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光中乡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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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进行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同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讲求实际,注重实效,真抓实干,抓出成效,严禁形式主义,严禁走过场。
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开展中,党政领导亲自抓,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认真落实防汛抗灾工作,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预案,通过村民大会、村务公开栏、横幅等形式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理措施,实行领导干部职工24小时开机,乡政府24小时有人值班工作制。
同时加强了地质灾害预防监测管理,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重点地质危险区域进行经常化检查、跟踪、监督,确保监测网络正常运行。
(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
今年来光中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与各村委会签订片区责任制并形成一种制度;
全面排查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情况,做好诊断评估、救治救助、分类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
广泛开展好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造就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八)精准扶贫工作进展顺利。
2017年1月初到今年年底以来,集中全乡人力物力认真开展了精准扶贫和贫困户帮扶、退出等工作,体现了真扶贫,扶真贫。
(九)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肃惩治侵害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苍蝇”,督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扶贫救济惠农补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减少诱发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抓队伍,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工作,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抓好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有效解决2017年村委会换届“后继乏人”问题。
三是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
各工作团队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包村蹲点听民情、解民忧,对留守老人和病残弱家庭开展生产帮扶,及时调处水源、土地和农资纠纷,确保春耕备耕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一个,事业单位2个(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光中乡本年收入合计989.2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26.72万元,占73%;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262.52万元,占27%。
2017光中乡年本年支出合计989.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3.72万元,占22%;
项目支出513.20万元,占7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光中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78.02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544.55万元,减少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光中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32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73%。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14万元,减少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光中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35万元,占29%;
人大事务支出1.5万元,占0.2%;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11.85,占29%;
国防支出1万元,占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5万元,占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4万元,占3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5万元,占6%;
农林水支出204.15万元,占2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0.3%;
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人大事务,代表工作:
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
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2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
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国防支出:
国防动员,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兵役征集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
2017年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39.03万元,其中:
死亡抚恤26.23万元、义务兵优待1.67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12.64万元,其中: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8.20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139.68万元,其中:
城市最低申报保障金支出5.0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7年决算数为13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50.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30.61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
2017年决算数为10.24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88.9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017年决算数为11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督专项:
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17年决算数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光中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2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中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017年度光中乡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公务用车辆、无公务接待任务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辆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光中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相比2016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
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代表工作: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