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期末复习参考资料五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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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行政组织的廉政与勤政,行政监察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效能管理组织对行政管理体系及其行政管理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整体性监察。
11、执法监察:
指监察机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方面的问题。
这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改革措施、重大方针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重要手段。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是指行政监督机关与其权力管辖范围之外的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行政监督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的总称。
我国行政监督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督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监督业务以上级监督机关领导为主。
行政监督机关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是适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需要的领导制度,是我国行政监督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这样的领导体制,有利于地方各级监督机构获得上级监督机关的强有力的业务指导,有利于获得本级政府从本地情况出发提出的要求,以及组织人事、物质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各级监督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但是,行政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消弱了行政监督机关的独立性。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一个完善的、成熟的行政监督体制应具有以下三个最基本的客观条件:
一是必须对其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督;
二是监督制约的力度必须与监督对象的职位和权力相适应;
三是监督制约过程必须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行政监察体制可以有多种模式,最典型的就是垂直领导体制。
就目前来看,我国各级行政监督机关仅是同级政府下属的一个常设机构,其法律地位与其它职能部门平列,很容易受到各种“横向”干扰,不能放开手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甚至出现监督主客体地位的倒置问题。
2、简述执法监察的基本内容
执法监察是指监察机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方面的问题。
主要包括:
(1)围绕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开展检查
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
(2)围绕重大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跟踪监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项重大改革措施不断出台。
保证各项政令的畅通,清除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推动改革深入和落到实处,是监察工作开展政令检查、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3)针对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又一重要内容,针对一定时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治理。
(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和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行政监督的特征:
A、行政监督机关的主体是具有专门监督职能的行政监督机关:
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
B、行政监督的效能取决于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我国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
C、行政监督的内容包括廉政监督和勤政监督。
D、行政监督要与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以增强其监督效果。
E、行政违法程度与行政责任水平保持一致。
F、行政监督以惩戒机制为保障。
4、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
指当行政监督对象不履行或不能依法履行其法定的公务义务或违反行政纪律时须承担的责任。
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的体现:
惩戒,包括精神惩戒、物质惩戒和身份惩戒。
行政监督对象法律责任实行过错责任与违法责任相结合
5、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A、工作报告;
B、检查;
C、专案调查;
D、审查;
E、备案;
F、批准;
G、提出议案;
H、改变或撤销。
6、当前影响行政监察职能发挥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当前影响行政监察职能发挥的问题:
P291-292
C、着力事后监督较多,着力事前与事中监督不够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措施:
1)强化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监察机关的权威性问题;
2)明确行政监察职能,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3)探讨建立行政监察官制度;
4)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合力。
五、论述题
1、试述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由基本职权和辅助职权两部分构成。
基本职权是行政监察机关职权的核心,反映行政监察机关的性质。
辅助职权是为了使行政监察机关更有效地履行职责而赋予行政监察机关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
基本职权包括:
(1)检查权。
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但是,行政监察机关并不能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所有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它只能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权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查阅、复制材料;
2)要求被监督的部门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可以责令被监督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
(2)调查权。
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可以采取检查权的各项措施之外,还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性的措施:
1)暂予扣留、封存监督对象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监督对象的财物;
3)责令监督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
4)建议暂停监督对象执行职务;
5)查询监督对象的银行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3)建议权。
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
行政监察机关的建议权具有一定的行政法律效力。
接受建议的行政监察对象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使建议权的同时,还有权对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监察机关行使建议权不能超越其管辖的范围,行政监察机关对管辖范围以外的部门或个人的建议属于一般的工作建议,不具行政法律效力。
(4)行政处分权。
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根据行政监察对象的不同,行政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可以划分为直接给予行政处分权和建议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权。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
辅助职权包括
(1)查询权。
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
(2)请求协助权。
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3)奖励权。
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2、试述绩效审计的作用和特点
绩效审计(即“三E”审计)包括:
A、计划和输入的经济性
B、过程的效率性C、结果的效果性
政府绩效审计的作用:
(1)政府绩效审计提供有关公共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的信息。
