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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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一般要求
4.1.1 生态小区内的室外空气环境质量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1.2 生态小区内限制使用对臭氧层产生破坏作用的CFC11类产品。
4.2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4.2.1住宅中80%以上的房间应能自然通风,并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客厅应能自然通风。
2卫生间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3厨房应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厨房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宜采用竖向系统或水平系统,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变压止逆阀、排气烟道等设施;
采用水平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
4.2.2室内装修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环保型装修材料,应防止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导致室内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5 声环境系统
5.1 一般要求
5.1.1 生态小区室外声环境应符合下列噪声等级标准:
白天≤50dB
夜间≤45dB
5.1.2生态小区室内声环境应符合下列噪声等级标准:
白天≤45dB
夜间≤40dB
5.2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5.2.3 当规划设计不能满足本《导则》对小区声环境的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降噪措施(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等)减少外部噪声对生态小区声环境的影响。
5.2.5 生态小区中采用公用设备应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5.2.6 住宅室内声环境不能满足本《导则》的要求时,应在建筑结构或构造中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2.7住宅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隔声量应≥50dB。
5.2.85.2.8 住宅楼板的撞击声隔声量应≤65dB。
5.2.9 住宅室内应一次性装修到位,以避免户间的噪声干扰。
5.2.6 室内管道宜采取安装衬垫等消声措施。
6 光环境系统
6.1 一般要求
6.1.1 生态小区的道路照明应达到15-20LX。
6.1.2 住宅80%的房间应能自然采光。
6.1.3 住宅中所有房间无光污染。
6.1.4全部使用节能灯具。
6.2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6.2.1 室外公共照明宜采用绿色照明。
6.2.2小区内宜用反光指标牌,反光道钉,反光门牌等,建立区内道路识别系统。
6.2.3通过高、中、低,远、近,虚、实等不同照明形式,在不同地区按不同的要求,合理配置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地灯等,形成丰富多彩,温馨宜人的室外立体照明系统。
6.2.4 住区内不得采用霓虹灯或强烈灯光做广告,小区内居住建筑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6.2.5 住宅楼梯间的公共照明应使用声控开关或延时开关。
6.2.6 小区道路、停车场上的车灯应避免车灯直射室内,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7 热环境系统
7.1 一般要求
7.1.1 住宅外窗应采用双层玻璃。
外窗的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建筑外窗保温性能等级分级及其检测办法》的规定,其保温性能等级:
严寒地区不低于Ⅱ级;
寒冷地区不低于Ⅲ级;
其它地区不低于Ⅳ级。
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析及检测办法》中的规定,其气密性等级不低于Ⅱ级。
7.1.2 住宅的采暖、空调及热水供给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绿色能源。
7.1.3 推广使用采暖、空调、生活热水三联供的热环境技术。
7.1.4供暖、空调设备的室内噪声等级不得大于35dB。
7.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7.2.1 集中采暖系统
1集中采暖系统的热源应使用清洁能源,有条件地区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或废热等绿色能源。
2集中采暖系统应能实现分室温度调节,须实施分户热计量,并宜设置智能计量收费系统。
7.2.2 分户独立式采暖系统
1分户独立式采暖系统(以下简称为分户系统)的热源应采用清洁能源,有条件地区宜利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作为热源。
2分户系统采用燃气作为热源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局部空气污染。
3利用热泵机组采暖时,应考虑辅助热源,以保证系统运行稳定。
4采用电采暖系统时,宜利用太阳能作为辅助能源。
5如有废热资源可供使用,宜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技术。
7.2.3 集中空调系统
1生态小区采用集中空调时,宜采用采暖、空调、热水三联供集成技术,应实行分户计量,并宜采用智能计量收费系统。
2集中空调的余热应考虑回收利用。
3新风进口应远离污染源。
7.2.4 户式中央空调
1室外机宜隐蔽安装,固定应牢靠,并有遮阳、防雨措施,但不得影响冷凝器排风。
2新风进口应远离污染源。
8 绿化系统
8.1 一般要求
8.1.2 生态小区的绿化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绿地率≥35%,绿地本身的绿化率≥70%。
2硬质景观中应使用绿色环保材料。
3种植保存率≥98%,优良率≥90%。
4提倡垂直绿化。
5植物配置的丰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乔木量≥3株/100m2绿地;
