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349726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连云港市气象部门科技服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10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办理申请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审批同意,可以给予减免气象资料服务费、防雷审验费、防雷检测费和雷评费:

(一)由市、县(区)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或办文单等有效文件明确规定的政府重点工程、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动迁房、廉租房等)、公益性福利工程(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特定招商引资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气象资料服务费、防雷审验费和雷评费。

(二)由市、县(区)及相关部门领导书面批示指定的建设项目的气象资料服务费、防雷审验费和雷评费;

(三)因生产企业未正式投入生产、停产(或部分停产)、亏损等原因,并提出申请减免防雷检测费;

(四)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并有正当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减免气象资料服务费、防雷审验费和雷评费;

(五)个人需要开具气象灾害证明等气象资料服务费;

(六)其它需要减免的情形。

第七条签订了长期协议的项目、已经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统一减免辐度的一费制收费的项目等原则上不再减免收费,但生产企业出现停产(或部分停产)、亏损等情形,并提出申请减免防雷检测费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申请减免气象科技服务费,必须提交下列书面申报材料: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

(一)、

(二)、(三)(四)项情况由申请单位向各科技服务单位出具的正式申请公文;

(二)与申请项目相符的政府文件、会议纪要或办文单等有效文件,或者有关领导的书面批示件;

(三)防雷图审和竣工验收事项填写《防雷审验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1);

防雷常规检测事项填写《防雷检测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2);

雷击灾害风险评估事项填写《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服务收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3);

气象资料服务事项填写《气象资料服务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4);

(四)个人气象灾害证明等气象资料服务仅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视事项具体情况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九条 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必要时可到现场进行确认。

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负责人应在减免审批表初审一栏填写本单位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

第十条 通过科技服务单位初审的减免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交规定的全部书面材料后,按以下权限进行减免审批:

(一)凡属第六条第(五)项情况,由申请个人当场填写《气象资料服务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表4),气象科技服务单位直接审查批准;

(二)凡属第六条第

(一)、

(二)项情况,申报材料符合有效文件或批示件的具体减免额度的项目,属县(区)的,由县(区)服务单位初审后,报县(区)局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属市本级的,由局科技服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申报材料无相关规定有具体减免额度的或无具体减免额度的项目,按第六条第(三)、(四)项情况由审批小组审批。

(三)凡属第六条第(三)项情况,属各县(区)的事项由县(区)服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减免幅度不超过30%的,经县(区)局审批小组讨论复核后,由各县(区)局长或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减免幅度超过30%的,由各县(区)局长或分管局长签署建议,报局审批小组审批。

属市本级的事项由气象科技服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减免幅度不超过30%的,由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减免幅度超过30%的,由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审批小组审批。

(四)凡属第六条第(四)项情况,属各县(区)的事项由县(区)服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由各县(区)局长或分管局长签署建议,报局审批小组审批。

属市本级的事项由气象科技服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由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审批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需要局审批小组审批的申请材料,由局审批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复审,通过复审的材料报审批小组组长,由组长召集市局审批小组进行集体讨论,议决或票决形成减免意见,由记录人员在审批小组意见栏签署小组意见,并签字。

局审批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个事项的讨论逐项记录,并经参会所有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通过局审批小组的减免审批事项,由局审批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和会议材料报局主要领导,局主要领导可视情况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签署局审批意见。

局审批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减免审批意见反馈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由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反馈到申请单位。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对减免意见有不同意见或有新的证明材料,可向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时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且必须提供和补充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新的申报材料按本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局审批小组应当充分考虑申请单位的申请理由的正当性和充分性,根据生产企业的停产、亏损程度和建设项目延期、烂尾情况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结合服务成本,一般给予防雷审验费不超过30%的减免,气象资料服务费不超过50%减免,防雷检测费30%-50%的减免,雷评费不超过30%减免。

第十五条审批小组讨论小组意见,一般采取议决方式形成减免意见,议决无法形成减免意见的,采取票决方式形成减免意见,票决应达到小组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能形成减免意见。