(2)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提高公共管理绩效。
政府绩效审计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内部控制,有效地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提高行政效率。
(3)政府绩效审计能够促进国家财政收支计划以及政府项目目标的实现。
(4)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责任性。
政府绩效审计活动能够促使政府更加重视公共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1)审查范围的广泛性。
由于政府部门的业务活动及其影响辐射面广,审计时涉及较多单位。
绩效审计的对象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还有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等;
应用范围也宽广得多,既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
(2)审计标准的多样性。
政府绩效除了少数表现为直接的、显著的经济效益外,大多数表现为间接的、无形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的衡量可运用价值指标,而社会效益难以从数量上概括,需运用定性标准。
进行政府绩效审计时,需要考虑分析各个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3)审计方法的复合性。
政府绩效审计不能仅仅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还必须依据不同审计对象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不同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4)审计过程的延续性。
政府部门的计划、决策、项目或其他活动的延续时间长,有些活动的绩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表现出来。
政府绩效审计必须开展后续审计。
(5)审计结论的建设性。
政府绩效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全面评价,揭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结论具有很强的建设性。
3、试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
(1)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
所谓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项进行特定处理,直接引起权利义务法律效果的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
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该争议是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者严重不合理作为争议的客体。
(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
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
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既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核心,同时又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重点。
(4)都不适用调解。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合法即有效,违法即撤销,如果调解,必然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或者私权利的保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
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
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程序不同。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
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
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
4、试述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的标准。
(1)事实根据不合法。
包括没有事实根据主要事实不真实;
主要事实不完整或者不连贯;
整个案件的主要事实没有必要的证据支持,缺乏可信度;
主要证据不真实;
主要证据不充分;
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缺乏相关性;
获取证据的方式和手段不合法。
(2)适用法律错误。
具体的错误有:
应该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该适用此条款却适用了彼条款;
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不足,指应适用多部法律或多个条款时行政主体却没有完全适用;
适用法律或法律条款时适用了无效的依据;
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
(3)程序违法。
行政程序是指由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
根据其构成要素可以把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分为:
步骤违法;
方式违法(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采取法律的方式或方式适用存在欠缺);
顺序违法(如先听证,后决定;
先取证后裁决等);
期限违法。
(4)行政越权。
在我国,行政越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超越职权的行为。
行政主体擅自行使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
行政主体擅自行使其他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可分为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都是行政系统内部的越权。
纵向越权包括下级擅自行使上级机关的法定职权和上级行使下级的法定职权;
横向越权包括事务越权和地域越权。
行政机关的普通工作人员在无委托情况下行使首长职权,可视为层级越权,若无层级关系,则可归为事务越权。
(5)内容违法。
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必须合乎法律上的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构成行政行为内容上的违法。
内容违法包括:
1)权利的赋予和义务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
2)权力权利的赋予和义务的设定超越法律设定的范围和程度,也称“裁量权的逾越”,主要是:
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使用了法律没有规定的执法手段;
超越法律规定的幅度设定或科处义务;
超过法律规定的幅度授予权利;
行政决定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抵触。
(6)滥用职权。
主要表现有:
因受不正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
不合法考虑致使行为结果失去正确性;
任意无常,违反同一性和同等性;
强人所难,违背客观性;
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
不正当的步骤和方式等。
(7)行政失职。
包括行政不作为违法和其他失职行为。
具体表现为:
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不予答复;
过失未履行,是指行政主体由于某种主观上的过失而在法定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法定作为义务;
不正确履行;
不适合履行;
不完全履行;
迟延履行;
显失公正。
第十章社会民主监督
1、我国的社会民主监督包括人民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方式。
2、社会民主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与监督方式的(民主)性。
3、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
4、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政党)监督,是民主监督在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提升。
5、(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党和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监督。
6、(信访)工作历来是中国党政领导机构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是领导机关应尽的义务。
7、比信访更强烈和隐秘的群众监督是控告(申诉)。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的监督体系包括以下方面(ABCD)。
A、人大监督B、行政监督C、司法监督D、政党监督。
2.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ABCD)。
A.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B.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外部监督
C.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D.国家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3、完善民主党派监督机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ABC)。
