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珊瑚镇中心幼儿园章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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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珊瑚镇中心幼儿园章程Word格式.docx

由钟山县教育局举办,经钟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事业单位。

办园规模为大、中、小个班段。

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办园宗旨:

一切为了孩子。

幼儿园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园训:

爱是教育的灵魂;

园风:

团结、自序、求实、创新

教风:

博爱、敬业、挚爱、善诱。

第五条办园目标:

小朋友开心,家长放心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责任制。

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园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

第八条园长的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

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注重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幼儿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三)拟定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组织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

(四)依法(劳动合同法)聘任和解聘幼儿园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幼儿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

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幼儿园的财产。

(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幼儿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六)发挥幼儿园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幼儿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幼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幼儿园根据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相应职数的副园长和教学、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所承担的职责对园长负责。

副园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园长聘任。

第十条幼儿园的党组织是幼儿园的政治核心。

党组织的书记主持幼儿园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一条幼儿园党组织的职能:

(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园方向。

(二)抓好幼儿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幼儿园共青团、工会、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

(四)定期听取园长工作通报,研究分析幼儿园工作情况和教职工思想的政治状况,讨论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幼儿园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幼儿园行政领导干部。

(五)支持园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园长正确决策的落实。

第十二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

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政领导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由园长兼任委员会主任。

园务委员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园领导会议是幼儿园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讨论、决定设计幼儿园行政工作的重大事宜。

园领导会议实行集体民主讨论,园长决定的决策体制。

园领导会议一般应当由以下人员参加:

园长、副园长、工会主席等,请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请幼儿园有关部门的领导(中层领导)和相关的教职工参加。

园领导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园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设置教研组,由教师组成,负责协助幼儿园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研讨、园本研修、教师发展、教学检查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五条幼儿园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幼儿园办园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幼儿园工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幼儿园章程;

(二)审议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

(三)审议幼儿园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评议和监督园长、副园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园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

(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以后生效。

第十八条幼儿园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园务公开,园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参照政府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执行。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

教师和职工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以后,由幼儿园按照教职工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用),经协商一致,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园长和受聘的教职工签订聘任(用)合同,依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幼儿园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任(用)合同确定。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幼儿园对所聘用的教师,应当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教师进修以在职为主,以所教学科为主。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对教职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继续聘任(用)、职务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进行评判。

第二十六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并获得伤及奖励或者对幼儿园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教职工,幼儿园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幼儿园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在依法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对于拟作出的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在听取幼儿园工会的意见以后决定。

第四章幼儿及家长管理

第二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即取得幼儿园的学籍。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幼儿的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贺州市的有关规定管理幼儿学籍,建立幼儿档案。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教育原则:

(一)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

(四)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六)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第三十条幼儿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控制幼儿辍学。

幼儿园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幼儿园对符合入园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三十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幼儿园做出重大贡献的幼儿或家长,幼儿园根据设置的奖惩规定,对该幼儿或家长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对幼儿以正面教育为主,不讽刺挖苦、粗暴压服幼儿。

幼儿园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教学规划完成拟定的教育教学工作。

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

幼儿园推广使用普通话。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或批准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幼儿园将保持和小学的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实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教学面向全体幼儿,幼儿园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幼儿园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

第四十条幼儿园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幼儿园因地制宜创设游戏条件,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保证充足的游戏时间,开展多种游戏。

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依法加强园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救自护能力。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的环境、园舍、场馆、食堂、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有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设置的教育教学互动符合幼儿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园历安排工作。

幼儿园原则上不随意停课,但遇到灾害性天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园长决定,一天以上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

积极推行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接受人民政府对幼儿园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主动邀请或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及附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共建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幼儿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优化教书育人环境。

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幼儿园主动与幼儿家庭互动建立家园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管理在园幼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幼儿园可以接受社会的捐资助学。

第五十条幼儿园实行收费许可,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幼儿收取费用。

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幼儿园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园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幼儿园定期对园舍进行维修,保持园舍完好,不得使用级危房。

第五十三条幼儿园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第五十四条幼儿园不得向幼儿或家长摊派钱、物。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更换园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同上。

第五十七条幼儿园按照本章程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原来制定的制度与本章程内容相悖的,均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幼儿园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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