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高中历史第四单元第3课美国代议共和制的确立教案1新人教版选修2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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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画》、《大法官桑德拉·
奥康纳》(学习延伸)
教师在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时,要结合主题思路做大胆地取舍。
美国的民主是西方民主的一个典型范例,美国人因其独特身份和个性对西方民主制度做出过杰出的贡献,这些贡献中最重要的就是首先实现代议共和制民主。
而代议共和制民主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制定息息相关。
加上学生在高中历史必修Ⅰ已经学习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相关内容,因此,教师在具体教学时应着重放在分析美国对宪政建设的重大贡献,即制度创新(包括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联邦制、共和制、选举制等内容)和健全法治中表现出来的与时俱进的精神上来。
其他方面,诸如邦联条例的内容及影响、谢司起义等就放手让学生自己解决。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
如谢司起义、制宪会议、史料等,可以通过播放相关影视资料和幻灯片等计算机辅助教学的方式展示出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直观印象,有利于教学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3.充分运用史料和课本中提供的各种信息,相互补充,相互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维。
史料是学生认识历史的一种重要途径。
其他信息,比如导言、“学思之窗”、“历史纵横”、图、表等都是本课的有机组成部分。
各部分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启发,教会学生把握史料和各种信息的内容和主旨,有效地促进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
教师围绕主题补充或重新整合课本提供的历史信息,比如选择《五月花号公约》和《独立宣言》的一些节录来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的法律渊源;
用卡通画“要么联合,要么死亡”来说明美国宪法制定的迫切性;
漫画“总统与国会”来诠释美国总统和国会之间的关系。
4.渗透“研究性学习”精神,通过学生自主体验、合作交流等手段突出主体地位,重在引导学生用联系、比较、问题探究等方法体验和学习历史。
促进学生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的提高。
5.创设情景,设置问题,引导学生进行具有探究性意义的学习。
[教学构思]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预期效果
1.新课导入
资料引入:
和世界上许多民族一样,美国人的建国也经历了一场战争,这就是著名的“独立战争”。
但与众不同的是,胜利后的美国人并没有立即建立起他们的联邦政府,那些手握兵权功勋卓著的将帅们也没有趁机登上王位。
战争胜利4年后,即1787年,美国各州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
又过了两年,即1789年,宪法才被通过,联邦政府才开始工作,美国人民也才选出他们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
直到这时,一个在我们看来“像模像样”的国家才算是真正建立起来了。
然而美国的建国日却定在十三年前,即1776年的7月4日。
这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
这时,为期八年的“美国革命”才刚刚开始一年。
那时的美国,既没有总统,也没有宪法,更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政府,当然也没有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而只有一个“自由独立”的“美国理想”。
但在美国人看来,这就是建国了。
于是,美国的建国过程竟是这样:
先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想和一种精神,然后有宪法,最后有政府和总统。
问题设计:
1、在独立宣言、联邦宪法和国家机构这三个环节之中,哪一个最重要呢?
2、有人说:
“美国这个国家很有些奇怪。
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
”这个说法是否合理?
美国是如何“谈出来的”?
结论:
如果只有独立宣言,美国就永远只是一个理想或理念,不是一个国家;
而如果只有政府和总统,则美国未必是美国,没准还会是伊拉克。
可以这么说,正是美国人在1787年起草的这部宪法,不但使《独立宣言》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而且保证了这个现实的国家最大限度地符合《宣言》的精神和理想: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
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
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学生讨论,最后通过阅读课文,分析判断,得出结论:
1、宪法。
2、合理。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依靠法律的健全和不断完善而维持的。
将学生引入情境。
2.法律渊源
“我们谨在上帝面前,对着在场的这些妇女,通过彼此庄严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和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
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五月花号公约》)
“各殖民地享有英国普通法规定的权利。
……普通法规定的权利是我们固有的权利,是我们继承的遗产。
”(《独立宣言》)
这两则材料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有何作用?
政治制度有继承性和延续性。
今天我们中国也可有选择地吸收国内外政治制度中的精华,做到与时俱进。
分析两段材料得出结论:
先进的宪政理念对美国宪法的制定产生重要影响。
理解政治制度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学会用联系的方法来理解和分析历史问题。
3.社会根源
资料引进:
《邦联条例》规定:
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
各州保留它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
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
各州派2至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有一票表决权;
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
等等。
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
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
情景创设:
出示“历史纵横”中的“要么联合,要么死亡”的卡通画和“谢司起义”的相关资料。
设问:
面对这种危机,假如你是当时一位饱学的美国人,在不改变政权性质的前提下,你会采取怎样的行动?