A、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B、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
C、提高民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舆论监督的功能包括(ABD)。
A.导向功能B.监视功能D.威慑功能
5、一般而言,舆论监督具有以下特点(ABCD)。
A、公开性B、广泛性C、时效性D、真实性
1、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指政协组织及其成员对党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
它是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外部监督,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更是国家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舆论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新闻传媒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人物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的批评、建议,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是人民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
3、特约监督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方式聘请的兼职履行相应民主监督职责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包括特约监察员、教育督导员、税务监察员、审计员等。
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4、群众监督:
指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党和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监督。
四、简答题
1、简述民主党派监督机制的完善
民主党派监督机制的完善,需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民主监督的实行和作用的发挥有赖于政治民主。
所以党和国家除了不断加快经济建设,为民主监督提供经济前提外,还应该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
(2)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
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长期共存的参政党,其地位体现在参加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
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是提高民主党派知情度、增强监督作用和权威的最根本要求。
(3)提高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民主监督工作要做得实在而有成效,关键要有较高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保证。
2、简述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与问题。
虽然网络舆论监督对民主政治以及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显示出强大的舆论威力,但是它也存在着局限与问题。
(1)网络舆论代表民意的程度是有限的。
网络舆论至多也只是代表了网民的想法。
(2)与传统媒体相比,在信息真实性这一层面,网络媒体有着很大的差距。
有些网站受商业利益驱使,在引导网络舆论发展的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感,甚至明目张胆地做起违犯道德和法律的勾当。
谣言的泛滥也成为舆论监督中一个很大阻碍因素,甚至于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严重。
再从网民自身角度分析,如今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着很强的盲从性。
(3)网民力量的薄弱。
网络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比起平面、电视媒介来讲,它的力量和公众认同度,还局限在特定的群体,这个群体除了青年和知识分子以外,没有更多现实社会力量的参与和认同,这就使得网络媒介的作用大大减退。
此外,网络媒介的受众和平面、电视媒介的受众相比,尤其是与报纸受众相比,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不确定性。
这个受众群体,远远没有平面媒介受众那样的持久、固定和坚决,因此这个群体的声音和舆论,自然也就没有那样的力度。
3、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的作用:
A.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B.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外部监督
C.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D.国家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4、如何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1)人民政协应该探讨如何对党委进行民主监督;
(2)人民政协应加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监督,尤其是要提高对财政预算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
(3)人民政协监督应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加强互动并互为补充,发扬我国监督体制的制度优势;
(4)人民政协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监督载体,提升民主监督的效果。
5、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
(1)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共处中的民主监督。
(2)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民主监督。
(3)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府中的民主监督。
(4)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中的民主监督。
1、社会民主监督的基本特征是:
(1)社会民主监督是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国的监督体系分成五大部分,即:
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民主监督。
社会民主监督包括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政协监督等。
(2)社会民主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与监督方式的民主性
社会民主监督的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其民主性。
民主性体现为监督权来源的民主性与监督方式的民意性。
监督权来源的民主性表现为社会民主监督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的委托和社会公众的授权,它体现为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
监督方式的民意性是指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方式参与到对监督对象的监督中。
除社会民主监督之外的其他监督,其监督权均体现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拘束力,符合公权力的基本属性。
而社会民主监督更体现为协作性,而非强制性。
(3)民主监督效力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涵
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联系两权的中间环节的监督权是民主政治中公民民主权利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提高权力监督效力是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要求的一项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涵。
2、试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
(1)通过视察实现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政协委员视察团到各地视察,地方党政领导向视察团汇报介绍本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视察团和委员根据自己在视察中所见所闻所感,向地方党政领导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意见和建议;
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中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
与地方党政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等,发挥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
(2)通过提案实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广泛参与国是和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分布在各地、各行各业的委员可以利用提案这种灵活方便的形式,对国家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决方案。
(3)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党政机关组织的廉政、执法、纠风等