(2)立体或复层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20%;
(3)植物种类:
●三北地区木本植物种类≥40种;
●华中、华东地区木本植物种类≥50种;
●华南、西南地区木本植物种类≥60种。
8.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8.2.3 集中公共绿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70%。
8.2.4 小区主干道两侧宜种植以大乔木为主的行道树。
8.2.5绿地地形应有利于植物生长和地形排水。
8.2.6水面驳岸不宜简单砌护成挡土墙,应结合岸边绿化自然设置,宜采用植被或天然石块等驳岸材料。
8.2.7小区绿地中的铺地与道路面积以15%-30%为宜。
8.2.8 除活动强度特别大的区域外,生态小区铺地均应采用可渗透型铺装形式或材料,尽量保持绿地的自然性,以利于补充城区地下水。
8.2.9 园林建筑及小品应利用节能、环保材料,特别是3R材料。
8.2.10公共绿地中应设置照明设施。
8.2.11公共绿地中应设置健身设施与儿童游戏设施。
8.2.12绿地中主要道路均应做无障碍设计。
8.2.13绿地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乔、灌、草互相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使设计群落具有最大自然性与生态效益。
2植物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和体现地带性植被景观为原则。
3宜选用病虫害少,无种毛果实污染、无刺、无毒的植物。
应搭配一些开花结果的植物,引蝶招鸟,增加人工群落的生物丰富性。
4在住宅建筑的西侧应栽植高大乔木减少西晒。
5住宅建筑设计中可充分利用屋顶、阳台和错层布置等进行空中绿化,利用墙面、围墙和自行车棚架等进行垂直绿化,增大立体绿化覆盖率。
6利用植物造景手法,创造具有个性的乔木—草木、灌木—草本或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群落空间,同时充分展现植物的枝、干、叶、果、花等观赏特性,合理搭配,形成季相变化丰富的景观环境。
7充分利用绿地以外其他可利用的地面进行绿化。
9 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
9.1 一般要求
9.1.2 生活垃圾收集率应达到100%,分类率应达到70%。
9.1.3 生活垃圾收运密闭率应达到100%。
9.1.4 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率应达到100%。
9.1.5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50%。
9.1.6 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应具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用于特种垃圾收集的器具,必须设有明显标志。
9.1.7 小区内居民的冰箱、电视、家具等应进行有计划收集和处理。
9.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9.2.1 生态小区的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袋装、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或外运。
9.2.2 多层建筑按单元收集,高层建筑分层收集。
9.2.3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宜回收利用。
9.2.4 采用微生物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应有残留微生物处理措施,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
9.2.5 垃圾收集间(垃圾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垃圾房应隐蔽设置,全密闭,垃圾不外漏。
2、应有冲洗、排水设施,冲洗水应排入污水处理站。
3、应有除臭和消毒设施。
4、满足垃圾存放容量和垃圾分类的要求。
10 绿色建筑材料
10.1 一般要求
10.1.1 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材料中,3R材料的使用量宜占所用材料的30%。
10.1.2 建筑物拆除时,材料的总回收率应能达到40%。
10.1.3 小区建设中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建筑材料或产品。
10.3 部分绿色建筑材料指标要求
10.3.1 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指标应符合下列标准:
室外镭当量浓度≤1000Bq/kg
室内镭当量浓度≤200Bq/kg
10.3.2 水性涂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产品中挥发有机物(VOC)含量应小于250mg/L。
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总含量应小于500mg/kg(以铅计)。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甲醛及甲醛的聚合物,含量应小于500mg/kg。
10.3.3 低铅陶瓷制品中铅溶出量的极限值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10.3.4 产品中不得含有石棉纤维。
10.3.5 粘合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膜胶的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苯系物、卤代烃等有机溶剂。
2采用的建筑用粘合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甲醇、卤代烃或苯系物,产品中不得添加汞、铅、镉、铬的化合物。
3采用的磷石膏建材,产品浸出液中氟离子的浓度应≤0.5mg/L。
10.3.6 人造木质板材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20mg/m3;
木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12mg/m3;
木地板所用涂料应是紫外光固化涂料。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能源系统ResidentialPower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能源系统,是指用于保障生态小区内的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能源结构,它由常规能源(如电能、天然气、煤气等)系统和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资源等)系统组成。
