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垣煤矿安全设施竣工报告最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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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垣煤矿安全设施竣工报告最新Word文档格式.docx

2015年4月9日

目录

一、验收组开展情况4

二、矿井概况5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5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6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10

三、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19

(一)总体评价19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19

(三)建议20

四、验收结论20

五、附件:

21

1、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2、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分组。

3、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各系统验收意见。

4.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5、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复查表。

前言

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属独立扩能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kt/a。

该扩建工程于2008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经过近35个月(未计算各种原因停建时间)的建设,于2012年11月竣工。

2013年3月1日,经《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进行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广经信煤炭[2013]19号)批准该矿进入联合试运转。

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对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进行了分析和处理;

委托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进行了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

委托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矿井扩建单项工程进行了质量认证,全部认证合格;

委托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对矿井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找出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评价,矿井整体性安全程度较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合格矿井。

一、验收组开展情况

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监函[2015]10号)要求,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成立了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验收组由17人组成,分成综合采掘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三个小组。

验收组对照批准的《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调整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及二次调整说明、《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部分设备调整说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关于修改增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

部分内容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2]32号)等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于2015年4月8日—9日,采用井上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方法,对该矿扩建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发现该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14个问题。

2015年4月21日,验收组单位相应成员组成复查组,对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复查。

二、矿井概况

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原新桥煤矿)矿位于广安市正东方向,直线距离广安23.1km,属广安市前锋区新桥乡管辖。

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东经106°

56′10″,北纬30°

32′49″。

襄渝铁路经矿区正西侧通过,渝渠公路纵贯矿区南北,有矿山公路与其相通。

矿区距广安火车站约4.51km,距华蓥市13km,交通较为方便。

该矿扩建工程项目于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川办函[2007]28号)核准为独立扩能矿井,拟建规模90kt/a。

2008年8月4日,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广安区新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8]786号)批准设计生产能力为90kt/a。

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7920,有效期自200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

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

+350m~0m,矿区面积为0.6335km2;

批准开采煤层为大连、四连子煤层。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煤尘爆炸性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7月对广安市杉垣煤矿煤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

大连和四连子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

2煤的自燃倾向性

据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7月对广安市杉垣煤矿煤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

大连和四连子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3、瓦斯情况

根据《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广市安监[2015]23号)文件,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94m3/min,因2014年鉴定时矿井正在技改建设,无煤炭生产产量,属瓦斯矿井.

4、水文地质类型和水患等级

《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2014年11月提交的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结论为:

该矿水患危险性级别为Ⅲ级(较危险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

5、冲击地压及地温

矿井未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

无地温异常现象。

6、地质构造

杉垣煤矿矿区位于华蓥山复式背斜西翼,合川向斜东翼。

矿区总体构造形态为走向北东、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40°

~50°

区内未见断层,也未发现岩浆岩分布,地质构造类型属简单型。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

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工程,于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安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28号)核准拟建规模90kt/a。

2008年8月4日,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广安区新桥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8]786号)对该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同意设计生产能力90kt/a,建设工期18个月。

2008年9月22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广安市广安区新桥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函[2008]149号)对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予以批复,建设工期20.6个月。

2008年9月27日,广安市广安区煤炭管理局以《关于同意新桥煤矿启动扩建工程的批复》(广区煤管[2008]52号)同意该矿开工建设。

2010年7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峨眉山市净水沟煤矿等三个煤矿初步设计部分内容调整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0]910号)同意杉垣煤矿扩建工程建设工期延长12个月至2011年7月到期。

2010年9月2日,该矿揭穿采空区,由于治理灾害花去了很长时间,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完成。

2011年6月10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建设工期有关问题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1]807号)同意杉垣煤矿(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不计建设工期。

2010年12月1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调整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0]1712号)对该矿原副斜井等初步设计部分内容调整予以批复;

2012年1月16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31号)对该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部分内容调整予以批复。