由此引出美国面临邦联的松散、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爆发等系列危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够维护国家和阶级利益的强有力政权,这也就是1787年宪法制定的社会背景。
思考讨论,得出结论:
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通过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分析。
懂得通过史料和课本中提供的信息来认识历史。
4.代议共和制的确立
制宪会议、麦迪逊(图片、历史纵横)
美国1787年宪法的产生是一定社会历史背景的产物,都是一定国情决定的。
通过刚才的学习可得出结论
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历史事物。
5.代议共和制的具体内涵
漫画“总统与国会”(学思之窗)
1、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哪些基本原则?
2、漫画是如何诠释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的关系的?
3、华盛顿告别政坛,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有何重要作用?
指出:
美国宪法是历史上最早的宪法之一,这一宪法与在它之前的西方宪法的作用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制定标志着一种新的资产阶级政治体制的产生,其显著特点是,确立了代议共和制民主。
阅读课文,分析判断,得出结论:
1、基本原则有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联邦制、共和制和选举制;
2、美国总统与国会相互支持;
3、开创了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先河。
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懂得通过史料和课本中提供的信息来提炼知识。
6.评价
材料一“美国的独立如果不曾伴随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单从它偏离英国这一点来考虑,那就是微不足道了。
美国不仅为自己,而且也为全世界赢得了立足点,并且将目光射向自己所获得的利益的范围以外。
”(《潘恩选集》,第225-226页)
材料二在意大利,由帕台塔发表的《1823年(6月19日)伦敦意大利烧炭党人原则宣言》,除重申“在任何国家只有人民才是天然的真正的主权者”的民主信念外,还指出应当仿效的政治典范是赢得了自身的独立、维持着民主的美国。
(周琪《美国对西方近代民主制的贡献——代议制民主》,《美国研究》1994年第4期)
材料三《雕刻画》、《大法官桑德拉·
材料四美国国会于1789
年9月25日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作为美国宪法的补充条款,并于1791年12月15日得到当时9个州批准开始生效。
这10
条修正案通称“权利法案”。
以后又陆续补充了16条宪法修正案,其中主要的有:
南北战争后生效的废除奴隶制,保障黑人权利的第13~15条修正案;
1920年生效的美国妇女享有选举权的第19条修正案;
1964年生效的关于选举时取消人头税限制的第24条修正案;
1971年生效的关于降低公民选举年龄的第26条修正案等。
这26条修正案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大唐资料库大全》
1、材料一中“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指的是什么?
我们应当如何评价这个“革命”?
2、结合材料二和材料三、四,说明美国要西方“应当仿效”的应该是什么内容?
1、制定1787年宪法,确立代议共和制。
这个“革命”为美国以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但也存在很多缺陷。
2、制度创新和健全法治的与时俱进。
培养学生运用材料,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7.总结
1、通过学习谈谈美国对西方近代民主制最大的贡献是什么?
2、美国1787年宪法历经二百多年仍然存在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何启发?
