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流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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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筹备组开展工作
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3);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1、2、3、4项的内容,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对业主身份和投票权数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
(三)、成立业主大会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四)、业主委员会备案
1、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见附件4)向街道办事处备案;
2、街道办事处出具备案初审意见(见附件5)并向区物业办备案;
3、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备案后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备案工作流程
(一)、成立换届改选小组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换届改选小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接到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组织业主成立换届改选小组(见附件6)。
换届改选小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十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见附件7)。
(二)、换届改选小组开展工作
换届改选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修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3);
3、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5、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1、2、3、4项的内容,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三)、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1、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见附件8)向街道办事处备案;
2、街道办事处出具备案初审意见(见附件9)并向区物业办备案;
(五)、移交工作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所有财务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及时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督促其移交;
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市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附件1
公告(参考意见稿)
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成立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产生办法及人员组成
采取以联名推荐为主、自荐为辅的推荐方式,最终按照业主联名人数由多至少、自荐的先后顺序确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并在小区予以公示。
成员组成共人,其中业主代表人,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同志担任。
二、筹备组成员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自觉履行业主义务;
4、无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自即日起公示三日,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业主可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个人身份证(联名推荐业主需提供本人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社区居委会报名。
(咨询电话:
)
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附件2
根据已公示的筹备组成员产生办法,经审核,现按照业主联名推荐人数由多至少、自荐的先后顺序,确定以下业主为筹备组成员,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工作单位
形式
联名人数
附件3
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六)业主应尽的义务;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附件4
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
1、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业主入住情况(原件)
2、筹备公告(原件)
3、业主大会筹备组名单(原件)
4、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原件)
5、业主大会筹备组公示文件(复印件)
6、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签到簿、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复印件)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复印件)
8、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原件)
9、业主委员会成员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复印件)
10、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原件)
11、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
1、公示件齐备并配有图片资料
2、会议记录完整且有与会人员签字
附件5
备案初审意见
市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区,位于,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户(人)数:
。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小区已完成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选举资料已在我处备案,现由业主委员会到贵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附件6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应业主书面要求,拟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
一、换届改选小组成员产生办法及人员组成
采取以联名推荐为主、自荐为辅的推荐方式,最终按照业主联名人数由多至少、自荐的先后顺序确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名单,并在小区予以公示。
成员组成共人。
二、换届改选小组成员条件
附件7
根据已公示的换届改选小组成员产生办法,经审核,现按照业主联名推荐人数由多至少、自荐的先后顺序,确定以下业主为换届改选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8
1、业主委员会报送的换届书面报告或业主联名书面要求(原件)
2、换届改选公告(原件)
3、业主大会换届改选小组名单(原件)
4、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原件)
5、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原件)
6、业主大会换届改选小组、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签到簿、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复印件)
11、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初审意见
附件9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小区已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选举资料已在我处备案,现由业主委员会到贵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