2012年2月,该矿在矿井建设过程中,主斜井施工到+180m标高至+100m标高水平段时,遇地质构造,裂隙水发育,围岩破碎,井筒垮塌严重,局部冒顶高达10m,严重威胁施工安全。

2012年4月6日该矿委托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调整,编制了《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再调整设计方案》。

2012年6月4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修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函》(川经信煤炭函[2012]722号)批准该矿扩建工程部分内容的修改,且同意杉垣煤矿建设工期延期三个月。

2012年7月9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函[2012]42号)对杉垣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部分内容调整予以批复。

2012年8月27日,广安市广安区煤炭管理局根据《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工期的通知》(广经信煤炭[2012]18号)有关规定,以《广安市广安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延长杉垣煤业建设工期的通知》(广区煤管[2012]154号)同意杉垣煤矿延长3个月建设工期。

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全省煤矿按照指令停产停建。

根据市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2月8日会议精神,停建矿井9至12月不计入工期。

2013年1月8日,广安市广安区煤炭管理局以《关于核减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建设工期的通知》(广区煤管函[2013]1)号同意杉垣煤矿9至12月不计工期。

杉垣煤矿建设工程于2012年11月竣工,2013年1月15日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安监局并聘请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矿井进行了联合试运转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2013年3月1日,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进行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广经信煤炭[2013]19号)批准该矿进入矿井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限为1~6个月。

2013年5月12日,因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停止联合试运转。

2014年5月7日,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因政策性停工不计联合试运转工期的批复》(广经信煤炭[2014]11号)同意该矿从2013年5月12日至2014年4月29日因政策性停工不计联合试运转工期,联合试转顺延至2014年8月20日。

2014年8月13日前锋区煤炭局组织人员对该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矿井因停工时间长导致特种作业人员大量流失而配备不足,责令停止联合试运转,待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并报经区煤炭局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联合试运转。

“9.13”特大暴雨之后,广安市前锋区煤炭局根据省、市领导指示,以《关于暂停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井下作业活动的通知》(前区煤管[2014]108号)停止了矿井井下除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安全检查、监测监控及简单的巷道维修以外的一切作业活动,并查明矿井及周边矿区积水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水方案,经煤管局批准后方可复工。

2014年8月15日,四川省强盛矿山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组成考评组对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了现场考评,结论为合格;

2015年1月14日,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公告2015年第2号》予以公告。

2015年1月26日,广安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对矿井安全高效建设达标情况和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结论为合格;

2015年2月5日,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广市安监(2015)21号和广市安监(2015)22号文件予以公告。

截止2012年11月,矿井完成井巷工程施工18个,机电安装工程11个,土建工程1个;

完成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637.99万元,其中井巷工程投资1482.99万元、土建工程投资440万元、机电设备购置投资170万元、安装工程投资125万元,安全费用投资320万元,安全费用占工程静态投资2637.99万元的12.1%,完成了投资概率的104.5%。

2015年2月3日,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共认证单项工程总数30个(矿建工程18个、土建工程1个、安装工程11个),工程质量认证全部合格,并颁发了单项工程质量合格认证书。

2014年7月,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对矿井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为合格;

2015年2月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提升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等主要设备进行了检验,结论均为合格,并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2014年10月,四川省煤田地质勘查设计研究院对煤矿开展了水患现状调查工作,并于2014年11月编制了《四川省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确定矿井水患危险性级别为Ⅲ级(较危险级),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

现场验收时,矿井在+180m水平一采区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

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煤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对各系统及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矿井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

按规定进行了联合试运转,编制了《联合试运转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009年3月20日,该矿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7920,有效期自200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

全矿配备正副矿长4名,技术负责人1名,正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均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5名,均取得安全资格证;

配特种作业人员54名,均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入井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2015年1月15日,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矿井采掘系统在法定矿权范围内,据《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4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该矿为瓦斯矿井。

据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7月对广安市杉垣煤矿提供的煤层检测报告,大连和四连子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