美国人对西方民主制度做出最重要的贡献中就是首先实现代议共和制民主。
而代议共和制民主的具体体现就是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它在制度创新和健全法治中表现出来的与时俱进的精神成为各国宪政建设的典范。
通过本课的学习及阅读课文基本可以得出结论
巩固知识,使学生明确教与学目标。
体现历史学科的现实性功能。
8.拓展探究:
美国代议共和制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1、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区别与联系。
2、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对西方民主政治的影响。
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
通过访问调查、网络或图书馆搜集资料等方式,写出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延伸课本知识,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发挥历史的现实性功能,拉近历史与现实、与学生的距离。
考查评估学生探究学习的效果。
【教学设计说明】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是单元教学的第3课,是前面两课的继承与发展。
课文线索比较清晰,但略显枯燥,故在教学中要突出主题——代议共和制建立的背景与内涵。
设计者希望通过这样的设计,让学生认识到任何一种政治体制都是一定社会历史背景的产物,都是一定国情决定的,只有不断创新和与时俱进才会有生命力。
在本课的教学思路中,紧紧围绕“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注重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注重自主学习、实践体验、思维能力的培养等。
在此过程中,设置情境、创设问题,巧妙地将历史学习的方法与教学结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之中,实现“基础知识、能力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背景资料】
1、邦联制及其缺陷
《独立宣言》正式宣告了北美英属13个殖民地的独立。
独立后的13个州,实际上是13个主权国家,大陆会议对各州没有多大约束力。
为了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大陆会议经过紧张的、延续一年多的辩论,于1777年11月通过了《邦联条例》。
这是美国第一部宪法。
在13个主权州全部批准后,从1781年3月1日起,《邦联条例》正式生效,大陆会议改为邦联国会。
因此,邦联政府无力解决独立战争胜利后所面临的严重问题。
修改宪法,加强中央政府权力的呼声越来越高。
2、谢司起义
美国独立战争后1786—1787年在麻萨诸塞州爆发。
独立战争中一些大资产阶级利用战争困难大发横财,战后农民生活陷入困境。
1786年发生了由谢司领导的农民起义。
谢司是参加过独立战争的老兵,战后解甲归田,生活穷困。
1786年秋他与路克·
戴伊一起在康科德集合一批武装农民,准备攻打波士顿。
起义者要求分配土地,取消一切公私债务和惩罚穷人的法庭。
政府很快派军队前去镇压,起义队伍被打败,撤出麻萨诸塞。
不久起义者重整旗鼓,发展到15,000人。
统治阶级急忙召开会议研究对策。
1787年1月政府为争取时间,决定与起义者谈判,致使起义军松懈。
当政府援军开到时,政府立即停止谈判并下令进攻,包围了起义队伍。
谢司突围逃出,但起义军已大伤元气,无法继续战斗,最后以失败告终。
3、1787年联邦宪法的制定
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国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
它取代1781年《邦联条例》成为美国的也是世界近代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制宪会议由华盛顿主持,出席会议的共55人,在政治态度上多是保守派,代表人物汉米尔顿。
只有富兰克林和路德·
马丁两名民主派参加会议。
最后通过了联邦宪法。
这部宪法基本未提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后在群众压力和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斗争下,于1789年7月又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1791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即著名的《人权法案》。
4、制宪会议上的权利之争
制宪会议上产生了大州和小州、北方州和南方州之间的权利斗争。
大州和小州之间的斗争主要集中在国会代表的比例分配上。
反映大州要求的弗吉尼亚提案主张各州的代表人数应根据该州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简称为“联邦比例”)产生。
对此,小州坚决反对,新泽西州提案主张各州代表名额相等。
南方州和北方州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南方种植园主和北方资产阶级的利益冲突。
南方州主张,计算“联邦比例”时,黑奴应计算在内,但纳税时黑奴则不算人口;
北方州主张,黑奴应算在纳税人口中,不计算在“联邦比例”中。
南方州和北方州的斗争还表现在关税和奴隶贸易这两个问题上,南方州反对国会有征收关税的权力;
北方州要求禁止输入奴隶,对此南方州以退出联邦相威胁。
最后,为制宪会议代表们共同接受的是康涅狄格州的“大妥协案”:
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各州都出两名,众议员按“联邦比例”出;
计算“联邦比例”和纳税人口时黑奴都以3/5的人口数加入计算;
国会有权征收关税;
1808年以前可以输入黑奴,但每人课以不超过10美元的关税,1808年以后是否禁止奴隶贸易到时国会再讨论决定。
5、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美国国民,为建设更完美之合众国,以树立正义,奠定国内治安,筹设公共国防,增进全民之福利,并谋今后国民永久乐享自由之幸福起见,爰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如下:
第一条
第一项
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
第二项
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
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
年龄未满二十五岁、为合众国国民未满七年、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之居民者,不得为众议院议员。
(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
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
第三项
合众国参议院由各州州议会选出参议员二人组成之。
参议员任期六年。
参议员各有一表决权。
……
年龄未满三十岁,为合众国国民未满九年,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之居民者,不得为参议员。
合众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之议长,除该院全体参议员可否数相等时,无表决权。
第七项
一切征税法案应由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得提议或赞同,关于此项法案之修正案与其他法案同。
第二条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
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大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大元帅,并于各州民团被征至合众国服务时统率各州民团。
大总统得令各行政部门长官,以书面发表关于其职务各事项之意见。
大总统并有权对于背叛合众国之犯罪颁赐缓刑与赦免之权,惟弹劾案不在此限。
第三条
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
