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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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授权范围及方式
4.2.1授权范围是指薯乐滋食品公司总部各部门对外办理的,需提供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文书或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事务。
4.2.2授权范围的分类如下:
4.2.2.1合同类
1)经济合同(包括战略规划、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知识产权、对外宣传、采购、投资、融资、租赁、征用、转让、订单、财产保险等方面);
2)事务合同(包括委托审计、造价审计、咨询服务、资产评估、鉴定、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方面)。
4.2.2.2非合同类
1)与国家行政机关协调处理具体事务;
2)商务活动中的协商沟通;
3)其他。
4.2.2.3劳动和社会保障类
1)包括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奖惩,劳动争议等。
4.2.3授权方式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制度授权和口头授权三类。
4.2.4授权委托书授权是指在没有制度授权的情况下,由薯乐滋食品公司总部各部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及期限的方式。
此方式适用于对某件具体事务的单独授权。
4.2.5制度授权是指薯乐滋食品公司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薯乐滋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制定并按程序审批报备及执行的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及期限的授权方式。
此方式适用于对某类事务的统一授权。
在薯乐滋食品公司范围内,即指薯乐滋食品公司红头文件下发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或规定。
4.2.6口头授权是指在事情紧急且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出暂不能返回时,通过电话请示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口头同意授权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方式。
4.3委托代理权限及有效期限
4.3.1委托代理人是指在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按照委托代理权限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具体事务的薯乐滋食品公司员工和其他单位的员工。
一般情况下,对薯乐滋食品公司员工只授权到薯乐滋食品公司总部各部门领导和各基地领导;
特殊情况却因工作需要的,可直接授权给其他员工。
委托其他单位人员办理具体事务的,必须与该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或提供法律证明,即在办理具体事务过程中需专门出具《授权委托书》给该单位人员的,由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签署《授权委托书》。
4.3.2委托代理人须本着忠实、严谨、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委托代理权限,并及时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
4.3.3任何授权方式都须对委托事务、代理权限及期限作出准确、清楚、具体、符合逻辑的表述,不得使用语意模糊的词语。
授权委托书授权的代理期限应表述为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表述。
制度授权的代理期限从该制度生效之日起至废止之日止。
4.3.4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代表参加入股企业股东会需授权他人参加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薯乐滋食品公司公章;
作为董事或监事参加入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需授权他人参加的,只须出具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须标注薯乐滋食品公司名称和加盖薯乐滋食品公司公章。
若入股企业章程有明确规定的,按该企业章程办理。
薯乐滋食品公司其他领导作为股东代表、董事或监事需授权他人的,均按本条规定执行。
4.3.5委托代理人不得在没有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代理权撤销的情况下办理委托事务,不得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委托事务转与他人办理。
作为委托代理人的薯乐滋食品公司员工,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应逐级像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得到授权后方可办理。
作为接受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现授权不明或不在授权范围内时,应及时与薯乐滋食品公司经办部门协商修改《委托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并根据修改的协议重新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薯乐滋食品公司经办部门发现授权不明或不在授权范围等情况,有责任及时与接受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协商解决。
4.3.6代理期限届满时委托代理权自然终止,委托代理人不得继续办理委托事务。
若委托事务未完成,还需继续办理的,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授权。
4.4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4.1授权委托书授权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委托事务经办部门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随申请表附相关请示、报告、文件和《委托协议》等资料;
2)送薯乐滋食品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
3)报薯乐滋食品公司分管领导审签;
4)由薯乐滋食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填写《授权委托书》报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审定,《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如同意授权,在相关文书或《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私人印章;
5)薯乐滋食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薯乐滋食品公司公章,并将正本交与经办部门,副本由薯乐滋食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4.2制度授权的,在该制度生效实施后即取得委托代理人资格,不再专门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若对方需要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证明其代理资格的,由经办部门按第十九条规定申请办理委托,但在《授权委托书》中只明确就某件具体事务授权及其期限,而不是按制度规定授权办理某类事务。
4.4.3口头授权的,按第十九条规定程序将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资料交薯乐滋食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在《授权委托书》上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或薯乐滋食品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4.4.4超过委托代理期限需继续委托的,须按第十九条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授权委托,同时须在《授权委托书申请表》中说明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及继续委托的理由。
4.4.5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需变更委托代理人的,须按第十九条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办理代理人变更,同时须在《授权委托申请表》中说明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及变更委托代理人的理由,原《授权委托书》应交回董事会办公室存查。
4.5委托代理人资格解除
4.5.1委托代理人未按本规定或《委托协议》履行代理权的,薯乐滋食品公司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4.5.2根据制度授权取得委托代理人资格的薯乐滋食品公司员工被解除代理资格后,须由相应员工按制度规定及相关人事变动文件取得代理资格。
4.5.3作为接受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需解除代理人资格的,薯乐滋食品公司经办《委托协议》部门须通知其解除协议,并积极联系有资格的其他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协议》。
4.6委托代理人责任
4.6.1接受委托的薯乐滋食品公司员工和部门,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未严格按本管理规定执行,造成薯乐滋食品公司经济损失、名誉受损等不良后果的,按薯乐滋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6.2接受委托的其他单位人员,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未严格按《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履行代理人义务,造成薯乐滋食品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协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单位违约责任。
4.7附则
4.7.1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定。
4.7.2本规定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5附件:
5.1《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申请部门
经办人
申请类别
初始授权
继续授权
变更授权
委托事务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薯乐滋食品公司综合管理部意见
薯乐滋食品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薯乐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意见
备注
申请部门(签章):
申请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根)编号:
香格里拉市薯乐滋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部门)在
一事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
(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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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编号:
委托单位:
香格里拉市薯乐滋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部门)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在
年月日至年月日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存根)编号:
香格里拉市薯乐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
部门)在
一事中作为我的代理人。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编号:
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香格里拉市薯乐滋食品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部门/企业)
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