置不合理,使用不当,会造成热水锅炉承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2、常压热水锅炉为什么会爆炸

一是常压热水锅炉在设计制造上没有按承压要求设计,其强度及安全性能较差;

二是没有配置安全附件,其承压的安全性能无法保证;

三是司炉工大部分未经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违规,脱岗现象比较严重。

3、保证常压热水锅炉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一应选择有证厂生产的锅炉;

二要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

三在锅炉顶部必须有2寸以上直径的透气管,管上不准装阀门,不准堵塞,不准接管到其他设备,必须保证与大气连通;

四是在炉子本体上必须有不能承压的警示标语;

五是司炉工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平时不得随意脱岗。

4、安装验收的程序

根据沪质技监特[2003]505号《通知》要求,由使用单位找有证安装单位安装完工后,应由安装单位提供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系统图,并经使用者验收,双方签字。

在使用前,使用者应向所在镇、园区、有关经济局申报,组织质监、安管、消防、环保、卫生等行政机关联合验收,对提供的安装质量及供热系统图予以确认签字、盖章存档,然后才可投入使用。

5、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锅炉铭牌、资料,如是“三无”产品,应立即停用更换。

(2)查锅炉房位置是否合理,锅炉房一般应独立设置,不应放在厂房及楼房内,不与主要建筑物相连,如在布置上有困难,应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同意;

锅炉房顶应是简易结构或轻型屋面;

锅炉房开窗面积(泄压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10%;

锅炉房门应向外开,锅炉前后、左右应保持一定间距,便于操作和检修。

(3)查有无透气管(与大气连通管),一般在锅炉顶部,有关阀门是否被堵,是否畅通。

(4)查锅炉本体上是否有“不得承压使用”的警示标语。

(5)查司炉工是否经过上岗培训,是否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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