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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5.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7-5194(2011)02-0042-04
马克思指出: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我国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是共生共荣的统一体,其中,群众是主体,干部是主导,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至关重要。
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干群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与干群整体矛盾的非对抗性。
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的各种利益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干群关系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研究我国的农村问题不仅要缘于历史,更要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来看待和处理农村干群关系。
一、构建和谐农村干群关系意义重大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必须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
农村干群关系的状况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制约着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限制着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关系重大。
(一) 农村干群和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农村的各种利益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不少新的矛盾,并且共性问题明显,干群关系紧张就是其中突出的问题之一。
因此,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分析当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存在的问题,查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策,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 农村干群和谐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科学发展观,就是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就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实事求是地把握我国农村干群关系的现状,准确分析制约农村干群关系和谐的因素,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按照民主法制要求,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农村干群关系和谐稳固发展,为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对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三) 农村干群和谐关系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
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最为紧密,熟悉农民的生活、生产和思想状况,能够直接倾听农民的呼声,是基层农民的引路者。
农村和谐干群关系的实现,有利于建构高效稳固的基层民主政权,一方面,该政权能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
另一方面,还能积极向上级组织反馈农民群众的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上级组织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但现实中我们也应看到,基于党和国家一些惠农支农政策的实施,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可用资金,影响了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加之在拆迁、征地、安置等问题上冲突不断,村民对基层干部工作不支持甚至产生敌意情绪,致使基层组织因缺少村民支持而不能正常运转,弱化了其政权组织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四) 农村干群和谐关系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
邓小平多次指出:
“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
当前,农村社会的各个层面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在大政方针’甚至是广大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贯彻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会给农村干群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特别是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农民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个别干部在执行上级政策上的不力或走样,都会激起干群矛盾,引发摩擦甚至演变为暴力冲突。
因此,我国农村干群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
二、科学动态地把握影响我国农村干群和谐的因素
“19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事实证明,农村的兴衰治乱是一个国家稳定与否的基石和标志,国家的乱始于农村,农村的稳定必然带来国家的兴盛与安宁,这几乎是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我同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问题始终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时代与形势的发展变化必然带来社会的发展变化,从而带来干群关系的变化,因此,融洽干群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动态地把握影响我国农村干群和谐的重要因素。
(一) 传统因素。
主要是指一个地方长期以来形成的多数人在于群关系上的习惯认识。
中国的历代统治者,大多视民如草芥。
把官民关系真正看成鱼与水的关系的是中国共产党。
传统因素除了受我国历史上形成的官本位思想影响外,还受到当地人缘于自身的所见所闻形成的干群关系动态认识。
由于时代更新迅速,地域问思想文化等观念发展差异较大,因此,对于传统因素,其权重系数必须因时因地科学动态地把握。
(二) 利益因素。
马克思曾经指出: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利益因素是引发干群关系的根本所在。
目前,大部分农村干群矛盾的产生是缘于利益的得失,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过低,其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证,成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
同时,伴随社会的改革,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地区内的贫富悬殊不可避免,而农民对各类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电越来越高,加上转型期分配制度的不尽完善,不公正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农民的意见直接或间接地落在基层干部身上。
如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还存在不正确的利益观,农业税取消后,把对农民土地的征占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新来源,引发了干群利益冲突。
因此,对于利益因素,基层干部应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失,将其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有效地协调统一起来。
(三) 信任因素。
一般说来,政绩往往是干部工作能力的表现,而群众信任度则是干部品行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干群关系应是和谐统一的“鱼水”关系。
目前,我国农村干群信任关系的整个外围环境非常好,农业税的取消、各类农业补贴的发放等措施在拉近了政府和农民之间关系的同时,也缩短了广大干群之间的距离,但我们也应看到现实中的信任因素并非处于理想状态,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素质较低,为了自己的私欲,借口农民思想观念落后、文化水平低,工作上缺乏沟通,行政干预过多,客观上影响了农民对干部的信任。
发展是为了人民,缺少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发展就无从谈起,广大基层干部在默默奉献的同时,一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政策制度的宣传,让农民更多地了解政策,也更多地了解干部,增加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真正相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党群关系才能不断密切。
(四) 管理因素。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广大农村长期处于落后的生产状态,干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当地生产力的发展,一定意义上讲,落后的地方政府管理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是影响广大农村干群关系的重点。
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与农民之间天然存在一种管理关系。
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干部的管理即为服务,人民的干部就是人民的公仆。
