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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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说明
教育
技能
选修
普通话
2
查
选修6学时
教师口语表达艺术
正字与板书设计
书法艺术
多媒体课件制作
教学
过程
必修
编写教案
1
编写授课计划
编写教学大纲
编写培养方案
如何备课
名师教学艺术教学设计讲座
4
学生心理讲座
3
观摩课
6
新教师必修
教育学
32
试
心理学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法规
12
微格教学
工程
实践
工程教育(钢铁生产工艺流程)
新技术专题讲座
下厂顶岗
一学期
入校满三年的工科
专业课教师必修
外语技能
英语口语
80
申请学校公派出国的教师必修
3.1.1外语技能强化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国际交流对外沟通的能力,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进行英语强化教学,要求青年教师在四年内参加校内外教英语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
培训合格证将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教师到国外研修申请学校资助,如外语水平未到达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则需获得本培训班的结业考试合格证。
3.1.2下厂顶岗
入校满三年的工科专业课青年教师应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建立校企联合,增强实践经验;
学校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2名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名额;
学校公布对口企业和岗位,学院申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与教学工作量减免。
3.1.3新教师实行导师跟踪指导
3.1.3.1学院应为每位新教师选派导师。
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每位导师以指导1—3名新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2年。
学院也可聘请63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新教师导师。
导师享受学校发放的指导津贴和学院给与的指导工作量20学时/学年。
3.1.3.2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新教师到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学院应为其选派导师,并要求新教师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利用假期认真备课。
3.1.3.3导师职责
在2年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新教师在师德教风、教书育人、教学准备、内容处理、课堂板书、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讲课技巧、考试命题、教学评价、教学研究、自学提高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每学年开学初,根据新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督促并指导新教师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学年末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每位新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新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通过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安排本人指导的新教师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课;
公开教学课后,由导师主持召开反馈交流会,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新教师本人),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的新教师所任课程的期末试题,并明确签注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
未经导师审核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6)参加院系组织的对指导期内的新教师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并对所指导新教师学年度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7)每学期末,导师向学院提交本人所指导新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作为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3.1.3.4新教师职责
在指导期内,新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主动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帮助,每学年开学初,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学院、导师、新教师各存一份,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每学期听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10学时(若本人导师有课,听导师的课不少于4学时);
通过听课,学习体会其它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虚心听取导师、同行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
(3)根据导师的安排,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公开教学课后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主动向导师提交本人所任课程的期末考试题,由导师予以审核,并主动征求修改意见;
未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5)每学期末撰写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书面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6)参加院系组织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虚心听取考核过程中对本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努力改进完善。
3.2科研关
科研过关指实施范围内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青年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过程系列培训并且考核合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视为已通过科研关,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过程系列培训。
科研过程系列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形式,对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等过程进行培训,并通过项目模拟申报和“以老带新”项目的参与实现科研全过程的实践培训。
科研过程培训内容一览表
专题讲座
第一讲:
如何成功地做好项目申报
选修10学时
第二讲:
课题选题及论证中需注意的关键问题
第三讲:
项目设计与研究的相关技术性问题
第四讲:
如何进行高水平的人文社科研究
第五讲:
国家、省基金项目设计与申报
第六讲:
项目申报典型经验交流
第七讲:
公派出国的准备和申报
科研
参与“以老带新”项目
二选一
项目申报模拟训练
3.2.1“以老带新”项目
为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遴选20个左右有企业项目的科研团队,予以资助。
入选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任务是吸纳本方案实施范围内相近学科的青年教师2至4名参与项目研究,对其进行培养,优先吸纳近五年未参与科研的青年教师。
3.2.2项目申报模拟训练
为了锻炼青年教师的科研技能,逐步过渡到独立承担项目,独立申报纵向项目,学校组织内部模拟评审会,申报人按相应级别项目申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递交学校评审。
评审过程将对项目申报的规范格式、项目的选题、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方案等方面进行评议,帮助申报人提高申报项目命中率,树立申报项目的自信心。
3.3进修、研修项目
3.3.1国内外访学
鼓励青年教师拓宽视野,广泛进行交流与合作,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3名为期半年或一年的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名额。
由学院申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国内访学须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指定的具有接受访问学者权限的国内重点大学进行。
学校提供进修费、差旅费、住宿费,对青年教师在访学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国外访学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外高校(一般为英语国家)进行。