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之。
──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本册由蒋相泽主编)
6、三权分立制度(separation
of
powers)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
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
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形式。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典型国家。
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
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
根据三种权力相互制衡的原则,美国宪法还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通过弹劾案撤换总统,有权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宣告惩治叛国罪,弹劾审判最高法院法官;
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还拥有特赦权、对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
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因弹劾案受审时担任审判庭主席。
此外,根据惯例,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无效。
实行总统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形式。
三权分立制度对中国曾经产生过一定影响。
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运用西方的分权学说,结合中国历史上的统治经验,创立了五权宪法理论,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加入监察、考试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体制上根本否定并排斥三权分立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制。
7.学术观点
(1)对1787年宪法的评价
我国史学界对1787年宪法的评价,基本上都能坚持一分为二的原则,即承认1787年宪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又认为该宪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但在对1787年宪法的肯定或否定程度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种观点认为,1787年宪法,就其产生的过程来说,完全没有民主的基础。
制宪会议取得制宪的任务,既不是基于人民的创议或同意,也不是基于各州的授权,而是由于会议中代表自己的决定。
参加这种会议的各州代表的产生,既不是出于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而是由州议会或州长产生,新宪法制定后,也未交人民直接表决,而是由各州的制宪会议批准。
这些制宪会议的产生,又未经广大人民参加选举,不能反映广大人民的意见。
因此,新宪法可以说与人民没有关系。
(曹绍廉:
《美国政治制度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
)
另一种观点则是对1787年宪法持基本肯定的态度,认为1787年宪法是美国革命的一大成就,是保守派的业绩,是一个进步的文件。
第一,联邦宪法虽然满足了保守派的政治经济上的要求,但是不能忽视它同时也是有利于整个美利坚民族,有利于人民的。
这是因为宪法确立了一个真正的全国政府,用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代替过去的松散的联盟,不仅有利于全国性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而且有利于保卫国家的安全。
第二,1787年宪法还包含了大量的民主因素,主要表现在:
(1)宪法中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该原则虽然有压抑人民的消极作用,但也有积极的一面,三者可互相限制、平衡。
(2)宪法大大加强了中央权力,但也把相当多的权力留给各州。
创造了现代“联邦制”国家形式,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
(3)确立了共和制。
(4)实行民选政府制度。
(5)体现了文官政府的权力高于军权的原则。
(6)宪法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体现了杰斐逊“死人不能统治活人”的思想,后人必须结合当代实际修改宪法。
总之,1787年的美国宪法是美国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美国国家制度发展演变的产物。
1787年宪法加强了联邦政府的力量,使美国由一个松散的邦联过渡到联邦,调解了各个利益集团的矛盾,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使美利坚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这不仅加强了美国的政治和军事势力,而且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美国宪法是美国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和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了美国第一次革命的成果。
宪法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分权制衡制度,使美国成为实行“三权分立”最早的国家之一。
这部宪法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出现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在当时封建专制制度在世界各国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条件下,不论是对美国还是对其他各国都具有进步意义。
由于宪法是在资产阶级和奴隶主取得政权,国内阶级矛盾上升的条件下制定的,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妥协的产物,所以它又具有鲜明的保守性和反人民性。
──摘录自《高校世界历史配套教材·
近代史卷》,81—82页
(2)美国学者对宪法的评价
美国史学界和政治学界对美国宪法在以下几方面的看法基本一致:
一、它是美利坚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法,是美国的最高法,也是近代世界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它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对于理性政治的追求变为现实。
二、美国宪法的独特贡献在于它创立了一套新的宪政原则和实践,使共和制成为一种可操作的现实。
它所确立的宪政原则(包括人民主权、限权政府、共和政体和公民权利的不可剥夺性等)和机制(包括联邦制、三权分立和权利法案等),既是对欧洲(尤其是英国)宪政思想和实践的创造性的继承和发挥,更是美国人基于自己历史经验的一种创新。
这些原则和实践,不仅为美国200年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
三、1787年宪法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政治体制设计,其最明显最严重的缺点在于承认了黑人奴隶制,使美国以后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是制宪者当初始料不及的。
四、美国宪法是一种妥协的产物,其本身也成为一种妥协的机制。
制宪者当初的目的,并不是创造一种十全十美的、民主正义的,能流芳百世的政治制度,而是寻求一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