2、水环境系统WaterEnvironmental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水环境系统,是指为满足生态小区内的居民日常生活各种用水需求而建设的水环境工程设施,它由小区给水、管道直饮水、中水、雨水收集、污水处理、排水等子系统组成。
3、气环境系统AirEnvironmental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气环境系统,是指生态小区内的居民所处的空气环境,它由住宅室外空气环境系统和室内空气环境系统组成。
反映生态小区气环境系统的主要指标是小区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居民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
4声环境系统SoundEnvironmental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声环境系统,是指为了保证生态小区内的住宅室内、外声环境符合国家和本《导则》制定的声环境标准而采取的措施或建造的设施。
5光环境系统LightEnvironmental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光环境系统,是指生态小区内住宅的室内、外的自然采光系统与人工照明系统。
6热环境系统ThermalEnvironmental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热环境系统,是指采用符合节能、环保、卫生、安全原则的住宅供暖、空调技术,使室内热环境达到一定的温、湿度要求,并能根据气候条件和居住功能的变化进行调节,满足人体健康、舒适性要求的暖通、空调设施及相关的计量设备。
7绿化系统Afforest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绿化系统,是指由软质的植物、水体、地形和硬质的道路、园林小品、休憩设施等内容组成的集中公共绿地和宅旁分散绿地等绿色开放空间。
8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WasteDispositionandManagementSystems
本《导则》所指的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是指对生态小区内的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管理、储存,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措施与设施。
9绿色建筑材料GreenConstructionMaterials
本《导则》所指的绿色建筑材料,是指在生态小区的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已经取得国家认证的绿色建筑材料或产品,它包括各系统中使用的设备、配套产品和住宅部品。
附录二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各系统建议设计指标
序号
九大系统
指标内容
生态小区指标
1
能源系统
(1)新能源、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资源等)的使用率达到小区总能耗的
10%
(2)建筑节能达到(北方采暖地区)
50%
(3)其他节能措施节能达到
5%
2
水环境系统
(1)管道直饮水覆盖率
自选
(2)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
100%
(3)水回用达到整个小区用水量的
30%
(4)建立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
√
(5)小区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用水使用中水或雨水
(6)节水器具使用率应达到
3
气环境系统
(1)小区内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二级
(2)小区内限制使用对臭氧层产生破坏作用的CFC11类产品
(3)住宅中有自然通风房间占
80%
4
声环境系统
(1)小区声环境:
白天
夜间
≤50dB
≤45dB
(2)小区室内声环境:
<
45dB
40dB
5
光环境系统
(1)小区光环境:
道路照明
住宅日照:
执行规范
15~20LX
GB50180-93
(2)小区室内光环境:
1)自然采光房间数
2)无光污染房间数
3)节能灯具使用率
6
热环境系统
(1)绿色能源作为冷热源比例
(2)推广使用采暖、空调、生活热水三联供的热环境技术
7
绿化系统
(1)小区的绿化应与居住区的规划同步进行,有良好的生态及环境功能
(2)小区绿地率
绿地本身的绿化率
≥35%
≥70%
(3)硬质景观中自然材料占工程量
20%
(4)种植保存率(成活率)
优良率
≥98%
≥90%
(5)雨水应储蓄并加以利用,雨水储蓄率
(6)垂直绿化面积达到绿化总面积的
(7)植物配置的丰实度:
1)乔木量:
__株/100m2绿地;
2)立体或复层种植群落占绿地面积
3)植物种类:
●三北地区木本植物种类
●华中、华东地区木本植物种类
●华南、西南地区木本植物种类
≥20%
≥40种
≥50种
≥60种
8
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
(1)生活垃圾收集率
分类率
70%
(2)生活垃圾收运密闭率
(3)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率
(4)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9
绿色建筑材料系统
(1)墙体材料中3R材料的使用量应占所用材料的
(2)小区建设中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建筑材料或产品
(3)建筑物拆除时,所有材料的总回收率达到
40%
注:
带“√”表示生态住宅小区建设中应满足该项的要求。
附加说明
主编部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主编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永航
参编人员朱晓光董建刚胡勇有宋 爽王晓俊
叶波青周良君安 文张东辉徐茂蓉
刁长俊王磐岩聂筑梅 戴佐农 高纪凡
高喜长张世明李海波李星文于 萍
支持单位南京亚东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大禹环境工程公司
深圳市沙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汇源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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