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上午表格天津市地铁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2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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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实得
1
人员配置
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上岗,扣10分
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0分
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上岗,扣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2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每人扣3分
10
2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未建立风险源台帐或未确定每个风险源的具体责任人,扣10分
进场后未进行风险源二次调查评估,扣10分
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5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110V或35KV或其他高压电线路送电前未制定送电方案,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10分
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每项扣6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及完善,扣5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5分
当地质条件和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每一项扣5分
15
3
安全技术交底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每少一项扣2分
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5分
未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3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2分
5
4
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
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每缺1人扣1分
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的,扣1-2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5分
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2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进行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未设明显标识显示工作状态,扣3分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
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现状,扣5-10分
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位,扣5分
未对周边重要建(构)筑物、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
在风险源部位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安排专人监控,扣5-10分
未按照方案进行监控量测,监测点出现破坏或占压,伪造监测数据,扣15分
6
安全检查与验收
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检查,扣10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5-10分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敏感期安全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
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开工条件验收,每项扣5分
未组织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每项扣5分
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扣5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10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五到位”(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扣5分
20
7
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
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10分
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
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3分
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3分
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
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扣3-5分
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
8
应急管理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或主要事故的专项预案,扣5-10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
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未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
9
事故报告处理
事故、险情未按规定报告、处置不及时,扣5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扣3-5分
档案管理
无专人管理,档案混乱,2-5分
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扣3-5分
资料不完整、内容不符合要求,扣3-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2分
资料不真实,扣5分
合计分数
100
附件3
天津市地铁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评评分表
标准分数
资质与资格
总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管理,扣5分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评,或者培训、考评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扣5分
项目管理机构未设置专职质检人员,扣2-3分
重要工序、部位施工时,项目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人次扣1分
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
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扣5分;
体系未落实,扣2-5分
岗位责任制未建立,扣5分;
责任制不清晰、责任不落实,扣2-5分
图纸合规性与工程洽商及时性
无图纸进行施工,扣10分
未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扣5-10分
未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扣10分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办理前,擅自变更施工,扣5-10分
施工现场管理
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到位,每处扣5分
现场无管理人员巡视,扣2分
未按规定建立现场标养室或标养室未达到要求,扣10分
材料管理及检验
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扣15分
违反规定使用已被淘汰、被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如实心黏土砖)和施工技术,扣15分
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扣5分
未按要求执行材料进场、退场验收和使用前检验制度,每次扣5-10分
进场材料批次、数量记录不完整,质量文件不全,每处扣5分
伪造检测数据或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扣15分
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等文件缺失,每项扣5分
不按检测规程进行检测,扣5分
检测仪器设备没有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或检定(校准)结果不符合要求,扣5分
现场材料未按规定存储,每处扣5分
验收
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扣15分
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扣10-15分;
未经验收擅自组织下一工序施工,扣5分
验收未形成书面意见,扣2-5分
“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定与执行不符合要求,扣2-5分
无专人管理,扣5分
档案没有编号或编号混乱,资料不完整、内容不符合要求,扣3-5分
质量缺陷事故整改
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扣15分
未及时处理或上报质量缺陷、事故,每次扣5-10分
质量缺陷处理无技术方案,扣10分;
方案未经审批,扣5分;
处理无记录或未经验收,扣5分
对质量缺陷整改不合格,扣5-15分
对质量事故后续处理不到位,扣5-15分
专项质量检查
分项检查不合格,每项扣10分
附件4
天津市地铁施工企业实名制落实情况考评评分表
得
分
实名制手册
未将相关人员的资料汇编成册,未编制《实名制管理手册》,扣5分
人员变更
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经理、总工未履行《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人员变更程序,每人扣10分
25
登记备案
未按照《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将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表、《施工单位项目任职人员简历表》、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上报地铁集团安全监控中心进行实名制人员原始登记备案,扣5分
完成人员变更审批手续后,未提交至地铁集团安全监控中心备案,扣5分
到岗出勤
实名制管理人员未到岗,每人扣5分
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员月出勤未达到22天,每月每人次扣2分
未录入人脸识别信息,每人扣5分
30
职责履行
未按相关要求对方案等进行审批签字,每次扣5分
未按照相关要求和通知,主持或出席预警响应会、消警分析会、工地例会等会议,每次扣5分
附件5
天津市地铁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管理考评评分表
检查标准
大门围档
未执行《地铁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图集》,扣2-5分
围档不牢固、不美观,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破损,围挡外5米范围内脏乱差,扣3-5分
无门卫值班和门卫记录,扣2分
渣土清运
未设置冲车设施或冲车设施不能使用,扣3-5分
渣土堆放乱,未设置渣土存放场地,扣3-5分
渣土未苫盖或苫盖不严密,每项扣3-5分
施工区域
路面未硬化,坑洼凹凸较多,有积水、积雪及泥泞,扣5分
泥浆、污水、废水外流造成现场被污染,每处扣2-3分
裸露场地无覆盖,每处扣2-3分
泥浆池、钢筋加工区、临边防护栏、上下马道的设置标准低于《地铁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图集》,每项扣3-5分
现场施工区域划分不清晰、布局凌乱,扣3-5分
未随时洒水防尘,无降噪仪器,每项扣3-5分
材料堆放
材料堆放不整齐、无规格型号标识,堆放超高,占道码放,无垫木,未远离潮湿区域,无苫盖,扣3-5分
散体材料未砌池堆放、苫盖,每处扣3-5分
生活区
办公区
每间宿舍居住超过15人,宿舍混乱,每项扣2-5分
地面乱泼乱倒,环境卫生脏乱差,扣3-5分
消防安全
未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无专人负责;
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培训和防火技术交底,每项扣2-3分
临建房屋未验收或验收要点不符合标准;
未与分包队伍签订防火协议,每项扣2-3分
无消防预案;
预案未经审批;
预案操作性不强;
未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每项扣2-3分
未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无消防安全日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3分
逃生设施不规范,防火间距小,消防通道不畅,扣2分
洒水车不能兼做消防车灭火功能使用,扣2分
灭火器材配置数量少或失效,扣2-3分
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未设置消火栓,每处扣2分
消火栓不能使用或灭火工具缺失,每处扣2分
明火作业与易燃物安全间距小,无隔离措施,扣2分
明火作业无控制火花飞溅措施、未配备灭火器、未将周边易燃物清理干净,每处扣2-3分
用彩条布或其它易燃物品苫盖钢筋等材料,扣2分
电源插座、灯口存在裸线、破损、焦糊,扣2分
临建房屋电源线暗线敷设,每处扣2分
在可燃物、金属物上敷设电源线;
高压架空线下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每项扣2-3分
现场和屋内堆积可燃垃圾杂物,每处扣2分
氧气乙炔瓶胶皮管破损、无减压阀、回火截止阀,扣2分
煤气罐未单独设置房屋,胶皮管超过3米未硬连接,扣2分
私拉乱接电源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物品,每个扣2分
现场使用碘钨灯或其它违章照明,每个扣2分
未在规定的抽烟区域抽烟,每个扣2分
电闸箱一闸多机或有其它违章操作,每个扣2分
未对临电工程验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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