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4篇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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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
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
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
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
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
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
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
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
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
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
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
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
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
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
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
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
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
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
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
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
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
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
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
《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
《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
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
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为了使学校和老师领会党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对照新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学生和自己的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
通过学习,我对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新的认识与体会。
1、教师应继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必须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更新自己的学识,必须传“为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才能具备广博的知识,紧跟时代的发展,满足学生的需求。
2、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决贯彻素质教育。
义务教育做什么?
就是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让孩子们全面发展,不是简单的应试教育、分数教育,而是以素质为导向,培养有思想、有道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着眼于学生自身的潜能开发,使学生的知识、人格、智力、能力、个性等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总之,我们教师一定要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从教。
教育活动实施方案4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实施县委及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五实”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园实际,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力求让每个教职工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工作中,处处体现“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
”的工作作风,促进本园工作更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作风、抓落实、促赶超,密切联系群众”为主线,以开展“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的“五实”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大局意识,转变教风学风,狠抓落实为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实施县委及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五实”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形成发展合力,为实现“12818”工程,建设芳香xx,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xx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为使我园的“五实”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特成立
以园长为组长的“五实”教育领导小组,即: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行为,共同组织开展好此项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班级教师之间,领导与职工之间共同形成合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全园教职工的工作作风。
说话做事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不夸大成绩,不推卸责任,不搞形式主义。
以高度的和强烈的事业心,做好每一个细节的工作。
(三)强化执行,狠抓保教工作高效落实。
强化措施抓落实,明确责任抓落实,突出效果抓落实,坚决遏制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庸懒散奢等现象,自觉抵制推诿扯皮、马虎拖沓等不良风气,力求措施快落实、矛盾快解决、工作快见效。
确保我园呈现全面、迅速、高效的局面。
(四)务求实效,推动教育事业赶超发展。
立足本园申报一级二等园的目标思路,认真查找工作措施、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全力做好申等准备工作,以崭新的姿态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评定。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XX年2月至3月)结合自己的本职本岗位工作,破解阻碍教育工作提质进位赶超发展的难题,找准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求每个教职工结合工作至少查找出一个阻碍自己工作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途径。
1、召开教职工大会,宣传动员,学习领会“五实”教育的内容及其重大意义,成立领导小组。
制定实施方案。
2、学习讨论,查找问题。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县为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县“两会”精神以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扎实开展“芳香xx”大讨论。
坚持边学边察,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工作重难点,认真反思,撰写心得体会,深化认识、明辨是非,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3、强化组织,整合队伍。
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
坚持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继续下派新农村指导员到帮扶点蹲点驻村工作;
加强对教育对口扶贫点的指导和帮助;
继续坚持领导班子值班制,多深入班级了解实情,密切联系班级教师及家长,着力解决好家长及教职工最急最盼的突出问题。
4、明确责任,公开承诺。
全体教职工围绕教育工作的大局、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抓工作的思路,明确所肩负的责任,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规定完成时限,向家长及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XX年4月—10月):
加快推进落实(出实招、干实事)
1、注重实践,推动幼儿园工作更上新台阶。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保障以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为前提,做好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园申报一级二等园的检查验收。
2、健全机制,完善“八项制度”。
结合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开承诺制度、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审批制度、扶贫挂钩制度、挂牌上岗制度、考核督查指导、随机调研制度等八项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3、改进作风,解决好落实不力的问题;
解决好不思进取的问题;
解决好作风漂浮的问题。
营造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务实廉洁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XX年11月—12月):
实现赶超目标
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对照各岗位的目标责任书以及本园的定性定量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与评优选模挂钩。
县保先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xx县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县直各系统党委,各教育单位:
为切实搞好我县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下发的《意见》和盛市委出台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在我县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领导干部多,党员比例大,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比较高,是基层单位和群众关注的重点。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正是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重点所在、方向所在。
认真谋划和切实搞好第一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贯彻“xxxx”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现代化绿色瓷都的宏伟目标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搞好这一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还可以积累经验,对于第二、第三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示范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盛市和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第一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扣发展、紧扣职能、紧扣实际,从一开始就坚持高标准、开好头、严要求、起好步,精心组织实施,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范围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包括县党政机关,县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群团组织,县属及部门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第一批教育单位的具体名单附后)。
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因需抽调较多同志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进行。
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本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流动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具体办法,防止出现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两不管”现象。
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已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要接转组织关系,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年1月开始到~年6月基本结束。
县委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后,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随即启动,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一阶段:
学习动员(1月下旬至3月上旬)
这个阶段是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的首要环节。
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
这个阶段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周,其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小时,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搞好思想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学习、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本单位的动员部署。
没有特殊情况,应在2月初之前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由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和上级督导组长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央和盛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
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盛市、县委部署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动员大会。
2、抓好学习培训。
组织党员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xx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近期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党章、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形势教育作为集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郑培民、谷文昌、牛玉儒、郑忠华等英模和我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
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电化教育和专题讨论等形式,确保学习培训效果。
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以岗位为平台,培养提升学习和创新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的专题学习,主动与基层党员代表座谈,带头给党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
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
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不同类型的党员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分层施教。
要引导党员边学习边思考,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为下一阶段分析评议打好基矗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要保证,要立足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周六或其它业余时间,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提高参学率,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
3、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要紧密联系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和特点,对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意见》中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讨论并提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岗位特点的各行业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对党政机关中的党员,要突出班子、突出形象、突出能力、突出服务、突出创新、突出制度,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
为~识为重点,以解决作风问题为突破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对事业单位的党员,要以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风转变为重点,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争当业务带头人,创出一流工作业绩等。
通过学习讨论,明确各行业、各单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分析评议时有标尺,在整改提高时有方向,在日常工作中有行为准则,展现促发展的成效,展现走前头的形象。
第二阶段:
分析评议(3月上旬至4月上旬)
这个阶段既是对前阶段集中学习培训效果的检验,又是解决突出问题、搞好整改工作的前提,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要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党员自我剖析和党内相互帮助,找准党员在保持先进性方面的差距,促使广大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加强党性锻炼,实现自我提高,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这个阶段的时间一般不少于4周,要重点抓好七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
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员个人要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