大连子和四连子煤层自然倾向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提升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等主要设备检验均合格。

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编制了《广安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杉垣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矿井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符合设计要求。

2、开拓与开采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共有3个通往地面的井筒:

+341.0m主斜井(担负矿井煤炭、矸石、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和进风任务)、+340.0m回风平硐(担负矿井回风兼做安全出口等任务)、+337.0m副斜井(担负矿井行人、排水、辅助进风及管线敷设等任务)。

矿井设计划分为2个水平(即+180m水平和+100m水平),共划分为3个采区(+180m水平上下山划分两个采区,+100m水平下山划分一个采区),投产采区为一采区。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均布置在大连煤层中,运输巷通过+180m水平运输石门与主、副斜井相连,回风巷通过回风斜巷与+340.0m回风平硐相连。

在+180m水平运输石门内布置有临时避难硐室。

矿井开拓方式、井筒数目和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井底车场及硐室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矿井投产采区为一采区,位于矿井+180m水平,在采区中部+180m水平运输石门北侧沿大连煤层伪斜布置有一条材料斜巷(倾角26°

,斜长118m)至+230m标高,在四连煤层中布置一条回风上山(倾角40°

,斜长80m),通过回风斜巷与回风平硐连通形成通风系统。

在一采区东北大连煤层中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181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有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向工作面运输巷,另一个通向工作面回风巷;

采煤工作面采用俯伪斜分段密集采煤法,放炮落煤工艺,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铰接顶梁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采用搪瓷溜槽溜煤。

一采区西南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1822工作面运输巷、1822工作面回风巷)。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矿井开拓煤量为763kt,可采期8.4年;

准备煤量为241kt,可采期2.6年;

回采煤量为80.3kt,可采期8.9个月。

矿井“三个煤量”符合有关规定。

3、矿井通风

矿井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有2个进风井(+341.0m主斜井,+337.0m副斜井),1个回风井(+340.0m回风平硐)。

+341.0m主斜井净断面积5.2m2,+337.0m副斜井净断面积6.4m2,回风井筒净断面积5.6m2。

在回风平硐井口地面安装有2台FBCDZ-№11(Ⅰ)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主要通风机由10KV双回路电源供电,通风机房按规定安设有配电设施、仪器、仪表、反风装置等。

按规定进行了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反风演习,矿井反风率51.4%。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阻力值为216.48Pa,等积孔为2.43985m2。

矿井建立了测风制度,矿井总进风量为1522m3/min,总回风量为1616m3/min,外部漏风率为2.5%,矿井有效风量率为91.0%。

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符合规定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实行了分区通风,通风系统完善,通风状况良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井下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按设计在主要风巷中设置了规范的测风站。

4、瓦斯防治

该矿为瓦斯矿井,编制了瓦斯综合治理方案,2015年1月26日,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矿井安全高效和瓦斯综合治理进行现场考评,验收结论均为合格;

安装了KJ90NB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

矿井建立有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井下风流处于负压状态,有利于瓦斯排放;

回风平硐井口安装有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确保井下用风量的稳定供给,能有效的稀释和排放瓦斯;

各采、掘工作面均为独立通风,能保证每个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和合理的风速,防止瓦斯积聚。

矿井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了瓦斯检查“三对口”和报表审阅签字制度。

配备瓦斯检查人员11名,配置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等仪器仪表。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总回风巷、各采掘用风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相关措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防隔爆设施齐全。

5、粉尘防治

据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7月对广安市杉垣煤矿煤样检测鉴定结果,大连和四连子煤层均无煤尘爆炸性。

矿井在+340.0m回风平硐附近+341m标高处设置有一个容积为280m³

的消防水池,水源取自井下水和溪沟水,作为矿井生产、消防用水使用。

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采用DN63mm的矿用PVC管,消防水通过15KW冷水增压泵经回风平硐、回风斜巷输送至各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和其他用水点。