同一减免事项可多次议决和票决,直到形成减免意见。

第十六条 减免事项办理应及时。

不需要经过局审批小组审批的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上报局审批小组审批的,局审批小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个人气象灾害证明等气象资料服务,应当场办受理当场办理。

局审批小组组长原则上不超过半个月组织召开审批小组会议,讨论减免审批事项。

出席审批小组会议的人员须达到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审批小组会议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局纪检监察部门、县局纪检员(廉政监督员)要加强对防雷收费减免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局财务部门在财务报销和例行检查中应当加强相关材料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是否需要将减免表)

凡因工作人员、审批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单位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应将收费减免审批资料同技术服务一并整理保存,一事一档。

收费减免审批资料应当包括:

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其中《防雷审验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防雷检测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服务收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和《气象资料服务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均须有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县(区)局的减免审批讨论记录由各县(区)局存档;

市局减免审批小组讨论记录由减免审批小组办公室存档。

第十九条 各气象科技服务单位要在每月上报的《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登记表》中做好收费减免情况登记工作,局减免审批小组办公室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进行汇总上报局审批小组组长。

第二十条局其它规定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原《连云港市气象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减免规定》和《连云港市气象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减免程序》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局服务与社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4年10月20起施行。

附表1

防雷审验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

项目建设单位

(申请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立项批文号

政府减免文件号

项目总建筑面积

防雷登记号

应缴审验费金额

申请减免金额

申请减免理由

以上由申请单位填写

防雷中心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防雷中心章)

局减免审批小组意见

记录人:

【会议记录另附。

若属《办法》第六条

(一)

(二)则本栏空白。

局领导审批意见

属于第六条

(一)或

(二)的减免事项,由县局领导或市局分管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签名:

年月日(局章)

批准减免金额

实缴金额

注:

属于《办法》第六条

(一)或

(二)的减免事项,本表在市、县本局复核、审批,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属于《办法》第六条(四)的减免事项,达到报市局审批小组审批的事项,本表须报市局复核、审批,一式两份,局审批小组一份,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附表2

防雷检测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受检委托单位

防雷装置名称

装置地址

防雷装置建设年份

检测点数量

或机房面积

检测报告编号

应缴检测费金额

微型企业盖章难的,可由经办人签名并留身份证件号码

县局减免审批小组意见

年月日(局章)

市局减免审批小组意见

减免幅度低于30%的,由县局领导或市局分管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高于30%的由市局主要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年月日(局章)

属于《办法》第六条(三)的减免事项及未达到报市局审批小组审批事项,本表在市、县级市本局复核、审批,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达到报市局审批小组审批的事项本表须报市局复核、审批,一式两份,审批小组一份,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附表3

雷击风险评估收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应缴费金额

年月日(初审单位章)

减免审批小组意见

记录人签名:

【会议记录另附。

若属《办法》第六条

(一)

(二)则本栏空白。

】年月日

属于第六条

(一)或

(二)的减免事项,由县局领导或市局分管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其它情形由局主要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属于《办法》第六条

(一)或

(二)的减免事项,本表在市、县级市本局复核、审批,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属于《办法》第六条(四)的减免事项,本表报报市局复核、审批,一式两份,审批小组一份,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附表4

气象资料服务收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县(市、区)项目)

(缴费单位)

气象资料数据量

应收费额

减免理由

个人开具保险理赔气象证明,根据中国局规定免收费用,但须填写此表。

由申请人签名并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由申请单位(缴费单位)填写

服务单位初审意见

年月日(初审单位章)

县局审批小组意见

[若属《办法》第六条

(一)

(二)则本栏空白。

]

】年月日

属第六条第(四)的事项,由局主要领导在本栏签署减免意见。

签名年月日(局章)

属于《办法》第六条(四)的减免事项,本表须报市局复核、审批,一式两份,审批小组一份,气象科技服务单位一份。

附表5

气象科技服务收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