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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吨=1175(万元)。
第七章资源税法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的作用
(一)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二)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述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极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至l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l00%至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三、.增值额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1..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
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非货币收入要折合金额计入收入总额。
2..扣除项目的确定
可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1项和2项金额之和的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增值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
适用税率)
计算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1997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0.5‰)。
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
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
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1997年)
【答案及解析】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
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
5%+15000×
5%×
(7%+3%)=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9925=507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75÷
9925≈51%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一种计算方法: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925×
50%×
30%+(5075-9925×
50%)×
40%=1533.75(万元)
第二种计算方法:
应纳土地增值税=5075×
40%-9925×
5%=1533.75(万元)
.是否课征土地增值税的企业行为列表
有关行为
是否征税
(1)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投资、联营时免税;
再转让的征税。
(2)合作建房
建成后分房子自用的,免税;
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3)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
(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间不征;
抵押期满转移产权的,征税
(5)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的征税;
个人之间互换自租房的不征税
(6)出租
不征(无权属转移)
(7)房地产重新评估增值
不征(无收入)
(8)国家收回房地产权
不征
(9)继承、赠与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与中公益性赠与、赠与直系亲属
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与征税。
(10)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率不超过20%,不征,增值率超过20%,征税。
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房产税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房产税主要规定一览表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余值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予评估;
没有原值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年税率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
1.2%
(这样计算出的是年税额)
从租
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12%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或4%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房
4%
【例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
A,B两栋房产在2005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
自2005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
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解析】10×
4×
12%+1200×
(1-20%)×
1.2%×
4/12+1000×
8/12=4.8+3.84+6.4=15.04万元
第十章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
一、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意义
1.开征车辆购置税是“费改税”的一项重要突破。
2.开征车辆购置税可以降低征收成本,纳入政府预算收入。
三、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四、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五、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第二节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上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2007.1.1)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1.车辆: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2.船舶:
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三、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实行幅度定额税率
实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
第一节印花税
一、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特点是
(一)征税面广
(二)税率低,税负轻
(三)纳税人自行完税
二、纳税人
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立合同人;
立据人;
立账簿人;
领受人;
使用人。
三、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13个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二)、税率
1.比例税率(五档)
(1)万分之零点五:
借款合同
(2)万分之三: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3)万分之五: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种记载资金账簿
(4)千分之一: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5)千分之一:
股权转让书据
2.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种的其他账簿每件税额五元。
四、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购销合同:
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金额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
合同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
书据所载金额
12.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
应税凭证件数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载金额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
2.资金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3.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
单位税额
[例]某企业某年2月开业,当年发生以下有关业务事项:
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各1件;
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用技术使用权书据1份,所载金额100万元;
订立产品购销合同1份,所载金额为200万元;
订立借款合同1份,所载金额为400万元;
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为800万元;
其他营业账簿10本。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3X5=15(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X0.05%=50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2000000X0.03%=6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000000X0.005%=200(元)
(5)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
8000000X0.05%=4000(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簿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X5=50(元)
(7)当年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15+500+600+200+4000+50=5365(元)
五、印花税的减免规定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国家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定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7.农牧业保险合同。
五、纳税方法
(一)自行贴花办法
纳税人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数票并注销或画销。
(二)汇贴或汇缴办法
对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的,纳税人可持凭证导税务机关,采取填开缴款书缴纳印花税的办法。
(三)委托代征办法
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征印花税款。
第二节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在全国实施。
一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具体分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
……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例:
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200000元;
将另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房差价款60000元。
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该地区税率为3%)。
(1)甲应缴纳契税=60000X3%=1800(元)
(2)乙应缴纳契税=200000x3%=6000(元)
(3)丙不缴纳契税。
五、税收减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