管路系统主干管每隔100m设置三通阀门,支管管路每隔50m设置三通阀门,供井下生产、消防使用。

在采煤工面运输巷、回风巷距工作面40m的地方,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30m的地方,以及各落煤点下风流方向,设置有净化风流的水幕装置;

在各采掘工作面、煤炭转载点等主要产尘地点,设置有喷雾洒水装置。

防尘系统完善,运行正常,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矿井建立了测尘制度,配备有测尘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对矿井定期开展了测尘工作。

6、防灭火

据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8月对广安市杉垣煤矿煤样检测鉴定结果,大连和四连子煤层煤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在+340.0m回风平硐附近+341m标高处设置有一个容积为280m3的贮水池。

井上设置有消防材料库,井下设置有消防材料硐室,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

井下机电硐室采用锚喷支护,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了防火、防水两用门;

车场、机电硐室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灭火器材、装置等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在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井下变电所等防灭火要害地点均铺设了防火供水管路。

矿井防灭火系统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

7、防治水

矿井主要受顶板裂隙含水层、老采空区积水以及浅部老窑水等的危害,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经矿井实测,矿井正常涌水量648m3/d,最大涌水量为1128m3/d(“9.13”特大暴雨后数据)。

投产时开采+180m水平(一采区),矿井水沿工作面运输巷水沟经+180m水平运输石门水沟自流到+180m水平水仓,由水泵房内排水设备将+180m水平涌水排至地面。

主、副水仓有效容积为1250m3(;

水泵房安装有3台100D45×

5型离心式水泵,配套电机为90KW(1台运行、1台备用、1台检修);

沿副斜井敷设有两趟D108×

4.0mm型无缝钢管作为排水管路(一趟工作,一趟备用)。

矿井查明了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了相关图纸,建立了相关台账,健全了防治水、探放水制度,制定了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了相应工作。

按设计配备了ZDY-650型探水钻及配套设施用于井下探放水工作。

矿井井口周围设有截水沟,防止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灌入井下;

建筑物外均设置有排水明沟。

8、电气系统

矿井由两回10kV电源线路供电,一回路来自桂兴变电站,采用一趟10kV的LGJ-3×

70型架空线输电线接入矿井地面10kV变电所,线路长11.0km;

另一回路来自红光分水岭变电站,采用一趟10kV的LGJ-3×

70型架空输电线接入矿井地面10kV变电所,线路长2.0km。

主斜井工业广场变电所内安设有2台S11-500/10/0.4kV型变压器供地面机修车间、办公楼、综合楼、空压机、主斜井提升绞车、副斜井架空乘人器、主要通风机及地面其它设备用电;

地面主要通风机、主斜井提升绞车、空气压缩机、矿灯房、监控室为双回路供电。

矿井入井电压10kV,采用两回MYJV22-8.7/10-3×

50mm2型煤矿用铜芯交联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阻燃电力电缆,线路长约0.62km,沿副斜井敷设至井下中央变电所;

变电所内安设有2台KBSG-500/10/0.69型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向除局部通风机以外的所有设备供电;

另安设有1台KBSG-100/10/0.69型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专供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

入井电源线路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热备用)。

井下照明、信号采用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电压为127V。

井下局部通风机为“三专”、双电源双风机供电,并能自动切换,井下电气设备装有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掘进工作面实现了瓦斯风电闭锁,实现了每天一次的不停电漏电试验检查及每月一次的远端漏电跳闸试验,保证了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井下高、低压供配电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整定完善。

9、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矿井为斜井开拓,在主斜井安设有1台JTP-1.6×

1.2P型提升绞车,配套电机功率132kW;

在副斜井安设有1台RJY30-25/544型煤矿固定抱索架空乘人装置,配套电机功率30kW;

在一采区材料斜巷安设有1台JTKB-1.0×

0.8型提升绞车,配套电机功率45kW。

提升绞车、架空人车电控系统符合规定,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合格。

矿井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均设有信号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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