干部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体现在政绩上,也体现在干群关系的和谐上。
管理因素的高低首先要看干部公仆意识的认知与自觉程度,公仆意识强的干部能够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能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利益和要求,讲科学求发展,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团结群众努力奋斗,以扎实的工作和突出的政绩造福于人民。
(五) 现代因素。
主要是指农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具有的基本素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指现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社会认知与科技致富的基础知识。
二是指现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社会认知能力、辩证思维能力、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指现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态度,包括诚信、开放、创新、注重未来。
当前,农民的现代素养不足是引发农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少农民缺乏现代素养,这些现代素养的缺乏,不论是从思想认识上,还是从组织管理上,都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进而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科学发展观视阈下农村干群和谐关系因素的优化
在我国13亿人口中,8亿是农民,实现社会和谐的主体在农村。
从1978年以来,13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工作的,可见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
由于影响农村干群和谐的关系因素是多元的,只有合理引导、积极营造,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关系因素,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一) 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传统因素必须贯彻实施执政为民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
”而要贯彻实施执政为民的理念,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传统因素,首先就是要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心里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坚持走群众工作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只有这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有牢固的思想基础,才能有正确的目标方向。
(二) 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利益因素必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一条重要经验。
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为优化农村干群关系提供必要而坚实的物质和社会基础,而且有利于使农民群众看到希望,增强干部的亲和力,起到凝聚人心、和谐干群的作用。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以及“三农”问题的指示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多予少取放活”,着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三) 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信任因素必须强力推进村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构建农村和谐干群关系,调整与缓和各种利益矛盾,必须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村务公开属于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范畴,直接反映村委会工作绩效。
村务公开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监督方式,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权力制约,是保障监督信息的有效获取和传送的必要条件。
有效、真实的村务公开是有效获取和传送监督信息的重要途径。
在公开的内容上,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顺应农民群众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重点是财务公开。
在公开的形式上,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可利用公告栏、会议、广播、网站等形式发布信息,扩大公开面。
在公开的程序上,应加强事前公开,将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决策前就以各种方式进行公开。
在公开的保障方面,应当加强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村务公开的领导。
此外,改革村务管理监督体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民主政治制度,使之法制化、规范化,保证权力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内高效运行。
(四)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管理因素必须“以民为本”。
毛泽东同志指出:
“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
”干部原本来自群众,又为大众服务。
干部要坚持贴近群众,强化公仆意识,不断强化普通劳动者的意识。
新形势下农村干群矛盾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在于干部的认识水平与管理服务质量。
为此,构建农村和谐干群关系,就必须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坚持以农民的生存与发展为本,加强乡镇干部与农民的沟通交流,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完善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注重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强化管理服务意识,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
所以,基层干部的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必须履行调研、听证、集体讨论的程序,强化村民的参与意识,注重吸纳合理化建议,体现其主人翁责任感。
同时,要以制度的形式确保基层干部践行亲民爱民政策,如,改革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巩固支农惠农的成果。
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设立政情民意沟通日制度,将农村干群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五) 优化农村干群和谐的现代因素必须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针对当前农民综合素质整体不高的现象,我们要从优化农村干群和谐关系的高度出发,着力推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制定完善农民素质培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建设格局。
无论是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是新农村的建设,都需要培养大批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实行科学种田的新型农民,其关键就是要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建立健全农民素质培育机制:
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并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建设,拓展培训阵地,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营造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勤劳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制度体系,实现农村人力资源最优配置,将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列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加大考核力度,增强培育与开发的自觉性。
总之,农村干群矛盾的产生是多种关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研究当前我国农村干群关系,就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为背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农村干群关系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考量,科学动态地把握影响我国农村干群和谐的关系因素,既要坚持原则,抓住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矛盾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综合考虑,才能切实抓出成效。
参考文献:
[I]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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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
11.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12
(1).
责任编辑: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