青年教师在访学期间享受学校公派留学资助,同时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国内外访学结业可替代校内科研过程培训内容。
3.3.2课程进修
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3名为期半年的青年教师外出课程进修名额。
学校提供进修费、差旅费、住宿费,对青年教师在课程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外出课程进修成绩合格可替代校内教学关教学过程必修课内容。
3.3.3学术会议
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名参加国内二级学会学术会议名额、1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名额。
学校提供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
参加学术会议可替代校内教学关的新技术专题讲座内容。
3.3.4教学研讨
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3—5名青年教师外出参加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研讨会的名额;
由学院申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提供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
外出参加教学研讨可替代校内教学关的教育技能培训内容。
3.3.5青年教师外出进修、研修结束后,要形成进修、研修书面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备案,并在本学院教师会议上汇报本人的进修、研修成果与感受,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4.保障措施
4.1组织机构
校教师发展中心全面负责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
教师发展中心在校内招聘10-20名兼职教师,作为青年教师培训课的主讲教师。
培训课工作量乘系数1.2后充抵主讲教师岗位工作量,但不计入超工作量。
4.2软件支持
建立多部门共享数据库。
所有进修培训情况、教学获奖、科研项目成果录入数据库集中保存,对教师科研教学等情况可进行时时查询和管理。
4.3经费支持
学校每年拨专款用于青年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并设立“以老带新”项目资助基金。
4.4制订管理办法,规范各项培训内容的日常管理。
5.本方案解释权归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
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为使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划,结合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目标在于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特色的需要,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致力于提高我校教育质量。
第二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原则是:
全面规划、分层培养、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聘和调入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现任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40岁以下青年教师。
第二章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类别
第四条新教师岗前培训
1.新教师是指选聘或调入我校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教师。
2.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教育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和有关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过程的基本训练。
第五条教学能力过关项目
1.本项目主要面向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
2.教学能力过关项目主要进行教育技能、教学过程、工程实践以及外语技能等方面的基础性培训。
第六条科研能力过关项目
1.本项目主要面向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
2.本项目主要通过专题讲座和科研实践的形式实施。
第七条教师进修、研修项目
1.本项目主要面向已经通过教学关和科研关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
2.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类型:
(1)国外访学
国外访学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进修、参与科学研究以及支持其参加中、长期国际间的学术活动,通过充分利用国外高水平大学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进一步开拓青年骨干教师的国际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
(2)国内访学
国内访学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大学,充分利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科研基地的优越科研条件进行访学研究,一方面可以使教师感受不同的育人风格和学术氛围,能够接触使用先进仪器设备,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独立开展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学科交叉,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拓宽知识面,相互交流,优势互补,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3)课程进修
课程进修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师资紧缺或开设前沿理论课程的学科和专业,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技法,提高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4)学术会议
学术会议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年教师参加由各类专业学会二级以上学会主办、以促进科学发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性话题为主题的会议(其中的国际会议界定为参会国家超过五个以上的学术会议),通过相互展示、学习各自的研究成果,促进专业知识的跨领域流动,提升高校知识传播的效果和效率。
(5)教学研讨(短期学习)
教学研讨(短期学习)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年教师在国内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的专业研讨会、培训等,通过学习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6)现代教育技术
现代教育技术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年教师对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用水平的提升,通过促进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方面技术在高校教学过程和方法中的有效融入,迅速提高教学过程中信息处理的能力和教与学的效率。
第三章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教师培训与管理科(以下简称培训科)负责日常管理。
第九条新教师岗前培训
新教师从入职开始即划入岗前培训对象范围,不需本人申报,但必须随时关注岗前培训相关通知信息,从而保证及时参加学习;
新教师所在各校直属教学单位应充分给予重视,保证新教师集中培训学习时间,对新教师的其他工作安排要针对岗前培训课程表适度调整。
第十条教学能力过关项目
根据学校下发到各教学单位的名单,凡被列入教学能力过关对象范围的教师,需由本人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过关选课表》,经所在教学单位汇总并审核后,由教学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过关汇总表》并统一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
第十一条科研能力过关项目
根据学校下发到各教学单位的名单,凡被列入科研能力过关对象范围的教师,需由本人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过关选课表》,经所在教学单位汇总并审核后,由教学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过关汇总表》并统一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
第十二条教师进修、研修项目
凡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首先需填写相应进修项目的申请表,经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后,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并统一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
第十三条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汇总各类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计划,并拟定年度汇总表,经学校批准后将汇总结果下发到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依据批复意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以及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章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新教师岗前培训
1.新教师入职后,在正式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之前都必须全程参加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合格者,才能申请教师资格和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本科毕业的教师必须在确定助教前,硕士毕业的教师必须在晋升讲师前,博士毕业的教师必须在晋升副教授前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3.岗前培训学习期间,严格考勤。
新教师在学习期间应统筹安排工作和学习,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一般不准请事假,因公请假须由所在学院开据假条(《请假条》样式到质量处网站下载),加盖公章,院长签字,并及时与班组长或考勤老师联系。
凡未经请假或超假者按旷课处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缺课达三分之一(含)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必须参加重修考试。
第十五条教学能力过关项目
1.教育技能培训课程设计为选修项目,在所有备选课程中,总学时选够6学时,满勤并考核合格即可。
2.教学过程所有环节都是必修项目,参加该项目的教师必须修满18学时,满勤并考核合格。
3.工程实践项目分为新技术专题讲座、新教师工程教育和下厂顶岗,其中新技术专题讲座和新教师工程教育均为必修项,分别修满4学时和2学时,满勤并考核合格;
下厂顶岗需按照合作单位的正常出勤标准来考勤,并以合作单位所出具的下场期间的考核文件为考核依据,下厂期间教师的工作量予以减免。
4.外语技能项目对于必修和选修教师均需修满80学时,考核后所获取的合格证书可作为申请公派出国或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十六条科研能力过关项目
1.专题讲座为选修学习项目,参加该项目学习的教师必须选够10学时,满勤并考核合格。
2.科研实践项目里设有两个备选项,即“以老带新”和“项目申报模拟训练”参加学习的教师可以在其中任选一项。
(1)“以老带新”项目
学校每年投入专款,遴选横向科研项目团队,资助其吸纳近五年内未参与科研的青年教师,由项目带头人对青年教师进行分工、指导,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科研活动的操作程序,并在项目成果中展示青年教师的工作成绩,项目结题后,学校成立专家小组对青年教师在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表现及其负责的成果进行独立考核。
(2)项目申报模拟训练
学校成立专家小组,定期给出模拟训练的《选题指南》,参与该训练的青年教师在《选题指南》所提供的范围内选择项目,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由专家小组进行立项评审,通过对项目申报的格式规范、选题、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等方面的评议和讨论,使青年教师熟悉并掌握科研项目申报的流程、规范和技巧,提升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
第十七条教师进修、研修项目
1.国外访学
(1)学校每学年为各教学单位提供1个为期半年到一年的青年教师国外访学名额,每年12月末由各教学单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2)工作流程:
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国外访学申请表》→教学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批、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批→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所在学院制订出国任务→本人到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签订协议→出国访学→返校后在校内做学术报告一次→持访学成果材料到教学质量管理处备案,有效票据经学院、质量处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3)教师在规定的访学期限内,学校对其教学工作量做满额计算,正常享受出国前受聘岗位的工资及岗位津贴(出国期间暂停),另外享受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包括:
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和学术补助费等),报销自国外学习城市至鞍山的往返机(车)票1次、报销出国前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护照、签证、体检等费用不超过三千元人民币)。
教师完成访学任务、按期回校工作的下一个月起,逐月补发出国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按三年期限逐月发放规定额度的生活补贴,工作半年后凭有效票据报销机票、相关手续费。
(4)教师在国外访学结束回校后一个月内(如遇假期可顺延一个月),应在全校范围内做一次综合汇报并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连同国外学校出具的访学情况证明(包括访学时间、工作内容、指导教师评语等)、访学报告(包括访学内容、成果、心得、回校工作设想等)一并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培训科在核准以上材料基础上核准有关报销项目。
(5)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的各项访学成果材料应在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存档,归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聘任使用、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6)国外访学结束后,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再安排其他形式的脱产进修学习项目。
(7)教师应在规定的访学期限内完成学习任务,逾期未及时返校或未完成访学任务者,取消享有的相关待遇并停发工资,逾期三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8)教师参加国外访学后,返校工作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起算时间为进修结束获得相应证书返校工作的当日),在服务期内再次参加进修的,未满的服务期应当累加计算。
(9)国家公派国外访学不受名额限制,享受国家发放的生活补贴、不享受学校发放的生活补贴和报销待遇,其它待遇和要求与学校公派国外访学相同。
外出参加公派出国英语脱产培训的教师,在国家公派出国访学申报成功后,学校为期报销英语学习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往返车费)。
2.国内访学
(1)学校每学年为各教学单位提供2个为期半年到一年的青年教师国内访学名额,每年12月末由各教学单位向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国内访学申请表》→教学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批、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批→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本人持访学单位邀请函到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签订协议→向财务处借款→国内访学→返校后在校内做学术报告一次→持访学的各项考核材料、成绩、成果到教学质量管理处备案,有效票据经学院、质量处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3)学校提供进修费、差旅费、住宿费,教师在国内访学期间,学校对其教学工作量按满额计算,工资正常发放,岗位津贴暂停,在教师完成访学任务返校工作后,持相关进修考核成果材料到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确认之后再补发。
(4)教师在访学结束回校后一个月内(如遇假期可顺延一个月),应在全校范围内做一次综合汇报并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连同访学单位的考核鉴定、学习成绩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等)、访学心得(包括访学内容、成果、心得、回校工作设想等)、访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等一并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处培训科,培训科在核准以上材料基础上核准有关报销项目。
(5)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处的各项进修成果材料应在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存档,归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聘任使用、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6)国内访学结束后,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再安排其他形式的脱产进修学习项目。
(7)教师参加国内访学后,返校工作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起算时间为进修结束获得相应证书返校工作的当日),在服务期内再次参加进修的,未满的服务期应当累加计算。
如服务期内进修教师调离,每提前一年向学校偿还访学期间所得工资、岗位津贴及报销各种费用总额的三分之一。
3.课程进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